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交通执法局,伊川出租车不按打表收费,自称“近五年都是这”!
网友反映!2021年元月1日,伊川网友从西场小学乘坐车牌号为:豫C886TT蓝牌出租车到圣府嘉苑下车,中途没有从人民大街走,而从北花坛绕行,到达目的地计费表上显示5.5元,司机却让网友支付7元。网友和他理论,这位出租车司机态度蛮横说:“近五年来都是这样收费的”,网友不解也急于办事,只好支付7元。试问伊川县交通执法局,有这样的规定吗?另外,网友支付凭证显示车牌号与乘坐出租车牌号不符,怀疑是“套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修订版》
第四十七条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
(二)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
(三)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
(四)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
(五)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的;
(六)不按照规定使用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
(七)接受巡游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的;
(八)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
编辑整理:Hi伊川
版权归原作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