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即将启用监控抓拍点位予以公告,具体位置及抓拍违法行为如下:
一、增加违法抓拍行为的点位:
守敬路与育英街交叉口西口
抓拍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英华大街与东华路交叉口、百泉大道与智慧路交叉口南口和北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
百泉大道与智慧路交叉口东口和西口
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
二、启用电警抓拍点位:
冶金路与育英街交叉口东北口
抓拍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中华大街与五四路交叉口、泉北大街与兴达路交叉口、泉北大街与富水路交叉口、泉北大街与公园东路交叉口
抓拍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邢州大道百泉湾口(068乡道)
抓拍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三、启用卡口抓拍点位:
中华大街与五四路交叉口、泉北大街与兴达路交叉口、泉北大街与富水路交叉口、泉北大街与公园东路交叉口、邢州大道百泉湾口(068乡道)
抓拍违法行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
公告期自2026年5月7日起,公告期五日,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特此公告
邢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5月7日
来源:邢台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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