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是服务于业主的是业主的保姆,但是现实当中假如我们要请一个保姆,工资可不是一下就给一年的,而是要给保姆一个月的工资月月支付,并且还要在保姆把活干完了之后才支付,可是现实当中物业的做法是提前还没有到收物业费的时候就开始收物业费了,而且一收就是收取一年,难道这不就是明显的反逻辑吗,如果要是让他能够在把活干完了之后再支付这样是不是也可以。
按照正常常规的逻辑来说是完全合情合理的,但现实当中他们一般的都是提前就开始收取物业费,收了之后能做成什么样的活那都是物业自己说了算了,一旦要是有业主不满意找到他们,他们就百般的推辞说是干了这样的活那样的活,但其实有好多的没有做的活他们根本就不会说,已经干了的也根本就没有做到真正的解决问题。
物业说到底还是开发商的一个附庸,也是一个寄生虫,不但寄生在开发商的身上而且寄生在小区,就像是躺着赚钱养老的企业一样尾大不掉,明明是应该服务于业主的把业主当成是顾客和上帝一样对待,但是平常的态度当中就是爱搭不理的,只有到收钱的时候才有一点的和颜悦色,一旦钱收不上来就撕破脸皮,动不动就要起诉业主而且态度还非常的强硬,手段也是很多,连协商都不愿意,这哪里像是服务的态度,哪里是把业主当成是主人来看待。
物业摆脱不了他的嗜血性摆脱不了他商业性盈利的本性,收费如果要是不能够跟服务管理相统一相匹配,那他就会遭到业主的怨恨遭到千人骂,如果能够主动的去改进那当然是最好,可如果要是不去改进熟视无睹,那只有靠业主的推动,可是因为业主之间不团结,物业就继续薅羊毛,钻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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