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1月20日丨品高股份(688227.SH)公布,控股股东北京市尚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尚高”或“转让方”)与厦门市江原聚芯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江原聚芯”或“受让方1”)、厦门市江原创芯技术开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江原创芯”或“受让方2”)(合称“受让方”)分别签署了《厦门江原聚芯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北京市尚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和《厦门江原创芯技术开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北京市尚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上述股份转让协议合计简称为《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合计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3,566,6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数的12%,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本次协议转让的转让价格为36.817元/股,对应交易价款总价为499,482,727.16元。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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