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1日上午10点,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赵雨蝶,因虐待罪、故意伤害罪,被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起案件的被害人,是一个年仅三岁的男孩,黄某某。他的生命,在2024年9月4日,因颅脑损伤永远定格。而将他推向死亡深渊的,正是与他共同生活了近两个月的、他父亲的同居女友——赵雨蝶。
时间倒回2024年7月。三岁的黄某某开始与父亲黄某理及赵雨蝶共同生活。在接下来的近两个月里,这个本该充满童真的孩子,却因为“顽皮不听话”等理由,频繁遭受赵雨蝶的殴打、牙咬。他的背部、臀部、腿部布满了伤痕,这些虐待行为最终被鉴定为构成了轻伤一级和轻微伤。然而,这仅仅是悲剧的前奏。
真正的致命一击发生在2024年8月24日傍晚。在上海浦东的一个公园里,因为不满黄某某乱跑,赵雨蝶的情绪彻底失控。她多次拍打孩子的头面部,用树枝抽打,用脚踢踹。最致命的一刻,是她将幼小的黄某某从河道斜坡拎起并甩到堤面上。这一甩,导致孩子侧身倒地,头部重重撞击地面。
当晚,黄某某在家中昏迷。赵雨蝶将他送医,但为时已晚。九天后,孩子因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抢救无效死亡。从频繁虐待到致命伤害,一个三岁生命在暴力中陨落。
故事的开头,往往是一道被忽略的伤疤...
![]()
为什么我们需要这个制度?
因为有些声音太微弱。
家庭暴力,尤其是针对孩子、老人、残障人士的暴力,常常发生在紧闭的家门之后。受害者可能因为害怕、因为依赖、因为觉得家丑不可外扬,而不敢或无法对外求助。他们的呼救声太微弱,微弱到只有最靠近的人才能听见。
但法律告诉我们:家暴不是家务事。当最脆弱的人在家中受到伤害时,社会不能视而不见。
![]()
谁是“我们”?
你可能就是那个能改变结局的人。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四条规定: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
未成年人,即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因精神、智力障碍等不能辨认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未成年人保护法》将强制报告义务规定的更加严格,所有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产生影响的疑似情形,都需要报告。其第十一条规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
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有关部门接到涉及未成年人的检举、控告或者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受理、处置,并以适当方式将处理结果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因此,法律规定,如果你在以下地方工作,你就是法定的强制报告义务人:
学校、幼儿园:你是老师、保育员、保安,甚至是食堂阿姨。你每天和孩子相处,最能发现他们的异常。
医院、诊所:你是医生、护士、社工。当伤痕到你面前时,你有专业的判断力。
社区、村委会:你是居委会大妈、网格员、村干部。你熟悉每一户人家,能察觉到不寻常的变化。
福利院、救助站:你是护工、管理员。你所照顾的人,可能正需要你的保护。
简单来说,如果你在工作中接触在工作中接触到未成年人或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能包括部分老人和残障人士),你就有一份法定的责任:发现家暴,必须报告。
![]()
家暴长什么样?
不止是拳头。
很多人以为家暴就是打人。其实,它有很多张面孔:
身体上的暴力:殴打、捆绑、不给饭吃、关小黑屋。
言语上的侮辱、恐吓:每天骂孩子“废物”、威胁老人“再闹就不管你”、用恶毒的话贬低家人。
冰冷的情感虐待:长期不理睬、孤立、恐吓,让家人生活在恐惧中。
其他伤害:性侵害、遗弃、严格控制家人的钱和社交,让他们与世隔绝。
即使是“为孩子好”的暴力管教,也可能被认定为家暴。出发点好,不代表方式对。
![]()
如何发现那些无声的求救信号?
受害者可能不会直接说“救救我”,但他们会发出信号:
对孩子,请留意:
身体上:不明原因的伤痕、淤青(尤其在脸上、脖子上、手臂上);夏天也穿长袖长裤;走路姿势奇怪。
行为上:突然变得胆小、怕人;对某个家人特别恐惧;不愿意回家;学习成绩一落千丈;经常“受伤”或“生病”请假。
情绪上:变得沉默寡言、容易受惊吓;说自己“不乖”、“活该”;出现尿床、做噩梦等退行行为。
对无/限制行为能力的老人或残障人士,请留意:
身体上:营养不良、个人卫生差;有无法解释的骨折、烫伤、压疮。
情绪上:在照顾者面前显得紧张、顺从;眼神躲闪,不敢表达真实想法。
经济上:突然变得身无分文,但说不清钱去哪了;被限制就医或社交。
![]()
我们该怎么做?
当你怀疑家暴正在发生时,不要犹豫,请这样做:
第一步:立即报警
1、拨打 110。这是最快、最有效的干预方式。
2、对警察说清楚:谁(受害者信息)、发生了什么(你看到的伤痕或异常)、在哪里(家庭住址)。
3、如果暴力正在发生,请立即报警,并尽可能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干预。
第二步:同步报告
报告上级单位(若是医疗机构需向卫健部门备案)。若被侵害人是妇女儿童,还可以拨打全国妇联维权热线12338。这个热线专门处理妇女儿童权益问题,能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后续支持。
第三步:做好记录与支持
1、记下报警时间、接警员编号等报案信息。
2、在你职责范围内,持续关注受害者的状况。
3、告诉你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如校长、院长、主任)。
请放心,你的报告是受法律保护的。 公安机关会为报案人保密。只要你是出于善意、为了保护受害者而报告,即使后续调查发现情况不完全一致,你也不需要承担责任。
![]()
如果我们不报告,会怎样?
法律之所以叫强制报告,是因为不履行它的话会产生法律后果。如果你是学校老师、医院医生等法定义务人,明知有未成年人或其他无/限制行为能力人正在遭受家暴却不报告,一旦造成严重后果(比如受害者重伤、死亡),你可能会面临法律的追责。这可能意味着行政处罚,甚至影响你的职业生涯。
如果你无法判断一位成年人是不是无/限制行为能力人,那么最稳妥的做法就是:在工作中,只要发现未成年人或明显缺乏自理、自保能力的成年人受到伤害或面临严重危险,都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或主管部门报告或咨询。
更重要的是,你的沉默,可能成为施暴者的帮凶,让暴力在黑暗中持续升级。
![]()
真实的故事
在最高检公布的高某某虐待案中,有一位细心的班主任董某某。她发现8岁的女童杨某乙行走不便,经查看发现腿部有烫伤,且全身有多处陈旧伤痕。老师没有把它当成普通的意外,而是立即按照强制报告制度逐级上报至学校、教育部门及乡政府。乡政法委员接到报告后迅速报案,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后发现,孩子长期遭受母亲同居男友高某某的严重虐待和体罚。正是老师的这次报告,把孩子从暴力的深渊中拉了出来,施暴者高某某最终被法院以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你的一处留意,也许可以挽救一个孩子,一个家庭。
![]()
我们不是在多管闲事
家暴强制报告制度,不是要我们去做侦探,去审判别人的家庭。它只是要求我们,在发现那些明显的、不正常的伤害时,不要假装没看见,不要转身离开。
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成为那个在关键时刻,为无声者发出声音的人。这份责任,源于法律,更源于我们生而为人的良知。
记住这两个号码:
报警电话:110(任何紧急危险)
维权与咨询:12338(全国妇联妇女儿童维权热线)
当你看到那道伤痕,请别转身。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