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原一级巡视员马爱平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固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马爱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固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马爱平利用担任吴忠市交通局局长、党委书记,银川市兴庆区政府区长、区委书记,银川滨河新区(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银川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离职后利用原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