第二阶段,大幅度下降、迅速恢复、迅速增长期(1960~1967年)。
这一时期,由于遭受特大自然灾害的“天灾”和“大跃进”决策失误的“人祸”等因素影响,垦区粮食生产能力迅速下降,由1959年的16.0亿斤下降至1960年的10.1亿斤,1961年下降为9.5亿斤,比1959年的粮食总产量下降了40.6%。但是,当时粮食生产商品率仍然高达35%-38%,这对面临严重饥荒的中国如同“雪中送炭”。而后,粮食生产很快恢复,直到1965年达到了22.9亿斤,与此同时,粮食商品率迅速提高,第二次超过总产量的一半,达到53.0%。这种粮食总产量增长和粮食商品率提高的态势延续到1967年,分别达到34.5亿斤和60.2%。
不过,这一时期仍然是耕地面积扩大期,但是相对上一时期,对粮食总产量的贡献率是下降的,仅为43.9%,而单产提高的贡献率提升为56.2%。
这一个时期以复转官兵为骨干,来自四面八方的建设者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垦殖事业,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再次创下了1963~1967年粮食持续增长、无负增长的记录。到1967年,国营农牧场发展到102个,生产队发展到2157个,总人口规模超过100万(为103.8万人)。在这一时期的后两年(1966—1967年)正是“文化大革命”的高峰期,农垦系统也不可避免受到了重大的政治运动和派性斗争的冲击,也严重地干扰了农业现代化和机械化的进程。
第三阶段,粮食较低增长、波动比较明显的时期(1968~1976年)。
这一时期不仅是“文化大革命”时期,也是人们所熟知的生产建设兵团时期。由于中苏之间由两党政治分歧提升为两国军事对峙,并处在“一触即发”的战争边缘。这就直接影响了垦区的基本职能和基本体制,从“农垦制”转变为“军垦制”,留下了并不太成功的记录。
1968年6月,毛泽东批示组建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兵团共接收国营农牧场93个,耕地面积1280万亩。从1969年至1977年,垦区接受和安置了前所未有的、最大规模的城市知识青年,总计达到54.9万人[29],占职工总数60%以上。他们与第一代北大荒人继续开发北大荒,特别是大规模开发建三江平原。垦区粮食播种面积达到了2128万亩,比1967年增加了42.8%,但是职工人数增加了一倍之多。这也对北大荒的农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劳动力人均耕地水平明显下降,劳动生产率(如劳均粮食产量)更是下降,粮食商品粮率也是下降的。
刚刚组建的生产建设兵团,又因1969年3月爆发“珍宝岛事件”,它的基本职能就由“备荒为主、备战为辅”转向“备战为主、兼顾备荒”,组织体制由“农垦制”转变为“准军事制”。实际上,“文化大革命”的高峰期已经过去,在兵团内部已经迅速恢复了正常生产和社会秩序,它的组织能力和动员能力都得到了空前的加强,与部分城镇或城市的大搞派性斗争、组织武斗、社会秩序混乱的情形大为不同。但是领导干部体制及人力资本发生重大变化,由专业化的农垦干部转变为非专业化的军事干部,由农垦管理转变为准军事管理。上述体制的重大变化,直接影响了这一时期的农业发展。
从粮食产量来看,1969年粮食产量进入低谷,只有23.5亿斤,到1973年更是下降到20.8亿斤,1974年才超过1967年的产量,达到45.9亿斤。粮食产出波动系数高达38.7%,创下了垦区历史最高记录。从粮食单产来看,不仅没有提高,反而大幅度下降,1973年粮食单产(119.9斤/亩),相当于同年全省平均水平(215.5斤/亩)的55.6%,甚至还低于1950年(122.3斤/亩),相当于1967年(231.6斤/亩)的52%。这一时期,单产对粮食总产量的贡献为负贡献(-25.47%)。从粮食商品率来看,由1968年的60.3%下降至1973年的24.7%。1972年全国粮食购销出现130多亿斤的大缺口,已经引起周恩来总理、李先念副总理的极大忧虑,李先念明确提出“吃饭是第一件大事,人人需要,天天需要”,“一切大话、高调,切不可讲,讲是十分危险的[30]。”1973年10月,他对黑龙江省粮食局《关于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的粮食生产和预计交售情况》调查报告的批语尖锐地批评道:“这个兵团的生产情况,真有些像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了。再不过问,恐怕明年要吃国家的粮食呢。”此时作为中国乃至世界最大的生产建设兵团,拥有最丰富的农业资源和人力资源,却不能为国家排忧解难,反而“要吃国家的粮食”,它遇到了历史的尴尬,也面临着历史的转折。
中央政府再次调整垦区的管理体制,从“军垦制”转变为“农垦制”。不过,面对这样大的兵团,还是采取了分为几步走做法:第一步是1973年8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生产建设兵团交由黑龙江省委领导;第二步是1975年初,邓小平传达了毛泽东“军队要整顿”指示[31],同年7月,他开始着手解决整个军队“肿”的问题[32],受这一重大决策影响,加之生产建设兵团未能发挥提供国家商品粮的职能,同年10月,黑龙江省委、省革命委员会根据中央精神,正式向党中央和国务院提出《关于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改变生产建设兵团体制的请示报告》,建议撤销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和各师的领导机构,与省国营农场管理局合并,成立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和地区国营农场管理局。同年12月,国务院、中央军委正式批复;第三步是1976年2月正式成立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当时,国营农场总局下辖11个管理局153个农牧场,人口189万,职工86.5万,拥有土地总面积14959万亩,耕地2900万亩,占全省耕地面积22.3%。无论是人口规模还是耕地面积,当时的垦区就已经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业生产垦区之一,仍具有发展现代化大农业的巨大潜力。不过,这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历史时期,它给我们留下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刻的历史教训,在特定的国际环境、国内背景下,频繁地、剧烈地变动体制都会直接影响农垦事业的发展。但是,它作为“军垦制”所提供和发挥的国家安全的历史性作用还是铭记在“北大荒之路”的历史上。从此之后,垦区逐渐成为真正的“农垦制”,它所承担的国家安全职能基本退出,主要担负提供国家商品粮的粮食安全职能,再次成为国家商品粮的“北大仓”。
第四阶段,改革开放探索时期(1977~1994年)。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进入第二个经济发展黄金时期,特别是中国农村经济改革取得巨大成功,家庭联产承包制激发了数亿农民个人生产积极性,主要农产品大幅度增长,农民人均纯收入持续高增长。但是,垦区并没有相应的进入高增长时期,仍处在一个不断探索、不断试错的改革的艰难过程。
对垦区而言,农业资源极其丰富,人均耕地资源、人均劳动生产率水平居全国首位,加之较高的农业机械化水平,这与全国农村地区大为不同,也与本省的农村地区不同。到底实行什么样的体制更适合于垦区的区情?更能有效克服原有体制的弊端?走什么样的发展道路更能发挥和集成垦区的各种优势?这既没有现成的经验,也没有明确的方向,新体制创建过程极其艰难。
1984年8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到前进农场视察工作,作了关于富国富民、一统天下、自负盈亏、勤劳致富的指示,还提出了办好家庭农场的改革设想。这还需要垦区的同志找到“过河”的“桥”或“船”,使改革不仅可能而且更加符合垦区的特点。为此,1985年2月,总局下达《关于国营农场办好职工家庭农场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垦区开始全面兴办家庭农场,但是先后曾经历了几次重大反复。直到1995年“以家庭农场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在全垦区全面推行,没有再翻烧饼。
这一体制模式可以视为创新模式,它根本不同于前苏联和东欧国家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国营农场全面私有化、农场自行解体的改革模式,而是根据垦区的实际情况探索、试错并创新了“大农场套家庭农场”、“大集团套大农场”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方式,充分体现了集中与分散,集权与分权,使大农场积极性和小农场积极性之间的平衡紧密结合。这既不同美国的家庭农场模式,也不同于中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是“北大荒模式”,即调动不同主体积极性的、基于激励相容机制的“统分模式”。此后,这一模式趋于稳定,形成“北大荒优势”[33],为后来垦区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制度红利”。
不过这一时期,垦区粮食总产量年平均增长率在3.34%,略高于1968-1976年期间的3.22%。一是粮食增长波动非常大,波动系数达到324%。二是粮食播种面积低增长,年平均增长率仅为0.74%。但是粮食商品率还是不断提高的,到1995年突破了70%。三是粮食生产主要靠单产提高,而粮食单产增长相对有限。1995年,垦区粮食生产综合能力首次突破百亿斤大关(粮豆总产为104亿斤),上了第一个大台阶,也意味着进入到一个新阶段。
第五阶段,经济起飞、迈上两个大台阶时期(1995~2010年)。
这一时期垦区先是迈上第二个大台阶,粮食总产量增长率在加速,年平均增长率达到8.5%,远高于全省平均增长率(为1.97%),仅用了十年时间就由1995年的100亿斤上升为2005年的200亿斤。其中提高单产的贡献率最大,达到了82.7%,而播种面积贡献率并不高,年平均增长率只有1.47%。
垦区粮食生产能力迅速提高也带动了整个黑龙江省粮食生产能力的提高,同时有力地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特别是在2003年非典时期及时向北京提供粮食,成为抓得住、调得动、能够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国家“直属粮仓”。
而后垦区又迈上第三个大台阶,2005年之后,仅花了4年时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由200亿斤上升至2009年的300亿斤以上(见图1)。粮食总产量年平均增长率达到了12.0%,其中播种面积增加的贡献度占52.33%,提高单产的作用占47.67%。从全国来看,几乎很少有像垦区这样靠播种面积增加、单产提高共同提高粮食总产量的,绝大多数都是“一条腿”即靠单产提高,甚至还要补上因播种面积下降的副作用。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垦区可以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上了第三个大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