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为规范房地产市场销售行为,维护商品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减少买卖纠纷,在购买新建商品房时,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意识和法律维权意识,并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一、仔细查看相关证件
在选购商品房时,务必查看“五证”是否齐全,“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上证件可在售楼中心通过公示内容进行查看,开发企业以手续正在办理为由提供不了“五证”的,购房人应拒绝购买,不可盲目交纳任何款项。
二、仔细阅读合同协议信息
确定购房前,一定要详细查看合同、协议条款(千万不要采信任何合同或协议约定之外的承诺)。可通过售楼中心公示合同模板仔细核阅合同条款信息,避免后期合同纠纷。此外,购房人应谨慎签署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求签署的《补充合同》、承诺书等额外文件。
三、购房款项一定要交至监管账户
购买预售商品房的,在缴纳房款时,要认真核验拟购房屋对应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将定金、预付款、首付款、全款及按揭贷款等所有购房款项直接存入对应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不得存入开发企业其他账户;通过POS机划转的,要仔细查看划转账户是否为所购房屋对应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已在所购房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注明,支付购房首款前,应确定收款账户是否与预售许可证上的银行预售监控账户号码一致。可对照我区所有预售监管账户账号(附表)。
四、及时办理网签备案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应与开发商约定合同办理备案时间(不能超过30天)并及时完成网签备案。买卖合同无法办理备案将影响办理按揭贷款手续及后期申办商品房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原因是购房首付款未转入预售监管账户。
五、交存住宅维修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重要住房保障资金,又被称为“房屋的养老金”,专项用于住宅小区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在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这笔资金直接关系到每一位业主的居住安全、生活品质以及物业资产的保值增值,绝非小事。按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既是业主享有的权利,也是业主应尽的义务。购买商品房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未按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
肇庆市高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6日
附表:高要区房地产项目监管账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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