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菏泽曹县的王先生反映,他是一名电商平台服装销售的店主,近期湖南常德市一所学校的几十名学生在他店内购买了40件演出服装,但使用完后进行了退货退款,因无法二次销售造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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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退货,明显就是穿过,都脏得没办法再次进行销售。”王先生表示,当时接单的时候自己心里就有顾虑,结果还真的和预想的一样。王先生感觉很无奈:“这些衣服销售超过了7天,有明显的使用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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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记者致电了电商平台客服,询问衣服超过7天才退回且有明显的穿过痕迹,商家该如何处理,客服回复:建议商家申诉,已经开启了申诉入口,也是为了保证商家的权益,平台也会对订单判决进行复核,如果核实到退款有误也会取消订单判责,或者把相应款项返还给商家。
校方回应:系学生个人行为
学校已支付保证金
学校的相关负责人副校长康先生表示:“问了一些学生,都是个人行为,老师也没有发过任何可以退货的信息,确实有教育的责任。”
康先生表示,学校给商家支付了一笔保证金,最后等学生退还货款之后,再进行多退少补。
王先生也表示,已经有部分学生退回了费用,而这批衣服,他也会重新发回给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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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服装被使用后退回的情况
屡有报道
今年5月3日,话题“校方回应学生组团狂退60多件裙子”冲上热搜,引发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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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店主称,4月底,沈阳一职业技术学校60多名学生集体网购衣服,参加完运动会后又集体以“质量问题”为名退货退款。店主表示,自己的这个服装链接被封了三个月,三个月都卖不了,损失8000元左右。
店主称她在学校官网看到学生穿着自家店铺的衣服,吊牌都没有摘,而且退回来的衣服上面还有学校草坪上的渣。
店主表示,“学生们退款的时候说他们也没有办法,因为是老师强制让买的,老师让退的”。
5月3日,该店主表示,当日上午已接到该学校相关负责人电话,校方已就此事道歉,并承诺回收服装、承担相关费用,双方目前达成和解。
据此前报道,因为部分品类(主要是服饰)畸高的退货率,令很多商家叫苦不迭。从网上信息来看,其中相当比例的退货并非因为衣物品质原因,而是穿过之后、卡着“7天无理由退换货”节点的“薅羊毛”。
有商家为了防止“蹭穿”,推出“巨型吊牌”。商家表示,这是对“七天无理由退货”政策被滥用的无奈反击,通过物理限制降低恶意退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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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服装商家表示,为防止部分顾客利用平台政策“蹭穿”衣服,无奈之下选择在衣服拉链上,挂一把显眼的密码锁。
该商家表示,之所以挂锁,是为了防止客人蹭穿之后又进行无理由退货,“衣服上挂把锁穿出门,大多数人应该还是会觉得不好意思吧。密码锁是挂在拉链头上的,不影响试穿。如果顾客确认收货,可以联系我,我会告知密码,锁就直接送给客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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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七天无理由”不等于“无条件”
律师王维维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的规定,网购服装属于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但适用的条件为退货商品应当保证完好。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台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对商品完好的含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该办法规定,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
王律师认为,适当地试用商品和查验商品,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也不乏一些消费者滥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一般来说,网购服装已摘吊牌或未摘吊牌但已实际穿着产生脏污或不符合二次销售标准的,已经不属于商品完好的范畴,商家可以拒绝退货退款。
对于电商平台而言,面对商家反映的规则不合理、申诉机会少等情况,应当畅通对商家的沟通渠道,避免平台产生一边倒的不公正消费现象产生,有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消费环境。商家在遇到不良消费者的同时,也要充分利用申诉机会和渠道,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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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每日经济新闻、红星新闻、生活帮、央广网、封面新闻、中国青年报等
编辑:吴自强
责编:李 锋
监审:黄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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