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2004年深秋,皖北小镇的李庄,梧桐叶落了一地。
我蹲在村口老井旁洗衣服,井水冰得指节发白。三岁的儿子小军蹲在一边玩石子,鼻涕糊了半张脸,嘴里含混地喊“妈妈”。
身后的村子很静,静得能听见风穿过杨树林的声音。邻居赵婶路过,叹口气说:“小陈啊,你还年轻,才二十七,难不成真守一辈子?”
我没吭声,低头搓着搓衣板上那件洗得发白的工装。
赵婶压低声音:“我跟你说,隔壁张楼村有个姑娘,读过高中,人长得也齐整,就是——带个孩子。你要不见见?”
我抬起头,远处田埂上走来一个人影。是个年轻女人,穿一件洗得发蓝的碎花褂子,怀里抱着个瘦巴巴的男孩,走得很快,像在赶路。
秋风卷起地上的落叶,她从我面前走过,我闻见一股淡淡的肥皂味。
她朝我点了点头,然后快步走远。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沈秀兰。
我不知道的是,两天后,赵婶就会把她领到我家门口。我更不知道的是,这个带着孩子的寡妇,会拿出五万块钱,对我说出那句让我记了一辈子的话——
“等我儿子上小学,你才能碰我。”
那年我二十三岁,她二十八岁。
那条路,我从一开始就走得不甘心,却不知不觉走到了白头。
第一章 相亲
我叫陈远志,1981年生人,皖北李庄的。
说起我的事,绕不开我爹。
我爹陈德厚,在十里八乡算个名人。他是李庄小学的民办教师,教了一辈子书,拿的工资还不如种地的。可他有个毛病——见不得孩子没书读。谁家娃辍学了,他蹬着那辆二八大杠就去了,苦口婆心劝人家把孩子送回来。有些家长不乐意,他就自掏腰包垫学费。
我娘活着的时候常说:“你爹的钱都贴给别人家娃了,自家娃连件新衣裳都穿不上。”
我上初二那年,娘查出胃癌,晚期。爹带着她跑了好几家医院,把攒了半辈子的钱花得精光,还借了一屁股债。娘走的那天晚上,爹坐在院子里抽了一宿的烟,第二天天不亮就去学校了,照常敲钟上课。
那一年我才十四岁,姐已经嫁人了,家里就剩我和爹。爹教书那点工资,还债都不够,哪还有钱供我读书?我主动提出来不上了,爹沉默了很久,最后说了句:“是爹对不住你。”
我说:“爹,你教书育人,没啥对不住我的。”
辍学后我先在镇上的砖瓦厂搬砖,后来跟着村里的建筑队去城里干活,砌墙、粉刷、绑钢筋,什么都干。十七八岁的年纪,浑身有使不完的劲,一天干十二个小时也不觉得累。工头老周说我手巧,学东西快,让我跟着老师傅学水电工。
学了半年,水电活儿我基本都能上手了。老周说:“小陈,你这手艺再过两年就能出师,到时候一天挣一百多块不是问题。”
我心里盘算着,一天一百多,一个月就是三四千,一年就是三四万。等我攒够了钱,把爹的债还上,再把老房子翻修一下,说个媳妇,好好过日子。
可老天爷没给我这个时间。
1998年夏天,我十七岁,在县城的工地上干活。那天下午我正在给一栋居民楼布电线,老周从镇上给我打电话,声音都变了:“小陈,你赶紧回来,你爹出事了。”
我扔下手里的老虎钳就往外跑。从县城到镇上坐中巴要四十分钟,那四十分钟是我这辈子最漫长的四十分钟。我一路都在想,爹怎么了?是摔了还是病了?我不敢往最坏处想。
到了镇上卫生院,我看见姐姐陈秀兰站在走廊里哭,老周也在,还有几个爹的同事。
姐看见我就扑过来,抱着我说:“远志,咱爹没了。”
我当时脑子里嗡的一声,整个人都僵住了。姐说爹下午在学校上课的时候突然倒在了讲台上,是脑溢血。送到卫生院的时候人就已经不行了,医生说是高血压引起的,爹平时太累了,又舍不得花钱吃药,血压早就高得吓人,他自己硬扛着不说。
爹走的时候五十二岁,教了二十八年书,送走了不知道多少届学生。他办公室里那个铁皮柜子里,锁着厚厚一摞荣誉证书,还有一堆他垫付学费的借条,最早的还有1985年的。
爹的丧事办得很简陋,棺材是村里老木匠张叔连夜赶的,薄皮棺材,连漆都没刷。姐哭着说不够体面,我说:“爹这辈子就不讲究这些,他讲究的是讲台上的粉笔灰。”
出殡那天,来了好多人。大部分是爹教过的学生,有的已经上了大学,有的在外面打工赶回来的,还有嫁到外村的女学生。队伍从村口一直排到后山坟地,白花花一片。
我看着那些人的眼泪,心里说不上什么滋味。爹这辈子没攒下钱,没置下房子,连棺材都是薄皮的,可他的葬礼来了几百号人,比村里任何一个人的葬礼都体面。
可体面有什么用呢?体面不能当饭吃。
爹走了,留给我两间漏雨的老屋和八千多块钱的债。那八千块钱是爹给娘治病和后来自己看病借的,债主都是亲戚邻居,一家几百一千的,记在一个旧作业本上。姐说她能帮着还两千,剩下的我自己想办法。
那一年我十八岁,初中没毕业,没爹没娘,没房没钱,还背着一身债。
我回了县城工地,比从前更拼命地干活。白天干水电,晚上加班搬砖卸水泥,只要能多挣钱,什么苦活累活我都干。老周看我实在辛苦,多给我算半个工,还时不时让我去他家里吃饭。他媳妇炖的鸡汤,我到现在还记得那个味道。
这样干了三年,到2001年春天,我终于把爹欠的债还清了。
那天我从镇上信用社取了最后一笔钱,挨家挨户地还。还到最后一户——李婶家的三百块钱时,李婶死活不收,说这钱是你爹当年垫给我家娃的学费,我本来就不该要回去。
我说:“李婶,我爹要是活着,他也不会让你还。可他走了,这钱记在他账上,我做儿子的得替他清了。”
李婶红了眼眶,收下了。
从李婶家出来,我在村口的桥上站了很久。那天天气很好,河水清亮亮的,远处的麦田绿油油的。我想,爹在天上应该能看见吧,他儿子没给他丢人。
可还完债之后,我又剩下了什么呢?
二十三岁,在农村已经算大龄青年了。和我同龄的小伙子,孩子都会打酱油了。我连个说媒的人都没有,原因很简单——穷。两间老屋,连院墙都没有,谁家姑娘愿意嫁过来?
我姐替我着急,逢人就让帮忙介绍。可介绍了几个,人家一听我的条件,面都不愿意见。有一个倒是见了,姑娘长得还行,就是彩礼要三万八,还要三金和一辆摩托车。我算了算,我攒的那点钱连零头都不够,只能黄了。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我也认了。反正一个人也饿不死,等攒够了钱把房子修一修,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2002年秋天,有一天赵婶来我家串门。赵婶是我娘的远房表妹,住村东头,爱管闲事,谁家有个红白喜事都少不了她。
赵婶一进门就唉声叹气的,我还以为她家出了什么事。结果她一屁股坐在板凳上,开门见山地说:“远志啊,婶子跟你说个事。张楼村有个姑娘,叫沈秀兰,读过高中,长得好,人也勤快,就是——带个孩子。”
我当时正在修一把断了腿的凳子,手上的动作顿了一下,没搭话。
赵婶继续说:“她男人去年没的,出车祸,大货车轧的,当场就不行了。留下她和一个两岁的儿子,男方家也不管她们娘俩,她一个人拉扯孩子,日子过得苦。”
“多大?”我问。
“二十八,比你大五岁。不过你别嫌人家大,这女人大一点知道疼人。再说人家读过高中,有文化,你要是跟她过,将来有了孩子,教育孩子不用愁。”
我想了想,说:“婶子,人家有文化,能看上我?我初中都没毕业。”
赵婶拍了一下大腿:“这话说的!你初中没毕业那是你爹没了,你自己愿意供自己读书?你十三四岁就出来干活,还了你爹的债,这样的后生十里八乡找不出第二个。我跟你说,秀兰那姑娘不是那种嫌贫爱富的人,她要是在乎钱,早就嫁到城里去了。”
我没吱声。说实话,我对再相亲这事已经没什么期待了。但赵婶大老远跑来,也不好驳她面子,就说:“那见见吧。”
赵婶高兴得不行,说明天她就去沈秀兰那边说,约个时间见面。
第二天下午,赵婶又来了,说约好了,后天上午在张楼村的桥头见。
“你不用买东西,买两斤水果意思意思就行。”赵婶叮嘱我,“穿干净点,别穿工地上那身脏衣裳。”
后天一早,我特意换了一件洗得干净的蓝布衬衫,揣了五十块钱,骑着我那辆二八大杠去了张楼村。路过镇上水果摊,我称了两斤苹果,两斤橘子,花了十二块钱。
张楼村离李庄不远,骑车二十来分钟。我到桥头的时候,赵婶已经到了,旁边站着一个女人,怀里抱着个孩子。
我先看见的是那个孩子。瘦瘦小小的,脸色有点黄,穿着一件大人的旧毛衣改的小背心,两只手抓着他妈的衣领,怯生生地看着我。
然后我才看见那个女人。
她比我想象的要年轻,皮肤偏黑,五官却很端正,一双眼睛不大但有神,头发扎了个低马尾,穿一件洗得发白的碎花褂子,脚上一双塑料凉鞋,鞋带断了一根,用线缝过。
这就是沈秀兰。
赵婶张罗着让我们说话,她抱着孩子站到一边去。
我有点紧张,把水果递过去,说:“嫂子,给你带了点水果。”
她看了我一眼,接过去,说了声谢谢。声音不大,但很清晰,有种说不出来的稳当。
我们站在桥头聊了几句,都是些客套话。我问她孩子多大了,她说两岁半,叫小军。我问她平时做什么,她说在家带孩子,做点手工活——糊火柴盒、编竹篮,能挣几个是几个。
说话的时候她一直看着小军,小军有点困了,趴在她肩膀上哼哼唧唧。她轻轻拍着孩子的背,动作很自然,像是在做一件做了无数遍的事情。
我忽然想起我娘。我小时候,她也是这样拍我的。
大概聊了十来分钟,赵婶过来说天不早了,让我们回去各自想想。我骑上自行车往家走,走到半路才想起来,我连她的脸都没好意思正眼看。
回到家,赵婶后脚就跟来了,问我怎么样。
我说:“挺好的。”
赵婶瞪我:“挺好的那就定下来呗?人家那边我打听过了,秀兰对你印象不错,说你看着老实本分。”
我犹豫了一下:“婶子,我有个事得说实话。我那两间老屋你也看见了,院墙都没有,人家带着孩子过来,住哪?”
赵婶说:“这事秀兰知道,她说她不嫌。她只说了一个条件——你要是同意,她出钱,把你那房子修一修,至少把院墙砌起来,搭个灶房,别让孩子冬天冻着。”
我愣住了:“她出钱?”
“她有五万块钱。”赵婶压低声音,“她男人出车祸赔的,她一直存着没动,说要留着给孩子上学用。她说你要是愿意跟她过,她拿这钱修房子,剩下的她存着,以后供孩子读书。”
五万块钱。在那个年代,五万块钱在乡下可以盖一栋不错的房子。我干一年水电工,不吃不喝也就能攒个四五千。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沉默了很久。
赵婶以为我嫌她年纪大,又说:“远志,你听婶子一句劝。秀兰这姑娘不容易,她一个人带孩子过了一年多,你想想那是啥日子?她嫁过人,带着拖油瓶,在村里走到哪都被人指指点点。可她硬气,从来不跟人诉苦。这样的女人你要是娶了,她念你的好,一辈子对你好。”
我说:“婶子,我不是嫌她。我就是觉得,人家出钱修房子,那我成什么了?吃软饭的?”
赵婶笑了:“你这孩子,想法咋这么多?她出钱修房子,你出力干活养家,两口子过日子还分什么你的我的?”
我没接话。
赵婶走了以后,我一个人坐在院子里抽烟。秋天的夜风凉飕飕的,远处田里的蛙叫虫鸣一阵一阵。我抬头看天,月亮很亮,星星很少。
我想起我爹活着的时候说过的话。他说:“远志啊,人这一辈子,最重要的不是有钱没钱,是找个能跟你好好过日子的人。”
我不知道沈秀兰是不是那个人。但我知道,如果错过了这次,以我的条件,可能这辈子都娶不上媳妇了。
三天后,我让赵婶带话过去:我同意。
沈秀兰那边很快回了话:那就十月十八,是个好日子,先去领证,酒席以后补。
第二章 五万块
十月十八那天,天气很好。
我和沈秀兰去镇上领了结婚证。从民政局出来的时候,她抱着小军走在前面,我跟在后面,两个人之间隔了三四步的距离。走了一段,她停下来等我,我快走两步跟上去,两个人并肩走了几步,谁都没说话。
最后是她先开口的,说:“那回去收拾收拾,明天开始修房子。”
我说好。
她又说:“以后你叫小军就叫小军,别让他改姓。”
我说好。
她看了我一眼,好像想说什么,又咽回去了。
我们就这样回了家。她的家在张楼村,一间租的土坯房,屋里除了一张床、一张桌子和一个灶台,什么都没有。她的东西不多,一个蛇皮袋就装完了:几件换洗衣服,一个搪瓷脸盆,一个暖水瓶,还有一本翻得起了毛边的《新华字典》。
我帮她拎着蛇皮袋,抱着暖水瓶,她抱着小军,两个人走了半个小时的路,从张楼村走到李庄。小军趴在她肩膀上睡着了,口水流了她一肩膀。
到了我家门口,她抱着孩子站在院子里看了半天。两间老屋,青砖黑瓦,瓦片上长了青苔,屋檐下挂着一串干辣椒。院子没有院墙,东边是一棵歪脖子枣树,西边是一堆我码整齐的旧砖头。
她没说什么,把孩子放到床上,挽起袖子就开始收拾。
那天下午,她把我那两间老屋从里到外打扫了一遍。桌上是灰,床底是灰,窗户上糊的报纸破了洞,她用面糊重新糊了一层。厨房里的锅碗瓢盆全刷了一遍,灶台上的油垢用刀片铲了半天才铲干净。小军醒了就坐在门槛上看他妈干活,不哭不闹,乖得让人心疼。
我站在院子里看着她忙前忙后,心里忽然涌上一股说不出的滋味。这间屋子我已经住了二十三年,从来没人像她这样仔仔细细地收拾过。我娘在世时身体不好,没力气拾掇;我爹整天忙着学校的事,顾不上。后来我一个人住,更是怎么省事怎么来。
傍晚的时候,她在厨房里下了两碗面条,卧了两个荷包蛋,把其中一个蛋夹到小军碗里,一个放在我碗里,她自己碗里只有面条和几片菜叶子。
我看见了,把我碗里的蛋夹给她。她愣了一下,又夹回来,说:“你干活累,多吃点。”
我说:“你带孩子也累。”
她把蛋夹给了小军。小军还不太会说话,含混地喊了一声“妈妈”,低头吃蛋。
那天晚上,小军睡着了以后,沈秀兰从蛇皮袋最底下翻出一个布包,层层叠叠地打开,里面是一沓钱。五沓,一万一沓,用橡皮筋扎着。
她把钱放在桌上,看了我一眼,说:“远志,有件事我得先跟你说清楚。”
我说:“你说。”
她坐在桌子对面,两只手放在膝盖上,手上有冻疮的疤和干活的茧。她说话的时候不看我,看着桌上那五沓钱。
“这五万块钱,是我男人拿命换来的,我要留着给小军上学用。”她的声音很平,像是在说一件早就想好了的事,“修房子用不了多少钱,我算过了,砌个院墙、搭间灶房、把两间屋子的顶翻修一下,再加点简单的家具,四五千块钱够了。剩下的钱我存着,以后小军读小学、读中学、读大学,都要花钱。”
我说:“应该的。”
她抬起眼睛看我,那双眼睛在昏黄的灯泡下显得很亮。她说:“还有一件事,比钱的事重要。”
我看着她,等她开口。
“我跟你不熟。”她说,“你是赵婶介绍的,我见过你两次,觉得你人老实,不像是坏人。但你我毕竟不是知根知底,我带着个孩子,我得为他负责。”
我说:“你继续说。”
她深吸了一口气,像是在给自己打气,然后一字一句地说:“这房子修好以后,你住东屋,我和小军住西屋。这五万块钱我已经存了定期,存折放在我妈那边。等小军上了小学,我就把存折拿过来,咱俩一起过日子。在那之前,你不能碰我。”
她说完这句话,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但我注意到她的耳根红了。
屋子里安静了几秒钟。灯泡上的飞蛾扑棱棱地响,院子里的蛐蛐叫得正欢。
说实话,我当时没完全反应过来她说的“不能碰我”是什么意思。我愣了两三秒才想明白,脸一下子就烧起来了。我连忙低下头,说:“行,我答应你。”
她像是松了一口气,肩膀微微塌了一下,又说:“你不要多想,我不是瞧不起你。我就是……我得先看看你这个人行不行。这三年,咱们就当时搭伙过日子。你要是不愿意,现在反悔还来得及,钱的事就当没说过。”
我把桌上的钱推回去:“你收好,修房子的钱我会想办法,你存的定期别动。”
她摇头:“修房子我出钱,这是我说的。你一个男人,别跟我争这个。”
那个晚上,我们没有再说话。她在西屋哄小军睡觉,我躺在东屋的床上,听见隔壁传来的低低的哼唱声,断断续续的,是一首我没听过的摇篮曲。
我看着头顶的木梁,梁上有虫蛀的痕迹,一道一道的。我想,三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就算三年后她反悔了,我也没啥损失。至少这三年,这个家里有了女人和孩子的气息,不再是一个冷灶冷锅的光棍窝。
第二天开始修房子。
我托老周帮我找了一个村里的泥瓦匠,老周自己也是个中好手,听说我娶了媳妇要修房子,带了三个工友过来帮忙,说不要工钱,管饭就行。
沈秀兰天没亮就起来了,煮了一大锅稀饭,蒸了白面馒头,腌了一坛子咸菜。等工人们来了,她又跑前跑后地倒茶递烟,嘴上没闲着一会儿。
砌院墙的砖是我前几年从拆房子的工地上捡回来的旧红砖,码在院子里好几年了,终于派上了用场。灶房搭在西边,用剩下的砖头和木料,盖了一间十来平米的小屋,盘了个新灶台,烟囱从屋顶伸出去,冒出的烟呛得我直流眼泪,沈秀兰在一边笑出了声。
那是她第一次对我笑,嘴角弯起来,眼角有几条细细的纹路,但很好看。
修房顶那天出了点意外。我正在房顶上换瓦片,脚下一滑,整个人顺着斜面往下溜。我赶紧抱住烟囱,才没摔下去。沈秀兰在院子里看见了,手里的菜刀哐当掉在地上,冲过来喊:“远志!你没事吧?”
我从房顶上爬下来,膝盖蹭破了一层皮,没什么大碍。她却站在我面前,嘴唇发抖,眼眶红红的,过了好一会儿才转过身去,背对着我说:“你别上去了,让老周他们上,你在下面递瓦片。”
我说:“没事,就是滑了一下。”
她头也不回:“你听我的。”
后来老周告诉我,我滑倒的时候,沈秀兰吓得脸都白了,手里的碗摔了都没反应过来。老周笑着说:“你那媳妇是真心疼你,你命好。”
房子修了十来天,花了五千二百块钱。院子砌了围墙,有了正经的院门——两扇木门,刷了红漆,门楣上贴了赵婶送的大红喜字。西边搭了灶房,东边那棵歪脖子枣树下砌了个水泥台子,可以坐着吃饭纳凉。两间屋子都重新粉刷了一遍,亮堂堂的,窗户换上了玻璃,透光好多了。
沈秀兰又去镇上扯了几尺花布,做了窗帘和床单。她在东屋和西屋之间挂了一道门帘,蓝色碎花的,说这是规矩,让我进她屋之前先咳嗽一声。
一切收拾停当的那天晚上,沈秀兰炒了四个菜:一盘青椒炒鸡蛋,一盘酸辣土豆丝,一盘蒜泥茄子,还有一只炖了一下午的老母鸡。那只鸡是她从张楼村带过来的,养了一年多,本来是想留着过年杀的,她说要给我补补身体。
我夹了一块鸡肉放到她碗里,她没推辞,低头吃了。
我又夹了一块给小军,小军用手抓着啃,吃得满脸油。沈秀兰拿毛巾给他擦脸,嗔了一句:“慢点吃,没人跟你抢。”
那一刻我忽然觉得,这日子,好像真的有了点奔头。
吃完饭,沈秀兰收拾碗筷,我在院子里抽了根烟。秋夜的风裹着桂花香,从院墙外飘进来。隔壁家的狗叫了两声,又安静了。
她在灶房里洗碗,哗啦哗啦的水声传过来,锅碗瓢盆叮叮当当。我靠在枣树上,看月亮从院墙上慢慢升起来,心里忽然涌上一句话:娘,你儿子成家了。
那天晚上回到东屋,我刚躺下,听见有人在敲我这边门框。沈秀兰站在门帘那边,没有掀帘子,隔着那层蓝色碎花布说:“远志,你还记得我说的话吧?”
我说:“记得,等你儿子上小学。”
她在帘子那边沉默了一会儿,说:“嗯,那你早点睡。”
脚步声远去了,隔壁屋的门轻轻关上,然后是一片安静。
我翻了个身,闭上眼睛。院子里蛐蛐还在叫,叫着叫着,我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第三章 磨合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地过。
结婚后的第一个月,我还在适应当中。说是结婚,其实更像合租。各住各的屋,各睡各的床,连吃饭的碗都是各用各的——沈秀兰说她有胃病,怕传染给我,给我和小军都单独备了碗筷。
这话我一听就知道是借口,但也没戳穿。她心里那道坎,我理解。
小军刚开始怕我,见我就往他妈身后躲。沈秀兰也不强求,就说:“你别急,慢慢来,孩子跟你不熟。”
我确实不知道该怎么跟小孩子相处。从小到大,身边就没有小孩。我试过给小军买糖,他不接,扭头看他妈。沈秀兰说:“你给就行了,他爱吃不吃。”我剥了一颗大白兔奶糖递给小军,他犹豫了半天,伸手拿过去,塞进嘴里,然后咧着缺了门牙的嘴冲我笑了一下。
那是小军第一次对我笑。
后来我慢慢摸出了门道:小军不挑食,但爱吃鸡蛋羹;他怕黑,晚上睡觉要留一盏小夜灯;他喜欢坐在自行车的大杠上去兜风,每次我带他去镇上,他就兴奋得在车上扭来扭去。
沈秀兰从来不跟小军说“你爸”这个词,她用“他爸”指代小军的生父,用“你陈叔”指代我。她对小军说:“小军,去叫你陈叔吃饭。”“小军,你陈叔给你买了橘子。”
我不知道她这么做是对是错,但我觉得,她在小心翼翼地平衡着什么。
日子过得紧巴,但不至于饿肚子。我继续跟着老周的工程队在县城干活,一天能挣四十块钱,加班的话能到五十。沈秀兰在家带孩子,做手工活,糊火柴盒一天能挣两三块钱,编竹篮卖到镇上一天能多挣个五块。
她把每一分钱都算得很清楚。墙上挂了个小本子,每天的开销都记在上面:盐五毛,酱油八毛,鸡蛋一块二一斤,肉两块五一斤。肉不常吃,一个星期买一次,买半斤,切得薄薄的,炒菜的时候放几片提味。那几片肉她从来不吃,都夹给我和小军。
我给她夹回去,她就说:“你干活累,不吃肉哪有力气?”
我说:“你带孩子也累。”
她说:“我又不干体力活,不用吃那么好。”
后来我就不跟她争了,趁她不注意,偷偷夹到她碗底。她吃到的时候会顿一下,然后默默吃下去,当作什么都没发生。
小军三岁那年春天,生了一场大病,高烧烧到四十度。
那天我在县城的工地上,沈秀兰托人捎话来,说小军病了,让我赶紧回去。我扔下手里的活就往家赶,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沈秀兰抱着小军坐在床沿上,小军脸烧得通红,嘴唇干裂,迷迷糊糊地喊妈妈。
我摸了一下小军的额头,烫得像火炭。
“去卫生院!”我说。
我推出自行车,沈秀兰用被子把小军裹好,抱在怀里,侧坐在自行车后座上。我骑着车往镇上去,夜路不好走,坑坑洼洼的,沈秀兰在后面喊:“慢点!别摔了!”
到了卫生院,值班医生一量体温,三十九度八,说是急性扁桃体炎,要输液。小军怕针头,扎针的时候哭得撕心裂肺,沈秀兰抱着他,眼泪啪嗒啪嗒掉在孩子脸上,嘴上却在哄:“小军乖,不哭不哭,妈妈在呢,妈妈在呢。”
我站在一边,手足无措,不知道该干什么。沈秀兰看了我一眼,说:“你去买碗粥,小军还没吃晚饭。”
我跑到街上,找了一家还没关门的早点铺,买了一碗白粥和一碟咸菜。回来的时候小军已经输上液了,靠在沈秀兰怀里,有气无力地闭着眼睛。沈秀兰用小勺子一勺一勺地喂他,小军不想吃,她就说:“乖,吃一口,吃了就不烧了。”
那碗粥喂了快一个小时,才喂了小半碗。
那天晚上我们在卫生院待了一整夜。小军睡着了以后,沈秀兰把他放在病床上,自己坐在床边,手搭在孩子身上,时不时摸一下额头。我坐在对面,看着她。
输液管里的药水一滴一滴往下掉,走廊里的日光灯嗡嗡响。沈秀兰忽然小声说:“谢谢你。”
我说:“一家人,谢什么。”
她没接话。过了好一会儿,她轻轻叹了一口气,说:“他爸走的那天晚上,也是这么晚,也是我来医院的。那时候小军才六个月,还在吃奶。我一个人,抱着孩子,连个帮忙的人都没有。”
她说话的语气很平静,但我看见她放在膝盖上的手在微微发抖。
我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安慰的话,却发现自己笨嘴拙舌,什么都不会说。最后我站了起来,走过去,把那床搭在椅子上的薄毯子披在她身上。
她僵了一下,然后慢慢放松下来,把毯子裹紧了一些。
“你眯一会儿,”我说,“我看着孩子。”
她没说话,靠在床头的铁栏杆上闭上了眼睛。不到一分钟,她就睡着了,呼吸均匀而深沉。她太累了,白天带了一天孩子,晚上又折腾了半宿,铁打的人也扛不住。
我看着她的脸,睡觉的时候眉头微微蹙着,像是在梦里也在操心着什么。眼角的皱纹比上次看又深了一些,嘴角有一个小小的疤,不知道什么时候留下的。
我在心里默默地说:沈秀兰,你放心,我不会让你一个人扛的。
小军的病好了以后,沈秀兰对我明显亲近了一些。
她开始在我出门的时候说“路上小心”,回来的时候问“吃了吗”。有时候她做了好吃的,会多盛一碗放到我桌上,不用我叫,自己就端过来了。
小军也跟我越来越亲。他学会的第一个完整的句子是“陈叔抱”,有一天晚上我在院子里乘凉,他从屋里跑出来,张开两条小胳膊,冲我说:“陈叔抱抱。”
我把小军举起来,他咯咯地笑,口水滴了我一脸。沈秀兰从灶房里出来,看见这一幕,站在台阶上看了好一会儿,嘴角有一丝笑,很淡很淡。
但那条线,她始终守着。
每天晚上八九点钟,她给小军洗完澡,哄他睡觉,然后关好院门,拉好窗帘,各自回屋。中间隔着一道碎花门帘,像一道看不见的墙。
有时候我会听见她在西屋跟小军说话,轻声细语的,不知道在说什么。有时候她会哼那首摇篮曲,调子软软的,听着听着我就睡着了。
这样的日子,一晃就是一年多。
2004年夏天,小军四岁了,能跑能跳,会叫“陈叔”“妈妈”,还会背两首唐诗。沈秀兰在院子里种了一排鸡冠花,红艳艳的,开了整整一个夏天。我托老周买了一台十四寸的黑白电视机,放在堂屋,每天晚上一家人坐在一起看电视,小军坐在中间,看《西游记》看得眼睛都不眨。
日子像村口那条河,不紧不慢地往前淌,不起浪,也不干涸。
可平静的水面下,总会有些暗涌。
那年秋天,村里开始有人嚼舌根了。
说起来也不奇怪,我们结婚快两年了,我住东屋,她住西屋,中间隔着道门帘,这在乡下是大忌。村里那些婶子大娘的眼睛毒得很,早就看出了端倪。
先是赵婶拐弯抹角地来问我:“远志,你跟秀兰咋还分着屋睡呢?是不是你俩有啥毛病?”
我没好意思说实话,支支吾吾地说:“她带孩子不方便,孩子夜里闹腾。”
赵婶不信,撇撇嘴:“你这孩子,我是你表婶,有啥不能说的?”
我没接话。
后来流言就传开了。有人说沈秀兰嫁过来是图我年轻力壮能干活,根本不打算跟我过日子,等她儿子大了她就跑了。有人说我窝囊,娶了个媳妇连碰都不能碰,白给人养儿子。还有人说得更难听,说沈秀兰手里那五万块钱根本就是子虚乌有,她是编出来骗我的,好让我给她当牛做马。
这些话传到我耳朵里,我气得浑身发抖。有天晚上在工地上,老周也问我:“远志,你们村那些话是真的假的?”
我没吭声,把手里的螺丝刀攥得咯吱响。
老周拍了拍我的肩膀:“兄弟,我给你交个底,你那个媳妇,我看不假。她是怎么对你的,我看在眼里。你别管别人说什么,好好过日子就行了。”
老周的话让我好受了一些,但堵不住那些流言蜚语。有天傍晚我回家,发现沈秀兰坐在院子里,没做饭,也没哄小军。小军蹲在枣树底下玩泥巴,她一双手放在膝盖上,眼睛看着地,不知道在想什么。
“咋了?”我问。
她没抬头,声音很低:“远志,村里那些话,你听见了吧?”
我蹲下来,跟她平视着说:“听见了,你别往心里去。”
她慢慢抬起头,眼眶红了,但没哭。她从来不当着我的面哭,这是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我看见她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但始终没掉下来。
她说:“远志,我知道你委屈。你一个大小伙子,娶了个带娃的寡妇,还要守这三年的规矩。别人笑话你,我也知道。”
“我没觉得委屈。”我说。
“你撒谎。”她看着我,“你二十几岁,血气方刚的,要不是娶了我,你随便找个姑娘都能好好过日子。是我耽误了你。”
她这句话说得我心口一疼。不是矫情,是实实在在的疼,像被什么东西揪了一下。
我沉默了几秒钟,说:“秀兰,我跟你说句实话。当初答应你的时候,我心里确实有过想法。我想着,反正我也娶不上媳妇,跟你搭伙过日子,总比我一个人强。大不了三年后你走了,我也不亏。”
她咬着嘴唇,没说话。
“可现在不一样了。”我说,“这一年多,你跟小军在这里,这个家才像个家。你每天做的饭,你洗的衣裳,你挂在门上的那扇帘子,都让我觉得这不是一个光棍窝了。我陈远志这辈子没什么出息,但我知道谁是真心对我好。”
我的声音有点发涩,停了停,又说:“你说的三年,我认。别说三年,就是五年、十年,我也认。我不委屈,也不憋屈。我就一个念头,让你跟小军过上好日子。”
我说完这番话,院子里安静极了。小军不知道什么时候跑过来了,蹲在我俩中间,仰着脸看着我们,手里的泥巴糊了一脸。
沈秀兰终于哭了。
她没出声,眼泪就那么无声无息地淌下来,一滴一滴砸在她膝盖上那条洗得发白的裤子上。她伸手把小军搂进怀里,把脸埋在孩子的肩膀上,肩膀一耸一耸的。
小军被她搂着,奶声奶气地说:“妈妈哭了。”
我伸手把小军和她一起揽住。她没有躲,也没有动,就那么让我揽着,三个人在枣树下待了很久。
天色暗下来了,鸡冠花在暮色里红得发暗。
那天晚上,她破天荒地没有拉那道门帘。
我躺在东屋的床上,透过敞开的门帘,能看见西屋亮着的灯。她在哄小军睡觉,哼的还是那首摇篮曲,声音比以往都要轻,轻得像是怕惊动什么。
灯灭了,她的声音也停了。
我以为她会说什么,但她什么都没说。
我翻了个身,对着墙壁,心里很踏实。
第四章 风雨
2005年春天,小军四岁半,沈秀兰开始琢磨送他上幼儿园的事。
镇上有两家幼儿园,公办的便宜,一个月八十块钱,但离家远,骑车要二十多分钟。私立的贵,一个月一百五,但有校车接送,每天早晚到家门口接人送人。
沈秀兰为这事纠结了好几天。她翻出那个记账本,在上面写写算算了好几天,最后跟我说,送私立的吧,有校车安全些,贵是贵了点,但小军才四岁半,每天跑那么远的路她实在不放心。
我说行,钱的事我来想办法。
她摇头:“钱够,你别操心。”
我知道她在说那笔定期存款。从我认识她的第一天起,她就没动过那笔钱的心思。她说给小军上学用的,就真的是给小军上学用的,分毫不差。
四月的一天,小军上幼儿园的第三天,我下午从工地上提前回来,想看看小军适不适应。到家的时候发现沈秀兰不在,院门虚掩着,灶房里锅是凉的。
我觉得不对劲。沈秀兰这个人,雷打不动地按时做饭,从来不会到点了还没开火。
我正站在院子里犯嘀咕,赵婶急匆匆地来了,脸色不太好看:“远志,你快去卫生院,秀兰晕倒了,被人送过去的。”
我脑子里嗡的一声,骑上车就往卫生院跑。
到了卫生院,沈秀兰躺在走廊的临时病床上,脸色惨白,嘴唇一点血色都没有,手上扎着针在输液。一个护士跟我说,初步诊断是贫血加营养不良,血糖低得吓人,再不注意就要出大问题了。
我蹲在床边,握住她的手,手冰凉冰凉的。
她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看见是我,第一句话是:“小军谁去接?”
我鼻子一酸,差点没忍住。她人都这样了,心里想的第一件事还是孩子。
“你别管小军了,我给赵婶打了电话,她帮忙去接。”我说,“你先告诉我,你多久没好好吃饭了?”
她别过脸去不看我。
后来我逼问赵婶,赵婶才吞吞吐吐地说了实话。沈秀兰从过完年就开始省,把家里的肉蛋奶都省给我和小军了,她自己就吃咸菜就馒头,有时候一天只吃两顿,中午那顿省了,说是不饿。
赵婶说:“远志,你也别怪她。她是觉得你干活累,小军长身体,都得吃好的。她自己身体咋样,她不在乎。”
我在卫生院走廊里站了很久,像个傻子一样看着那面刷了白灰的墙,脑子里翻来覆去就一个念头:我怎么就没发现呢?我天天在家吃饭,怎么就不知道她没好好吃呢?
那次以后,我做了一个决定。每天吃饭的时候,我先拨一半的菜到她碗里,她要是不吃,我就不动筷子。小军在旁边看着,也有样学样,把他碗里的蛋夹给妈妈。
沈秀兰看着碗里堆得冒尖的菜,笑了一下,笑着笑着眼眶就红了。
“你们爷儿俩,”她说,“真是的。”
日子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但有些事情在悄然改变。
沈秀兰开始在意我的感受了。有一次我在工地上摔了一跤,腰上蹭破了一大块皮,她给我上药的时候,手都在抖。晚上她破天荒地没有拉门帘,还问我伤口疼不疼,要不要喝水。
我说没事,她就坐在对面的椅子上,陪我说了一会儿话。
她问我在工地上累不累,我说还行。她问老周对我好不好,我说老周人不错。她问我想不想换个活法,学个手艺开个店什么的。
我说:“想是想过,但哪有那个本钱?”
她没接话,手指在膝盖上画圈,不知道在想什么。
那一年的夏天特别热,热得狗都趴在树荫下伸舌头。工地上放了几天高温假,我待在家里没事干,就琢磨着把院子里那棵歪脖子枣树修一修。搬梯子的时候,沈秀兰过来说:“你别一个人弄,我给你扶着。”
我说好,她在底下扶着梯子,我爬到上面锯枯枝。锯到一半的时候,手一滑,锯子掉了下来,沈秀兰下意识去接,锯子割在她手背上,顿时血流如注。
我吓得魂飞魄散,从梯子上跳下来,一把抓住她的手。伤口挺深的,肉翻出来,白森森的骨头都隐约可见。沈秀兰疼得脸色发白,但咬着牙没吭声,另一只手捂住伤口。
我骑上车带她去卫生院,她坐在后面,血顺着手指往下淌,一滴一滴掉在路面上。我拼命蹬车,她在后面说:“慢点,别摔了。”
到了卫生院,医生给她缝了六针。缝针的时候她皱着眉,一声不吭。我在旁边看着那弯针穿过她皮肉的画面,腿都软了。
回来的路上我骑着车,她坐在后面,我闷头骑了很远,忽然听见她小声说:“远志,别担心,没事的。”
我没说话,眼泪顺着脸颊往下掉,掉到衬衫领子上,湿了一片。她看不见,我也没擦。
那天晚上,我在东屋躺着,听见她在西屋窸窸窣窣地收拾东西,过了一会儿,脚步声走到门帘边。我以为她要过来,帘子却没掀开。
“远志,”她隔着帘子说,“你睡了吗?”
“没有。”
沉默了几秒。“今天谢谢你,”她说,“送我上医院。”
“你别说谢了,是我锯子掉下来割的你。”
她在帘子那边轻轻笑了一声:“也是我没用,接啥接啊。”
又是沉默。我以为她要说晚安了,忽然她又开口了,声音比刚才低了很多:“远志,我以前觉得,一个人也能把孩子拉扯大。我嫁给你,就是想给小军找个靠山,没想过别的。”
我屏住呼吸听。
“可是这一年多,你对他好,对我好,我都看在眼里。”她的声音有点发飘,像是在跟自己说,“我不知道怎么说,我就是……”
她顿住了,没往下说。
帘子那边安静了很久,然后脚步声慢慢走远了。
我躺在床上,心脏跳得咚咚响,像有人在胸口敲鼓。
那个夏天过后,我们之间那道无形的墙薄了很多。虽然还是分房睡,但沈秀兰不再把自己包得那么严实了。有时候她晚上在小军睡着以后,会到院子里坐着乘凉,我就在旁边陪她坐着。
枣树上结了青疙瘩的枣子,月亮从东边移到西边,蛐蛐叫了一整晚。
我们聊了很多。聊她小时候的事,聊她爹是怎么供她读高中的,聊她第一任丈夫是怎么追她的。她说那人叫王建国,是个跑运输的,人实在,就是命不好。她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平,没有回避,也没有伤感,像在说一个已经翻篇的故事。
我也跟她说我爹的事,说我娘的事,说那些年一个人在工地上是怎么熬过来的。我从来没跟任何人说过这些,但跟她说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什么都能说出来。
她听得很认真,从不打断,也从不评价。偶尔说一句“不容易”“你爹真是个好人”。
小军四岁生日那天,沈秀兰做了一桌子菜,还买了一个小蛋糕。蛋糕不大,上面写着“生日快乐”四个字,歪歪扭扭的,是镇上蛋糕店老板娘的手艺。小军高兴得又蹦又跳,对着蜡烛吹了好几口气才吹灭。
沈秀兰笑着笑着忽然不笑了,看着小军说:“小军,快五岁了,再有一年多就要上小学了。”
她说这话的时候,看了我一眼。
那一眼意味深长。
第五章 转折
2006年秋天,小军六岁了,该上小学了。
这件事在沈秀兰心里算了一年多,终于到了眼前。镇上的中心小学离家不远,走路二十来分钟,学费也不贵,一学期三百多块钱。沈秀兰早早地就去报了名,给小军买了一个新书包,军绿色的,还买了两支铅笔、一块橡皮和一个铁皮文具盒。
小军把新书包背在身上,挺着胸脯满院子跑,嘴里喊着:“我上学啦!我上学啦!”沈秀兰靠在门框上看着他,嘴角的笑怎么都压不住。
晚上,小军睡着了以后,沈秀兰敲了敲我的门框。
“远志,你出来一下,我跟你说个事。”
我到院子里的时候,她已经坐在枣树下的水泥台子上了,旁边放着一个布包,就是当初她从张楼村带过来的那个。她打开布包,从里面拿出一个存折,递给我。
我接过来,打开一看,户名是沈秀兰,五万块钱的定期存款,三年期,存了好几年了。利息加本金,一共五万四千八百多块。
她把存折放在我手里,说:“远志,小军上小学了,这钱我拿过来了。咱家想干点啥,你说。”
我没接存折,推回去:“这是小军的学费,你别动。”
她把存折塞回我手里,力气比我大:“小军的学费我另外攒了,这钱本来就是当时跟你说好的。我说过,等小军上小学,我就把存折拿过来。你还记不记得这句话?”
记得。我当然记得。她拿出五万块钱,说等她儿子上小学,我才能碰她。这件事像一根刺一样扎在我心里,扎了三年多,没想到她还记得,而且一天不差。
我攥着存折,不知道说什么。
沈秀兰低下头,声音比平时轻了很多:“远志,三年多了,我说话算话。你呢,你怎么想?”
院子里很静,枣树上的叶子在夜风里沙沙地响。远处不知道谁家在放电视,隐隐约约传来《还珠格格》的声音。
我看着沈秀兰。她坐在那儿,两只手放在膝盖上,肩膀微微缩着,像是在等一个等了很久的答案。
我想起这三年的点点滴滴。想起她第一次对我笑的样子,想起她在卫生院守了小军一整夜,想起她晕倒后醒来第一句话是问小军谁去接,想起她手被割伤的时候一声不吭,想起她隔着门帘说的那些话。
想起那句“现在不一样了”。
我把存折放到水泥台子上,伸手握住了她的手。她的手粗糙,有茧,手背上还有缝针留下的疤。我没有用力握,就那么轻轻握着,感觉她的手先是僵了一下,然后慢慢放松了。
我说:“秀兰,存折你收好。这钱是你的,就是你的。我想让你知道,我跟你过日子,不是冲着这五万块钱。”
她抬起头看着我,眼睛里有光。
“我知道你不是,”她说,“可这是我当初答应你的。”
“你答应我的事儿多了。”我说,“你说三年后才能碰你,这三年我做到了,对吧?”
她愣了一下,然后嘴角慢慢弯起来。那个笑很浅,但很好看,眼睛里像是有星星。
“那你想怎样?”她问,语气里带着一丝我从没听过的柔软。
我说:“我想好好跟你过日子。不是搭伙的那种,是真的过日子。你要是愿意,那五万块钱咱俩一起存着,以后给小军上学用,也给咱以后的孩子上学用。你要是不愿意……”
我没说完,因为她忽然靠了过来,把头抵在我肩膀上。
她的头发上有洗衣粉的味道,干干净净的。她没说话,我也没说话,就那么坐了很久。枣树的影子被月光拉得长长的,鸡冠花开得正艳。
那天晚上,沈秀兰没有回西屋。
她把他屋里的被子抱过来,放在我东屋的床上,铺好了,然后把小军从西屋抱过来,放在床中间。小军睡得迷迷糊糊的,翻了个身,嘴里嘟囔了一句“妈妈”,又沉沉睡去。
沈秀兰在他另一边躺下来,侧过身,用手轻轻拍着小军的背。我在床沿上坐了一会儿,然后也躺了下来,隔着呼呼大睡的小军,看着对面那张在月光下显得格外温柔的脸。
“远志,”她闭着眼睛轻声说,“这三年多,辛苦你了。”
“你更辛苦。”我说。
她没有再说话。过了很久,久到我以为她已经睡着了,她忽然把手伸过来,越过小军的身子,握住了我的手。
她的手很暖。
我闭上眼睛,听见小军均匀的呼吸声,听见窗外蛐蛐的叫声,听见自己的心跳声。那些声音混在一起,像一首听不太真切却无比安心的曲子。
三年的约定,就这样在细水长流的日子里,无声无息地走到了尽头。
没有轰轰烈烈的仪式,没有山盟海誓的表白,就一个存折、一双手、一个安静到可以听见彼此呼吸的夜晚。
够用了。
第六章 日子
2007年春天,我和沈秀兰补办了酒席。
说酒席其实有点夸张,就是在院子里摆了四桌,请了赵婶、老周、几个工友和村里的几家近邻。沈秀兰在灶房里忙了一整天,炒了十几个菜,鸡鸭鱼肉都齐了。赵婶打下手,嘴一刻都没闲着,从村东头八卦到村西头,逗得大家前仰后合。
老周喝了几杯酒,脸红得像关公,拍着我的肩膀说:“远志,你算是找着好媳妇了。好好对人家,别整那些没用的。”
我端着酒杯站起来,看了看沈秀兰。她今天穿了一件新做的碎花衬衫,头发盘起来,显得精神了很多。小军穿着白衬衫,在人群里钻来钻去,手里举着一串糖葫芦,吃得满嘴通红。
我说:“各位长辈,各位弟兄,感谢大家今天来。我陈远志没啥本事,就是个干活的粗人。这几年多亏了秀兰,这个家才有了样子。往后日子还长,我当着大家的面说一句,我会好好待她,好好待小军,这辈子不辜负她。”
说这话的时候我没打磕绊,也没脸红。因为这是真心话,真心话不用排练。
沈秀兰坐在那里,低着头,耳根红了一片。赵婶在旁边起哄:“哎呀,新娘子害羞了!”
掌声和笑声在院子里响了好一阵子。枣树上的麻雀被吓得扑棱棱飞走了,小军追着跑出去,鞋掉了一只也没发现。
那天晚上宾客散尽,小军在赵婶家过夜,家里就剩我和沈秀兰两个人。
她把院子里的桌椅板凳收拾干净,把碗筷泡在大盆里说明天再洗。我站在院子里抽了一根烟,她走过来,拿掉我手里的烟,掐灭了扔在垃圾桶里。
“少抽点,”她说,“对肺不好。”
我说好。
她看了我一眼,转身进了屋。我跟在后面,关了院门,落了门闩。
那一夜的事,不值得写,也不必写。日子就是这样,有些时刻厚重如山,有些时刻轻如鸿毛。但不管轻重,都是真实的,都是两个人一步一步走过来的。
婚后不久,我们商量了一件事:开个小店。
沈秀兰早就有这个想法了。她在镇上观察了很久,发现镇上的五金杂货店就两家,东西贵还不全,附近几个村的老百姓要买个钉子灯泡啥的,要么跑镇上,要么跑县城,很不方便。
“咱家在村口,来来往往的人都经过,开个小五金店,肯定有生意。”她翻出那个记账本,在上面给我画了个草图,“也不用多大的店面,把灶房旁边那间空出来的屋子收拾一下就行。你去县城进货的时候顺便带回来,成本不高。”
我算了算,进一批基础的五金件,螺丝螺帽、铁丝、胶带、灯泡、开关、水管接头这些,大概需要两三千块钱的本钱。
“试试吧,”我说,“反正也赔不了多少。”
沈秀兰从存折里取了两千五,又从平时攒的零钱里凑了五百,凑了三千块。我找老周帮忙,老周认识县城五金批发市场的人,带我去进了一批货。
小五金店在2007年夏天开张了。说是店,其实就是把家里那间空屋子收拾干净,靠墙搭了几层木板当货架,用毛笔在一块三合板上写了“陈记五金杂货”几个字,挂在院门外头。
刚开始的生意稀稀拉拉的,一天能卖出去几块钱就算不错了。沈秀兰不急,天天把货架擦得干干净净,货物摆得整整齐齐。有人进店她就笑脸相迎,不厌其烦地帮人家介绍。有些东西店里没有,她就记下来,让我下次进货的时候带。
慢慢地,周围几个村的人都知道李庄有家小五金店,东西全,价钱公道,老板娘和气。生意一天比一天好,从一天卖几块钱到几十块钱,有时候赶集的日子能卖上百块。
小军上学以后,沈秀兰的时间多了一些。她白天看店,下午小军放学回来就辅导他做作业。她读过高中,教一年级的小军绰绰有余。小军聪明,学东西快,期中考试考了班上第三名,沈秀兰高兴得不行,晚上特意炖了一只鸡。
那天的炖鸡,全进了我和小军的肚子。我看着沈秀兰碗里的鸡骨头,啃得干干净净,一点肉渣都没剩,心里像被什么东西扎了一下。
“秀兰,”我说,“你别光吃骨头,吃肉。”
她说:“我吃了,你们吃的才是肉,我啃的是骨头上的筋,香着呢。”
我不信。第二天赶集的时候,我买了一只更大的鸡,杀了炖了,沈秀兰看着那一大锅汤,说:“买这么大一只干啥,又不是过年。”
我说:“你多吃点,补补身体。你上次晕倒的事,我可记着呢。”
她端着碗,看着鸡汤里浮着的黄油,眼圈红了,但嘴上不饶人:“你这人,记性也太好了。”
我笑了,她也笑了,小军在旁边跟着傻笑,笑完了低头喝汤,喝得呼噜呼噜响。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不紧不慢,不咸不淡,但每一口都有滋有味。
2008年秋天,沈秀兰怀孕了。
发现的时候她正蹲在院子里洗衣服,忽然站起来,晃了一下,差点摔倒。我扶住她,她扶着墙缓了一会儿,说:“没事,可能是蹲久了。”
可后来几天,她老是犯恶心,闻到油烟味就想吐。赵婶来串门,一看她的样子,拍着大腿说:“哎呀,这是有喜了!”
沈秀兰愣了一下,脸慢慢红了。
我带她去镇卫生院检查,果然,怀孕六周了。医生说一切正常,让她注意休息,加强营养。
从卫生院回来的路上,沈秀兰坐在自行车后座上,搂着我的腰,忽然把脸贴在我后背上,闷声说了句:“远志,你是不是很高兴?”
我说:“当然高兴。”
“可是,”她犹豫了一下,“小军那边……”
我知道她在担心什么。小军已经七岁了,懂事了。以前家里就他一个孩子,所有人都围着他转。现在忽然要多一个弟弟或者妹妹,小孩子心里会不会不舒服?
“慢慢来,”我说,“小军懂事,你跟他说清楚,他会理解的。”
回家以后,沈秀兰把小军叫到跟前,蹲下来拉住他的手,认认真真地跟他说:“小军,妈妈肚子里有个小宝宝了,以后你要当哥哥了,你高兴不高兴?”
小军歪着脑袋想了一会儿,忽然说:“那他会不会把我的玩具抢走?”
沈秀兰忍不住笑了:“不会的,你是哥哥,你要保护他,他怎么会抢你的玩具?”
小军又想了想,伸出一根手指头:“那他要是抢了,我就告诉妈妈。”
沈秀兰把他搂进怀里,亲了亲他的额头:“好,你说什么都好。”
我在旁边看着,心里暖暖的。
怀孕期间,沈秀兰比怀小军的时候讲究多了。她不再吃咸菜就馒头了,每天都给自己炖汤,说是为了肚子里的孩子。我知道,她以前不是为了自己舍不得吃,是为了这个家。现在多了一个理由,她也学会了心疼自己一点。
2009年春天,沈秀兰生了一个女儿,六斤八两,白白净净的,哭声嘹亮。
我给孩子取名叫陈念。沈秀兰说这名字好,念字有心想的意思,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念儿出生那天,我抱着她,小小的,软软的,皱巴巴的脸,在襁褓里睡得正香。沈秀兰躺在病床上,脸色还很苍白,看着我和孩子,嘴角的笑怎么都收不住。
小军趴在床沿上看妹妹,伸出一根手指头,小心翼翼地碰了碰念儿的脸,又缩回去,眼睛瞪得圆圆的:“妈妈,她好小啊。”
沈秀兰笑着说:“你小时候也这么小。”
小军不服气:“我才没有呢!我肯定比她大!”
病房里的人全都笑了。
窗外的梧桐树发了新芽,春天的阳光暖融融地照进来,落在沈秀兰的头发上,落在念儿的襁褓上,落在我粗糙的手背上。
我忽然想到,七年前,我还在村口的老井边洗衣服,赵婶问我:“你难不成真守一辈子?”那时候我觉得这辈子就这样了,一个人过一天算一天。谁能想到,七年后我有了妻子、儿女、一个小店,和满满一院子的烟火气。
日子这东西,你不辜负它,它也不辜负你。
第七章 老周
2010年,念儿一岁多了,小军也上了二年级。小五金店的生意稳定下来,一个月能挣个千把块钱,加上我在工地上干活的钱,一家四口吃穿不愁了。
老周这一年遇到了一件大事。
他跟了七八年的工程队因为老板投资失败,解散了。老周五十多岁的人了,再去找新的工程队不容易,他又是工头,拉不下脸去给别人打工,在家里闲了大半年,愁得头发白了一半。
有一天老周来我家喝酒,三杯下肚,眼圈就红了:“远志,老哥我这辈子没服过谁,可这次是真的没办法了。干了一辈子建筑,到头来连个养老的钱都没攒下。”
我给他倒满酒,没说话。沈秀兰在旁边听了半天,忽然开口了:“周哥,你那工程队散了,可手艺没散。你手底下那些弟兄,现在都在哪?”
老周苦笑着说:“大部分都散了,有几个在县城找着活了,还有几个在家闲着。”
沈秀兰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老周,说:“周哥,你有没有想过自己干?不用多大,就从小活儿做起,农村现在盖房子的人家多,修修补补的活儿也不少。你有手艺,有经验,有信誉,还愁没活干?”
老周愣了一下,然后苦笑:“秀兰,你说得轻巧。自己干,要买设备吧?要垫资吧?我哪来的钱?”
沈秀兰看了我一眼,我明白她的意思。我放下筷子说:“周哥,你要是愿意干,我这儿有两万块钱,先借给你当启动资金。不用急着还,等你赚了钱再说。”
老周瞪大了眼睛,手里的酒盅都差点掉了:“远志,你疯了?你哪来这么多钱?”
那钱是从沈秀兰那五万块钱里拿的。这几年我们省吃俭用,攒了一些,加上店里的收入,五万块不但没少,还多了一些。沈秀兰早就想好了,这笔钱不能一直存着不动,得让它活起来。
我跟老周解释了,老周沉默了很久,最后站起来,端着酒杯对着沈秀兰深深鞠了一躬:“弟妹,我老周这辈子欠你们两口子的。”
沈秀兰赶紧扶他坐下:“周哥,你别这样。远志跟你干了那么多年,你什么时候亏待过他?当年你给他多算半个工,让他去你家吃饭,这些事远志都记着呢。现在你有难处,我们能帮就帮,这是应该的。”
老周抹了一把眼睛,把那杯酒一饮而尽。
后来的事情证明,沈秀兰的眼光是对的。老周拿着那两万块钱,买了一些基础的工具设备,带着三个工友开始接活。他做人实在,活干得漂亮,价钱也不乱要,口碑很快就传开了。第一年就还了八千块钱,第二年还清了剩下的,还多给了两千当利息。沈秀兰死活不要,老周最后把那两千塞给了念儿,说是给孩子的压岁钱。
那年夏天,有一天傍晚,老周来我家送还最后一笔钱的时候,看着沈秀兰在院子里哄念儿玩,悄悄跟我说:“远志,你小子这辈子做得最对的事,就是娶了沈秀兰。”
我说:“我知道。”
老周拍了拍我的肩膀,骑着摩托车突突突地走了。他后来说的那句“兄弟,好好过日子”,在傍晚的风里飘散,但扎进了我的心里。
日子过得快,转眼念儿三岁了,上幼儿园了。小军上四年级,成绩一直不错,期末考试考了全班第一。沈秀兰去开家长会,回来的时候腰杆挺得直直的,脸上带着藏不住的笑。
晚上吃饭的时候,小军忽然问我:“陈叔,我妈说你以前读书也很厉害,是真的吗?”
我夹菜的手顿了顿,笑了笑:“叔初中都没毕业,厉害啥?”
沈秀兰放下筷子,认真地说:“你陈叔不是因为笨才不读书的,是因为家里穷。你爷爷走了以后,他要还债,要养家,才没继续读书的。要是条件允许,他肯定比你厉害。”
小军似懂非懂地点点头,然后说:“那我更要好好读书了,我要替陈叔读大学。”
我没忍住,低头扒了一大口饭,把那句差点脱口而出的“好孩子”和着米饭一起咽了下去。
沈秀兰在桌子底下握了握我的手。
她的手还是粗糙的,还是有很多茧,但我握着,觉得踏实。
第八章 光阴
2012年,我三十一岁,沈秀兰三十六岁。
结婚九年,我们像所有普通夫妻一样,吵架、和好、再吵架、再和好。吵的都是鸡毛蒜皮的事:我袜子乱扔,她唠叨;她给小军零花钱太多,我不高兴;念儿闹脾气打翻了饭碗,两个人互相埋怨没看好孩子。没有哪一次吵得惊天动地,但每吵一次,似乎都更了解对方一点。
沈秀兰生气的时候不爱说话,一个人坐在灶房里择菜或者刷锅,锅刷得哗哗响,菜择得咔嚓咔嚓的,好像在跟那些锅碗瓢盆较劲。我每次都是第一个绷不住,端着杯水过去,放在她旁边,说一句“别气了,是我不对”。她多半不搭理我,但水会喝。
有时候我也不想先低头,两个人就冷战。冷战的长度视情况而定,短则半天,长则一两天。但从来不会超过两天,因为小军和念儿不懂事,总是在中间捣乱。念儿黏我,小军黏他妈,四个人在一个屋檐下,哪能真冷下来?
2013年,小军上初中了。初中在镇上,要住校,一个星期回来一次。小军走的那天,沈秀兰给他收拾了一大包东西,吃的穿的用的,塞得满满当当。送他到校车上的时候,沈秀兰站在路边,看着校车越开越远,在原地站了很久。
我走过去,把手搭在她肩膀上:“走吧,又不是不回来了。”
她擦了擦眼睛:“我知道,就是心里空落落的。”
念儿在旁边拽着她的衣角:“妈妈,哥哥走了,我可以睡他的床吗?”
沈秀兰被她逗笑了,弯腰抱起她:“你想得美。”
小军上了初中以后,沈秀兰的精力转移到了念儿身上。念儿跟她哥哥完全不一样,小军小时候安静,念儿活泼得像只小猴子,上蹿下跳,没一刻停歇。她最爱跟着我去五金店,蹲在货架旁边,把螺丝螺帽按照大小排列,说是帮我整理,其实是摆着玩。
沈秀兰说这孩子随她,她小时候也是个皮猴子。我表示怀疑,因为她现在看起来一点不皮,稳当得像个老太太。沈秀兰白了我一眼:“那是因为嫁给你了,被你磨的。”
这话说得我无言以对。
2014年,老周的工程队越做越大,接了一个镇上的小楼盘,手底下有二十来号人了。他请我去当水电工的班长,工资比以前高了不少。我跟沈秀兰商量,她说去,正好跟着周哥多学点东西,将来说不定能用上。
那两年我在工地上学到的东西比过去十年都多。老周做工程有自己的一套,管理规范,用料实在,跟甲方沟通也有章法。我一边干活一边学,渐渐地对整个工程流程都有了大致的了解。
有一次老周喝多了,跟我说:“远志,你明年自己接活吧,我给你介绍。你手艺好,人也实在,缺的就是机会。”
我说:“周哥,我现在这样挺好,跟着你干省心。”
老周拍了我一下:“你小子,跟你那个媳妇一个德行,太知足了。男人要有野心,不然一辈子就那样了。”
我没接话,但老周的话我记在了心里。
2015年,小军中考,考上了县里的重点高中。全县前两百名才能上的那种。
成绩出来的那天,沈秀兰正在店里理货,她接了小军的电话,电话那头小军说“妈,我考上了”,沈秀兰眼泪一下子掉了下来,蹲在货架旁边哭了半天。隔壁卖化肥的老王吓了一跳,还以为出了什么事。
晚上小军从学校回来,沈秀兰做了一大桌子菜,把小军最爱吃的糖醋排骨做了双份。饭桌上她一个劲儿地给小军夹菜,嘴里念叨:“多吃点,在学校肯定没吃好,瘦了这么多。”
小军无奈地说:“妈,我没瘦,还胖了两斤呢。”
沈秀兰不信:“胖了?胖了脸怎么还这么尖?”
念儿在旁边拆台:“妈妈,哥哥那是长大了,棱角出来了,不是瘦了。”
沈秀兰瞪了她一眼:“你一个小孩子懂什么棱角?”
念儿吐了吐舌头。
吃完饭,小军主动去洗碗,念儿写作业去了。我和沈秀兰坐在院子里,枣树上的枣子又红了,风一吹,熟透的枣子吧嗒吧嗒往下掉。念儿刚洗的衣服晾在绳子上,被风吹得飘飘荡荡。
沈秀兰靠着我的肩膀,忽然说:“远志,谢谢你。”
“谢什么?”
“谢谢你这十一年。”她说,“当年我带着小军嫁过来的时候,村里人都说我傻,带个拖油瓶嫁个穷小子。可我知道,我不是傻,我是赌。我赌你是个好人,赌你会对我和小军好。”
风吹过来,她鬓角的一缕头发被吹到脸上,我伸手帮她别到耳后。
“你没赌错吧?”我问。
她抬起头看着我,月光下她的眼睛亮亮的,脸上有岁月的痕迹,但那双眼睛还是跟十二年前在桥头第一次见时一样,不大但有神。
“没有,”她说,“我这辈子就赌对了这一次。”
我搂着她的肩膀,没说话。院子里的鸡冠花开了又谢,谢了又开,一年又一年。那棵歪脖子枣树长得更歪了,但每年都结很多枣子,甜得很。
我想起那年秋天,她在村口的老井边走过,穿一件洗得发蓝的碎花褂子,怀里抱着个瘦巴巴的男孩。那时候我不知道她的名字,更不知道她会成为我的妻子。
命运这东西,谁也说不准。
第九章 回望
2018年,我三十五岁,沈秀兰四十岁。
小军上高二,成绩稳定在年级前五十,老师说以他的水平,考个一本没问题。沈秀兰听了这话,高兴了整整一个星期,连跟隔壁老王吵架都没还嘴。
念儿上小学三年级,成绩忽上忽下,但画画特别好。沈秀兰给她报了镇上的美术班,一个月两百块钱,念儿高兴得连觉都睡不着。
这一年,我做了一个重要的决定。
老周这两年陆陆续续给我介绍了一些活,我一个人接不过来,就叫了几个信得过的工友一起干。活越接越多,到了2018年,我已经有了一支八九个人的水电施工小队伍。
沈秀兰帮我管账,记工时,算工资,把一切都打理得井井有条。她那个记账本换了不知道第几个了,里面的字写得密密麻麻,每一笔收入支出都清清楚楚。
2018年春天,我注册了一家小公司,名字叫“志兰水电安装有限公司”。志是我的志,兰是她的兰。沈秀兰看到营业执照上那行字的时候,嘴里说“这名取得也太随意了”,但眼眶红了,转头去厨房给我炖了一锅排骨汤。
公司成立那天,老周送了一块匾,上面写着“厚德载物”四个字。他把匾挂在我办公室的墙上,拍着我的肩膀说:“远志,你爹当年在讲台上教书育人,你现在带着兄弟们靠手艺吃饭,都不容易。记住,做工程跟做人一样,实在最重要。”
我说:“周哥,我记住了。”
那年夏天,我开车带着沈秀兰、小军和念儿回了一趟李庄。
李庄跟十几年前比,变化不大。村口的老井填了,换成了自来水龙头。我家的老屋还在,院墙还是当年砌的,但红漆院门的漆已经斑驳了,露出下面的木头本色。院子里的枣树还在,歪得更厉害了,但枝叶繁茂,结满了青枣。
我们在老屋前站了很久。沈秀兰看着那两间已经没人住的老屋,忽然说:“远志,你还记得咱俩第一次见面吗?”
“在张楼村的桥头,你抱着小军,我骑着自行车。”我说。
她摇头:“不是那次。你忘了,在那之前,我在村口的老井边见过你。你蹲在井边洗衣服,小军蹲在旁边玩石子。你抬头看了我一眼,又低下了头。”
我愣住了。我真的不记得了。
“我就那一次知道,你是个好人。”她说,“一个男人能蹲在井边洗孩子的衣裳,能一个人拉扯孩子,这人心眼坏不到哪去。”
小军站在旁边,已经比我高了,一米七八的大个子,低头看着他妈,问:“妈,你说的是真的?”
沈秀兰说:“你妈什么时候骗过你?”
小军不说话了,别过脸去,喉结上下动了动。
念儿不懂事,跑进院子里去摘枣子,够不着,跳着脚喊:“哥哥!快来帮我!我要那个最大的!”
小军擦了擦眼睛,走进院子,一把把念儿举起来,让她坐在自己肩膀上。念儿伸手摘下一颗半青半红的枣子,咬了一口,酸得龇牙咧嘴,小军笑了,念儿也笑了,笑声在老院子里回荡。
我看着他们,忽然想起我爹。
如果他还活着,看见我有今天的日子,应该会高兴吧?他会坐在枣树下,端着茶杯,慢悠悠地说:“远志,好好过日子,比什么都强。”
我从口袋里摸出一根烟,刚要点,沈秀兰伸手拿走了。
“不是说戒了吗?”她看着我。
“忘了。”我说。
她没说什么,把那根烟折成两截,扔进了垃圾桶。
远处夕阳西下,李庄的天空烧成一片橘红色。炊烟从家家户户的屋顶升起来,顺着风的方向飘散。
我牵起沈秀兰的手。她的手还是粗糙的,还是有茧,但握在手里,很暖。
小军忽然开口:“陈叔,我妈跟我说过,那年你跟她有个约定,说要等我上了小学。那个约定是什么?”
沈秀兰的脸一下子红了,瞪了小军一眼:“你问那么多干什么?”
小军笑了一下,没再追问。
我也笑了。有些事,不需要说出来。就像那个秋天傍晚的风,就像老井边那个穿着碎花褂子的身影,就像枣树下那个安稳的夜晚。它们都在那里,在光阴里,在心里,在每一次回望时的沉默里。
沈秀兰握紧了我的手。
太阳落山了,月亮从东边升起来。
我关上车门,发动车子,往后视镜里看了一眼。老屋在暮色中渐渐变小,那两扇斑驳的红漆院门,在夕阳的最后一缕光里,隐约还能看见当年赵婶贴上去的大红喜字的印迹。
大半个红双喜还在,褪成了浅粉色,像一个模糊而温存的记忆。
念儿在后座靠着小军的肩膀睡着了,手里还攥着那颗咬了一口的酸枣。小军一只胳膊揽着妹妹,另一只手拿着手机,在跟她同学发消息,嘴角带着青春期男生特有的那种淡淡的笑。
沈秀兰坐在副驾驶,低头翻她那个记账本。记了十五年的账本,边角都磨毛了,里面的字从歪歪扭扭到工工整整,像极了她这些年的变化。
车子拐上大路,沈秀兰忽然说:“远志,你还差我一样东西。”
“什么?”
她把记账本合上,侧过头看着我,嘴角有浅浅的笑:“结婚十五年,你还没带我去拍过婚纱照。”
我愣了一下。车灯照亮前方灰白的柏油路面,两边的白杨树笔直地往后退。
“明天就去。”我说。
“真的?”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沈秀兰没说话,转过头看向窗外。路边有人家在放烟花,一朵一朵在夜空里炸开,又簌簌地落下来。
她的侧脸被烟花映亮了一瞬,又暗下去。
我看不清她是不是哭了,但后视镜里小军在做鬼脸,用口型无声地说——陈叔,我妈眼睛红了。
我没回头。
车子稳稳地往前开,这条路我们走了十五年,还会继续走下去。
路没有尽头,但有彼此,就够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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