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教育厅印发《深入落实中小学教师减负规定切实做好减负赋能工作的十二项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聚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过重、事务性工作繁杂等突出问题,从发文审核、社会事务进校园、教师管理服务等多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切实为中小学教师松绑减负、赋能增效,保障教师安心从教、潜心育人。
《措施》明确,严格发文评估审核。进一步健全制发文件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机制,将教师减负评估纳入发文一致性评估,对单独或联合有关部门制定的文件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文件内容符合上级有关规定,不布置超出教师职责范围的工作;除专门文件外,一般不得对开展督查检查考核、创建示范评比、“一票否决”、追责问责等提出具体要求。针对社会事务进校园,实行“白名单”总量管控,省级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总量一般控制在10项以内,市、县“白名单”不再重复设置省级已纳入的同类事项,每所学校每学期各类进校园活动不超过6次。
同时,严禁以打卡留痕、填报总结等方式验收活动,不得将参与情况与考核评优、选先推荐挂钩。不得要求教师承担巡河护林、上街执勤、创城庆典、汇演展览、民俗展演等非教育教学任务。教师管理服务方面,从严管控违规抽调借用教师,规范社会考试承接和教师培训安排,并优化校园值班值守模式。合理调配人员配置和值班力量,法定节假日、周末、寒暑假以及走读学校夜间等无学生在校期间,不得安排专任教师值班值守,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管理保障硬件设施配备,推进学校安保队伍专业化建设,着力减轻传统值班模式给工作人员带来的巡查、值守等机械性负担。
此外,要求严格规范教育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应用程序不得设置打卡签到、积分排名、统计在线时长等强制性功能;同时依托甘肃智慧教育平台实现数据一次采集、多方共享,切实减少教师重复填报负担。课后服务落实经费保障,及时发放教师课后服务补助,学校可统筹实行“弹性上下班制”,不得将课后服务情况与教师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硬性挂钩,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记者 刘宝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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