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在2018年12月之前,在我国的2.2万余公里陆地边界线、1.8万余公里大陆海岸线上,同时驻扎着两支现役边(海)防部队,其中一支隶属解放军陆军序列、另外一支则是称作公安边防部队(对外也叫武警边防部队)。军改前,公安边防部队列入武警现役序列,但由公安部边防管理局直接领导管理,是公安现役部队的重要组成部分,兵力足有1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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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方案明确提出:将列武警序列、国务院部门领导管理的现役力量全部退出武警,其中就包括公安边防部队。2018年12月,全国公安边防部队中除了有少数力量转隶陆军或武警内卫序列外,其他绝大多数力量都是退出现役、转到地方,成建制划归公安机关并结合国家移民管理局进行适当调整整合。如今,距离公安边防部队退出历史舞台已经将近7年时间,趁此机会,让我们一起回顾一下公安边防部队的历史脉络和发展现状。
公安边防部队的历史可以追溯至1949年11月,当时公安部根据新中国面临的边防管理工作需要组建了边防保卫局。到了1950年,全国6个“大行政区”公安部也相继设立边防保卫处(科)、边防局(处)、海防处等各级边防保卫组织(至1951年,边防公安检查站也陆续组建),同时命令边防公安部队配合解放军参与大规模剿匪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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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9月,中央军委决定:将全国正规、边防和地方公安部队统一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至1952年,全国各级边防机构与公安部队的合并工作顺利完成,在此过程中,公安部边防保卫局整建制划归军委公安司令部,但在公安部仍旧保留其序列番号。
1955年7月18日,中央军委命令,解放军公安部队改编为“解放军公安军”,正式成为解放军的一个军种,原公安部队司令部随即改称公安军司令部。与此同时,还专门召开了第二次全国边防工作会议,一是确定在我国沿边沿海地区实行边防制度,二是颁布了《边防警卫条例》。1956年,解放军总参谋部召开边防问题座谈会,进一步明确边防部队的任务和领导关系。
1957年9月1日,根据中央军委同年1月22日的决定,撤销公安军军种番号及其领导机关,原公安军领导机关改为总参谋部警备部。此外,根据改革命令,原公安军司令部边防警卫处、侦查处、检查处合并为总参谋部警备部边防处,公安军内卫部队、边防部队分别交所在省军区领导指挥,至于专区、县的公安部队以及所有边防检查站移交给地方政府各级公安机关改编为人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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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12月,总参谋部警备部与公安部武装民警局(十六局)合并,仍继续称作“武装民警局”,序列号改为公安部第四局,主要负责领导管理全国的边防、内卫工作。在此情况下,已转隶军委的四局(边防保卫局)不再保留公安部的番号。1960年,趁着全国边防系统系统改革取得重大成果的大好形势,我国召开了第三次全国边防工作会议。
之后的1961年至1974年,我国的边防管理工作根据相应的领导体制改革又进行了多次调整。尤其是在1973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召开全国陆地边防工作会议,做出了两项重要决定:一是将边防检查站移交公安边防部门建制领导,人员改为人民警察,退出现役;二是公安部成立边防组,恢复设立边防保卫机构。不过,一年后的1974年12月,为加强军事性,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边防检查站人民武装警察恢复实行义务兵役制,转为现役部队。
1975年,公安部边防组改为边防保卫局,当时国务院、中央军委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边防工作的指示》。1980年,中央决定成立人民边防武装警察部队,原公安部边防保卫局改为边防保卫总局,统一管理指挥全国人民边防武装警察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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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从1979年开始到1981年,广西、云南边防武装警察部队奉命配合解放军开展对越自卫还击战,包括参加1981年收复法卡山、扣林山战斗。也是在1981年,中共中央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陆地边防工作的指示》,确定“陆地边防分段管理体制”,随后国务院、中央军委对解放军边防部队、边防武装警察部队任务进行分工。1982年,国务院决定由公安边防部门承担海上缉私任务,并开始组建海巡大队(1983年,公安部边防局召开第一次全国海巡工作会议)。
1982年6月19日,经中央研究决定,将解放军担负内卫执勤任务的现役作战部队与执行义务兵役制的“武装警察、边防警察、消防警察”统一合并组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边防正式成为了武警部队的一个现役警种。1983年4月5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部正式成立,原公安部边防保卫总局纳入武警总部序列,在此过程中边防局和武警总部司令部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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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8月,公安部发出《关于改善和调整边防体制的通知》,将全国边防武装警察从武警总部划出,重新归各级公安部门领导管理,由此公安部边防局恢复办公。1986年,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边防工作座谈会,进一步理顺公安边防部门领导关系。1988年,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印发<公安部“三定”方案>的通知》,确定边防管理局编制及职能。1989年,武警边防部队完成授衔工作,公安部也确定了边防局机构编制方案。
1992年,公安部边防局、出入境管理局合署办公。1994年,公安部边防局统一公安边防装备船艇船名、船号及执勤人员佩戴标志;公安部确定边防局内设机构,出入境管理局与边防局分开办公、各司其职。1995年,国务院批准组扩建公安边防海警部队。
2001年,公安武警边防部队领导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整,即将公安武警边防部队领导体制由分级管理分级指挥调整为统一领导管理与分级指挥相结合。2003年,实行公安边防派出所等级评定制度,改革深圳、珠海特区的边防管理,中朝、中缅边界云南段边境防卫任务移交解放军。2006年,公安边防部队担负维和任务。2007年,中缅边境云南段由解放军边防部队负责的21条边民通道的管理任务移交公安边防部队。
原广东公安边防第五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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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公安部政治部下发通知调整确定边防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2013年中国海警局成立,海警部队划出公安边防部队。2018年12月25日,公安边防部队改制退出现役,成建制划归公安机关,现役编制全部转为人民警察编制,脱下军装换上警服。
转制改革后,原公安边防部队主体力量相应调整改编为30个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和2个常备力量总队,其中“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云南、西藏、甘肃、新疆”的7个沿边省份公安边防总队改编转制为正局级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的同时,还加挂“某某公安厅边境管理总队”牌子。至于原先驻防在沿海地区的公安边防支队则是主要转隶地方公安改编为相应的海岸警察、海防警察等地方公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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