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陈燕青
近日,基金业协会发布的纪律处分书显示,浙江壹诺投资因报送信息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报告义务两类违规行为,被基金业协会撤销管理人登记,并取消其法定代表人乔中兴、合规风控负责人李凌云的基金从业资格。
浙江壹诺部分产品投资者的资金来源为浙江壹诺法定代表人乔中兴实际控制的资金,相关人员为乔中兴代持私募基金产品份额。以上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
此前,壹诺投资刚被警示过。今年1月,浙江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乔某兴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指出,浙江证监局在对杭州龙蠡投资、杭州天域私募、壹诺投资的私募业务日常监管中发现,杭州天域、壹诺投资存在未按规定向基金业协会进行信息报送、向基金业协会报送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以及未建立完善的合规风控制度,未做好实际控制人和公司的风险隔离等情形。
浙江证监局认为,乔某兴作为杭州龙蠡、壹诺投资、杭州天域的实际控制人并实际负责上述公司经营管理,未勤勉谨慎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因此决定对其出具警示函。
值得一提的是,壹诺投资现任合规风控负责人李凌云曾是该私募投资总监。2024年5月,深圳证监局对李凌云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行为责令改正。
具体来看,自2022年1月起,壹诺投资受托管理禹慧稳健1号、天域星辰一号以及壹诺投资旗下4只产品,李凌云系壹诺投资创始合伙人之一,实际履行投资总监职责并主要负责壹诺投资日常工作,知悉这些产品账户的投资决策及交易情况等未公开信息。
2022年3月,壹诺投资投决会审议通过1500万元买入科陆电子股票的决议,李凌云主导后续投资决策与交易下单。2022年3月至5月期间,裘某樑借用两个证券账户经赵某转交给李凌云管理,委托未签订协议。涉案期间,这两个账户资金由裘某樑提供,李凌云负责投资决策并安排下属交易科陆电子股票,卖出股票后本金及收益全部转回至裘某樑银行账户,壹诺投资及李凌云未获取相关收益。
深圳证监局表示,2022年3月21日至6月7日,上述两个账户与壹诺投资账户组交易科陆电子股票存在趋同情况,趋同成交金额合计2524.47万元,共获利326.54万元。因此,深圳证监局对李凌云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3265363.47元,并处以3265363.47元的罚款。
李凌云2024年因“老鼠仓”被责令改正后,换岗成了壹诺投资的合规风控负责人。为此,基金业协会表示,李某云时任浙江壹诺投资总监,现任浙江壹诺投资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为其自身违法行为及任职期间内机构的违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因此,决定取消李某云基金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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