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河北省化学药品乳果糖口服液体剂及七氟烷吸入剂集中带量采购文件
我省拟将乳果糖口服液体剂、七氟烷吸入剂2种化学药品集采,所有原研药(含参比制剂,下同),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含视同过评药品,下同,以下简称过评药品),普通仿制药均可自愿参加。
采购主体:河北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和门诊保障定点药店是本次集采药品采购主体,通过河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采购;社会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药店根据医保协议参加。
标期:两年
限价:申报药品价格须不高于本采购文件发布之日前1年内本企业本药品在全国省级集中采购机构的最低挂网(交易)价格(非集中带量采购价格),且不高于本企业本药品全国省级、省际联盟以及省际或省内地(市)级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最低价格(含已产生中选结果未执行的价格)(以下简称全国最低价规则)。
同时,乳果糖口服液体剂企业申报的药品价格需不高于按照《河北牵头京津冀化学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HBYPJC-2024-02)》中选规则,于2024年12月05日本企业申报的价格;七氟烷吸入剂企业申报的药品价格需不高于按照三明联盟于2024年11月26日公布的《三明采购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SM-YP2024-1)》中选规则,于2024年12月11日本企业申报的价格。
中选规则:
(一)中选企业确定
同通用名同质量层次药品中符合申报条件的药品申报价需符合全国最低价规则。
1.符合申报条件的同质量层次药品有1至3家企业申报的,同质量层次药品拟中选企业1家,申报价格按规则差比后价格最低的拟中选;
同质量层次药品有4家及以上企业申报的,按规则差比后从低到高排名,最低价与最高价在1.1倍(含)以内的药品中最低价和次低价的2家药品拟中选;
普通质量层次药品申报价格需低于过评质量层次拟中选药品最低价的10%及以上;
过评质量层次拟中选药品价格需不高于普通质量层次拟中选药品最高价的2倍;
未达到要求的,该企业该药品不予中选资格,仍按我省挂网规定执行。
2.取得拟中选资格的药品,独家中选的,约定量全部分配给中选企业;
中选企业2家及以上的,医疗机构原则上应优先选择同质量层次价格低或价格较低的中选药品,不同质量层次的药品采购使用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年度实际使用比例。
乳果糖口服溶液过评+原研共计38家企业,如下;
七氟烷过评+原研共计8家企业,如下;
这两个产品都符合国采第十一批,第九批、第十批的时候也满足条件。
第十一批临近招这两个产品。
猜测,国采十一批没有这两个产品。
如果,有的话这时候还集采这两个产品,纯属劳民伤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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