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中国太平洋财险两城市分公司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合并被处以136万元罚款。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披露,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被罚款80万元。
叶咏蓁(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被警告并罚款16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披露,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被罚款56万元。
陈首伟(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副总经理),被警告并罚款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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