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5点55分,沈阳闹市区的居民正准备做晚饭,一声惊天巨响,整条街的玻璃窗被震碎,三名押运员当场血肉横飞。爆炸声未落,四名蒙面歹徒从硝烟中冲出,其中一人举起猎枪,对准运钞车司机的头扣下扳机。子弹从眼部射入、后脑飞出,血溅五步。仅仅3分58秒,220万元现金被洗劫一空。这不是好莱坞大片,这是真实发生在2003年沈阳市中心的一幕。 更令人震惊的是,这个五人犯罪团伙横行沈阳、哈尔滨两地六年,身背10条人命,主犯竟在两米深的积雪里像幽灵一样逃过上万警力长达三年的围捕,最终在一个意想不到的地方落网。一、闹市惊魂,十八秒钟的地狱
2003年1月18日,星期六,沈阳的天黑得格外早。下午5点多钟,大东区东顺城街的沈阳市商业银行辽沈支行第一储蓄所里,员工们正在清点当天的营业款,准备送走最后一趟运钞车。
5点50分,一辆白色运款面包车停在了储蓄所门前。两名保安员手持霰弹枪站在车后门两侧,谨慎地扫视着四周——从前年那起邮政储蓄所被持枪抢劫80万元的案件之后,沈阳银行系统的安保已经严了很多。储蓄所里,送款员王洪海像往常一样提着两个专用运钞袋走出来,准备和车内保安交接。
就在他走向运钞车的那一瞬间,“轰”的一声巨响,炸碎了整个傍晚的平静。 储蓄所的门窗玻璃、护栏全被震碎,墙上的空调被炸变了形,门外停放的几辆自行车被拧成了“麻花”。爆炸的冲击波甚至把百米外“老边美食城”二楼餐厅的玻璃震裂,一块人体皮肤飞溅到了玻璃上。
年仅24岁的运钞保安员刘伟和28岁的送款员王洪海当场身亡,5名工作人员被炸成重伤。炸弹被安放在储蓄所门前的一辆自行车后架上,是事先组装好的遥控爆炸装置,威力极大。一名目击者柳祖江老汉忆起当时的情景,至今浑身打颤:“爆炸的声音还没落地,我又听见了开枪的声音。随后,我见一个人面朝地倒下了。”
硝烟还没散去,四名蒙面持枪歹徒像恶狼一样扑了过来。运钞车司机袁传友被吓得跳下车,迎面就撞上了这群恶魔。一名歹徒举起猎枪,对准袁传友的头扣动了扳机。子弹从他的眼部射入、从后脑飞出,他当场死亡。 剩下的歹徒抓起地上的钱袋,拎起3个运钞袋就跑。储蓄所门前留下一片血泊,碎玻璃散落一地,运钞车的发动机还在嗡嗡作响。
四人抱着220万元巨款,顺着楼墙根朝南跑,窜进一辆红色松花江面包车,眨眼间消失在车流中。从爆炸响起,到四人上车逃离——全程只用了3分58秒。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起歹徒使用炸药抢劫银行的恶性案件,抢劫数额之大、手段之残暴,在建国以来的银行抢劫案中闻所未闻。
二、恶魔兄弟的血色史
张显光的犯罪生涯,早在十几年前就已拉开序幕。
1965年3月8日,张显光出生于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他与两个弟弟张显明、张显辉从小在一个破碎的家庭中长大——父亲早丧,母亲先后四次改嫁。年幼的兄弟三人居无定所,没人管教,逐渐沾染了各种恶习。张显光25岁那年,第一次杀人。1990年的一天晚上,他在酒后和一名叫冯洪刚的人起了争执,掏出刀对着人一顿乱捅,酿成了第一桩命案。
此后的十年里,张氏兄弟逃窜于沈阳、哈尔滨两地,纠集了表亲李彦波、李彦斌(两家是姑舅亲),组成一个五人犯罪团伙,分工明确,作案手法极其专业。1998年至2000年间,他们在沈阳和哈尔滨连续作案数起抢劫杀人:1999年12月,在哈尔滨持枪抢劫个体业主韩某,当场杀害韩某和另两人,劫走10余万元;2000年12月,在沈阳市大东区凯翔路某居民小区用猎枪打死一名女性,抢走2.7万元。最轰动的是2001年1月10日,张显辉、张显明等人在沈阳沈河区泉园邮政储蓄所门前连开数枪,抢走78.5万元,还事先杀了一名出租车司机作为作案车辆。算上这一笔一笔的罪孽,张显光犯罪集团前后作案7起,共致死5人,重伤4人,轻伤6人,抢劫人民币330余万元。这个五人团伙互相掩护、层层递进,早已形成一条黑色产业链。
因为有着多年亡命天涯的预谋经验,在“1·18”大案发生之前,张显光就已经物色好了做“大事”的资金目标。2002年底临近春节,各家银行库存现金量大,兄弟几人提前盗取了一辆客货面包车,并准备自制炸弹、猎枪、尖刀等作案工具。为了搞到作案车辆,他们骗租了出租车司机张晶阳的车。张晶阳以为自己交了好运——一个客人包他的车,多给了钱不说,还留了10元定金,要走了他的手机号码说要再用车。1月18日那天,张晶阳出车后就再也没有回来,他的尸体被抛在一条偏僻的路上,车辆则落入犯罪团伙手中充当了驾驶工具。大年三十的团圆饭,张家兄弟没有回家吃,他们还在策划那场惊天血案。
三、虎石台战役,一个擒拿四个
“1·18”大案发生后仅仅3小时,公安部派出的刑事专家和武器专家便登上开往沈阳的列车;辽宁省公安厅的破案专家组也迅速组成并赶到现场。专案指挥部迅速成立,由公安部五局副局长、辽宁省公安厅厅长、沈阳市公安局局长共同坐镇指挥。
沈阳市公安局调集了上万警力,对5个重点地区、34万户居民、近70万人口进行拉网式排查,分发了50万封《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附上案情简介,悬赏30万元征集线索。被遗弃的红色面包车很快在草仓小学附近被发现,警方从车内提取到关键物证:有被害人的血迹,有猎枪子弹、尖刀,有被割破的运钞袋,还有几瓶散落的胡椒粉——歹徒用来对付警犬嗅觉的,这说明他们作案时已经有后备预案。
所有侦查线索最终指向了同一个地方——沈阳北郊的新城子区虎石台镇。 此镇临近煤矿,获取炸药雷管十分方便,专案组将指挥部转移到了虎石台,700名民警开进小镇,按“地不漏房、房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展开了地毯式排查。
历经21个日夜的艰苦鏖战。2月8日凌晨2点40分,张显明在虎石台落网,半小时后,正在上海因贩枪被抓的张显辉也落入沈方跨省控制。次日午夜,哈尔滨木兰县一间民房内,李家兄弟李彦波、李彦斌被当地警方抓获。至此,除“贼首”张显光之外的四名全伙一一被抓。
归案后的四个人轮流供述,把张家主谋张显光如何压制李家兄弟、为何几乎误射李彦波、以及将赃款悄悄藏进东北农村自家小店冰箱里等骇人内幕全盘托出。2003年4月4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张显辉、张显明、李彦波被判处死刑;李彦斌被判处死刑。4人全部表示服判。“1·18”大案4名从犯遂于4月29日被履行枪决。
四、主犯逃亡,雪影随形
所有人落网之后——主犯张显光却像从人间蒸发了一样。
案发后,张显光先去了辽宁灯塔市岳父家过了春节。2月9日,他原本已和张显明约好见面,但电话打不通,他前往虎石台打探消息,却在公交车上听到乘客议论:抢运钞车那伙人在虎石台被抓了。张显光立刻掉头下车,明白自己得赶紧跑。他装成外出务工的盲流,从旧物市场买来旧军大衣、旧毛毯,骑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开始了大逃亡。 白天嚼着饼干充饥,晚上就睡在路边草垛、荒地里。他一路扒货运火车、搭客运汽车,从沈阳到锦州,从锦州到内蒙古扎兰屯,从扎兰屯再到齐齐哈尔。2003年4月,张显光终于逃到了齐齐哈尔市,身上的钱已全部花光。
在这里,他认识了一个叫吉中林的男子。帮对方搬运东西时,他悄悄记下了对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从此改换姓名,冒充“吉中林”在黑市打零工为生。他白天扛袋子,晚上睡出租屋,三年多的时间里,从不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极少与人深交,小心翼翼地躲过了警方一次又一次排查。最骇人的是他随身携带着的遥控爆炸装置——据其落网后交代,他半年前自制了一套遥控爆炸系统,昼夜挂在胸前,一旦遭遇警方抓捕,就准备同归于尽。 所幸8月初齐齐哈尔天热,他把雷管暂时从胸前“摘”了下来。
一条来自群众的举报让他噩梦终结。2006年8月初,齐齐哈尔曙光市场一个叫“吉中林”的卖货老客,与公安部A级通缉逃犯张显光的脸部特征完全一致。这条情报从特勤人员传到了刑侦民警手上,又径直到达了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副局长办公桌上。8月8日白天,民警第一次前去抓捕时扑了个空。当晚19时许,预伏小队看到一个男性拎着刚买的烧鸡往屋里走,犹豫了一下之后打开房门走了进去,便衣们闪电般地出击,把张显光死死按在床上。从他被按倒的衣柜和抽斗里,搜出了18根雷管和钢钎、尖刀等另类引爆物料;从他的供词和指纹比对中,这个曾经以为可以永远消失在追捕视线中的“贼王”,终于低下了头。
五、最后的审判,一把悬在头上的司法利剑
2006年11月9日,时隔三年零十个月,张显光站在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9号庭审现场。当日,专程赶来的群众挤满了法庭走廊,大屏幕上播放着2003年1月18日模拟爆炸的监控情景。
庭上,张显光的面部表情始终冷漠。他曾亲手杀死至少10条人命,手上沾满了人的鲜血。检察机关的起诉书列举了他9次作案过程,5000多字,检察官念了20分钟。对于每一项指控,张显光的回答都非常简短:“是我干的,我认罪。”
在辩护律师为他进行辩护时,张显光大声呵斥:“我都深知罪孽深重,你还辩护啥呀!我不需要律师,你给我闭嘴!”法官耐心提醒他那是依法保护他的合法权利,张显光竟说:“那让他别说话!”随后的庭审过程中,他再也不愿听律师一个字。当法官问他为何要在炸药里放鞋掌钉时,答曰“为了更有杀伤力”;问为何用胡椒粉时,答曰“对付警犬,有这些就行”。每句话都透着一种冷血的反社会人格,但对死刑本身他始终没有流露出悔恨。当法庭宣布一审判死刑时,张显光当场表示有“悔罪表现”,“上诉也希望能快点执行”。**
2006年11月24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将案件报送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高院经过复核认为:被告人张显光在实施爆炸、故意杀人、抢劫、故意伤害犯罪中,共致八人死亡,四人重伤,六人轻伤,一人轻微伤,且抢劫数额巨大,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属于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判处死刑。
据此,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裁定维持沈阳中院对张显光判处死刑的刑事判决。同年12月1日上午,根据辽宁省高级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显光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与先前伏法的4名兄弟团一样,张显光最终也逃不过这一劫。
六、十滴血,永远刻在中国的司法史上
2006年冬,张显光系列犯罪最终画上句号。从“1·18”大案案发,到四名同伙伏法,再到主犯落网正法,时间跨度近四年,动用警力巨大,造成的群众侧目更是无数。
以张显光为首的犯罪集团前后作案9次,共杀害10人,导致数十名无辜受害者残废、受伤。 10条人命中有银行职员,有保安,有出租车司机,有海鲜市场业主,有女业主。有的家庭在父母双双亡命后留下了无助的孩子,有的被炸受伤后失去劳动能力。侦查卷宗里,那些黑白色的照片,那些照片上面目全非的尸体,和那些亲人们在法庭旁听席上撕心裂肺的哭泣,无法再用法院的一纸判决来缝合。
公安机关统计,落网后警方向受害人家属发还的180余万元被追赃资金也是杯水车薪。一个曾参与此案讯问的老刑警说:“张显光最后说的那声‘对不起’,也许是真实的,但和他杀掉的那十几条命一比,一文不值。”
这串被称为“贼王”的黑恶血脉,把张家和李氏两家5个活生生的少年,变成了一片终日游走法律边缘的魔鬼。它的开端没有编订成型的影视剧本,但永远被锁在沈阳法院的司法档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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