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方面,发展中国家对美国的要求更高。在国家发改委刚刚发布的《中国政府关于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的立场》中,中国提出了发达国家作为整体到2020年应在其1990年水平上至少减排40%。而可能受到气候变化“灭顶之灾”的小岛国联盟则呼吁发达国家至少减排45%。
另一方面,发达国家要对其历史排放和当前的高人均排放负责,就必须兑现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支持的承诺,以帮助发展中国家在发展经济、消除贫困的过程中,适应及减缓气候变化。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要求,发达国家每年应至少拿出其GDP的0.5%到1%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中国家。并且要求所提供的资金应该是新的、额外的,而不是将原来已承诺的对外援助资金简单地重新包装成应对气候变化基金。目前,美国所有的对外发展援助仅占到其GPD的0.3%,并且尚未公布专用于气候保护的金额。
美国艰难的国内政治
1997年,克林顿签署了《京都议定书》,但参议院却拒绝批准该国际协议。到了2001年布什上台后,更是将美国退出了《京都议定书》。为了避免历史的重演,各方都希望这次美国能先通过国内立法,并在这个基础上参与国际协议的谈判。
5月21日,美国众议院能源商务委员会以33比25票通过了“美国清洁能源与能源安全法案”(American Clean Energy and Security Act)。这部长达932页的法案,在美国历史上第一次对温室气体排放进行了限制。奥巴马高度评价这部法案,认为它将“减少美国对外国石油的过度依赖,并对威胁着我们的健康和气候的碳污染进行了限制”。
但这部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的法案,其减排力度却远达不到哥本哈根对美国的期望。法案要求美国到2020年将其温室气体减排到2005年水平的17%(最多相当于1990年水平的7%),这显然与国际社会的要求相去甚远。同时,这部“清洁能源与能源安全法案”还允诺给予煤电等污染行业了金额巨大的政府补贴,而其制定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却还不如有些州自己定的目标。
就这样一部在内容上打了折扣的法案,要想具有法律效力,在美国国内还有很大的一段路要走。目前它仅通过了众议院委员会的第一关,还须通过众议院全会的批准,接着是参议院的批准,最后才是奥巴马的签署。而其中,是否能过得了参议院这关还是个问题。离哥本哈根大会只剩下六个月,美国国内的气候立法程序却还是困难重重,变数多多。
哥本哈根情景分析
过去8年,在美国完全缺位的情况下,主要是欧盟与发展中国家推动着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艰难前行。现在奥巴马的带领下,美国回来了。从这部“清洁能源与能源安全法案”来看,如果能够通过,已经是美国国内在目前的政治格局下能实现的最好结果。但即便如此,美国还是不能在哥本哈根之前达到世界各国对美国的期望。
没有强有力的美国承诺,哥本哈根关于新的全球气候协议的讨论一定会受到影响。一种好的设想,如果其他国家可以继续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对待自身的努力,同时积极的与美国对话,那么哥本哈根至少可以达成日后的全球行动框架,并最大限度的填充进各国的减排承诺。从法律上来说,也是可以在哥本哈根达成的协议里为日后美国加大其减排力度或扩充其对发展中国家的帮助留下空间。接下来,就要看奥巴马政府如何在其执政时期继续为保护气候有所作为。
往坏的方面设想,如果受美国的态度影响,其他的国家因此而降低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那么哥本哈根大会就有可能无疾而终,全世界又错过一次拯救气候的机会,这是谁都不愿看到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