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度长宁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长府办〔2025〕7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新泾镇政府:
《2025年度长宁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2025年3月26日区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
特此通知。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6日
2025年度长宁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
决策时间安排
1
制定长宁区支持企业增能和高能级企业集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区商务委
第二季度
2
制定长宁区土地储备成本认定管理办法
区规划资源局
第二季度
3
修订长宁区未实施建设项目土地管理办法
区规划资源局
第二季度
4
制定长宁区城市更新2025-2027年行动计划
区建设管理委
第二季度
5
制定长宁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认定管理办法
区政府办公室
第三季度
6
制定长宁区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
区商务委
第三季度
7
修订长宁区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补贴办法
区民政局
第三季度
8
制定长宁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细则
区应急局
第三季度
9
确定2026年长宁区为民办实事建议项目
区政府办公室
第四季度
10
制定长宁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纲要
区发展改革委
第四季度
11
修订长宁区公共数据管理办法
区数据局
第四季度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政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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