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浙江频道
近日,浙江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杭州南管理中心联合绍兴诸暨市公安局,破获一起假冒集装箱车辆偷逃通行费的案件,成功挽回通行费损失7万余元。
据悉,2022年4月9日,诸暨收费中心所收费员在ETC车道处理特情时,分别发现一辆浙A与皖F的重型低平板运送砂石料的半挂车扣款信息有误。经调取流水后发现,这两辆外观与集装箱车较为相似的大货车通行收费站时,均使用集装箱ETC付费,并多次享受优惠。按照规定,自2020年全国联网以来,浙江省对合法装载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实行6.5折优惠政策,这两辆车把普通货运改造成了集装箱运输专用,以此达到享受优惠的目的。
为此,杭州南管理中心成立打逃专班,收集偷逃通行费证据后向属地派出所报案。于5月初,该中心联合诸暨高速交警四大队与诸暨市公安局顺利将车主房某与李某抓获。经过进一步了解,房某与李某为了享受集装箱式车辆通行优惠政策,于2021年9月通过网上“黄牛”非法办理集装箱式车辆ETC卡,至2022年5月通过集装箱优惠共偷逃通行费7万余元。目前,偷逃通行费已全部归还至高速公路账户,涉案人房某与李某经法院判决处以相应的刑期与处罚金。
在此,杭州南管理中心提醒广大车主,出行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必将受到法律处罚,不要为一己私利触碰法律红线。(吴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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