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房四街已经进入腾退咨询期
日前
朱房四街安置补偿标准出炉
一起来看看
海淀区东升镇朱房四街改造项目
宅基地腾退补偿安置方案
小编从图片中节选了部分补偿方案的内容
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腾退面积置换
被腾退人宅基地置换方式是指:按认定的宅基地面积1:1置换安置房建筑面积。被腾退人在选购安置房时所选安置房面积不得超过可置换面积30平方米(含30平方米),此 30 平方米的部分购房款价格为 7,000 元/平方米。因安置房户型原因,被腾退人在选购安置房时可增购不超过5平方米(含5平方米)以内的安置房面积,此5平方米以内(含5平方米)的购房款价格为50,000元/平方米。对于人多地少且住房困难的宅基地院落(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符合房屋安置人员认定条件,且通过《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等渠道查询在本市名下无商品房住宅的可按照不超过45平方米/人标准进行安置。
如该安置地内人员名下有商品房的,则该人员不得计入人均安置人员。采用人均方式安置的,由被腾退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民主评议且在镇和村范围内公示10日内无异议后,可按照不超过45平方米/人的标准进行安置,安置房面积中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部分按照7000元/平方米购买。
二、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标准:放弃腾退面积置换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被腾退人宅基地面积给与50,000元/平方米货币补偿,另外再按照评估公司测算的有效房屋的重置成新价给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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