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长安网)
转自:中国长安网
没有高悬法槌的庄严厅堂,棉田地头、社区院落就是审判席;没有生硬冰冷的法条说教,家常话语、情理兼顾就是解纷钥匙。近年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北泉人民法庭坚持“把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用脚下的路丈量司法温度,让司法服务贴着民心、跟着需求走。
巡入田间,地头调解化农愁
“同样的农机,你机器采的棉花杂质多、不干净,我棉花都减产卖不上价,这全款我肯定不能给!”
“法官呀,活都干完了,他现在耍赖不给钱。地里农活一天都耽误不起,你们快帮我们评评理!”
2025年秋季棉花采收时节,被告王某为原告夏某提供棉花农机采摘服务。采收完工后,双方核算确认采摘费用共计7.9万元。可事后夏某巡查发现,王某的农机采摘作业不够精细,造成棉花减产受损,因此拒绝支付全额采摘费用。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无奈起诉至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北泉人民法庭。
承办法官深知,二人都是本地棉农,这起纠纷事关春耕关键农时——若是简单下判结案,不仅解不开两家的心结,更会耽误春耕农事。她当即决定把调解现场“搬”到田间地头,开展巡回调解。
4月17日,承办法官深入涉案棉田,实地查看农机采摘情况。调解中,法官用庄稼人听得懂的家常话,讲解验收签字权责、劳务纠纷相关法律规定,用朴实道理反复劝导:“这么一直僵持斗气,两家谁都讨不到好,耽误春耕、耽误农时,早点把疙瘩解开,大伙才能安心下地干活呀。”
看着法官扎根田间实地查看、耐心调和,双方深受触动。最终,原告主动作出退让,双方在法官的居中调解下达成和解,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采摘费6万元。一场剑拔弩张的农机纠纷,在棉田地头画上了句号。
巡进社区,庭审上门解民忧
2025年11月11日,北泉镇阳光社区某小区内,被告韩某白天外出务工期间,家中卫生间水龙头突然断裂,积水渗漏至楼下原告燕某、刘某家中,不仅泡坏了墙面、吊顶和墙纸,冰箱、茶几等家具家电也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坏。双方就赔偿金额多次协商、各不相让。无奈之下,原告于2026年2月11日将韩某诉至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北泉人民法庭,请求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4万元。
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深知此类邻里纠纷不能简单一判了之,既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更要兼顾邻里情谊。她决定前往现场查看房屋受损实际情况,同时考虑到该案例是典型的邻里漏水纠纷,具有很强的警示教育意义,便主动与阳光社区沟通协调,决定将庭审“搬”进社区,让周边居民现场旁听,学习邻里相处之道。
3月30日,社区庭审如期举行。庭审中,法官先耐心安抚原告情绪:“我知道你们家里受损心里委屈,但咱们得算笔明白账,如果继续僵持走诉讼程序,先不说耗时耗力,单是房屋损失鉴定费就得几千元,最后哪怕判下来,也伤了邻里和气。现在被告确实有赔偿诚意,只是经济条件有限,希望你们能适当让步,协商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金额,给邻里留一份情分。”
随后,她又转向被告,语气严肃却中肯:“你也要清楚,漏水确实给人家造成了实实在在的损失,这是你的法律责任,不能因为经济困难就逃避,得结合实际受损情况,尽自己最大的能力赔偿,给人家一个合理交代。”
在法官质证与耐心调解下,双方紧绷的情绪逐渐缓和,最终达成一致调解: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8万元。
棉田里的纠纷落定,农户已经赶着农时播下了新一季的棉种;社区里的矛盾解开,邻里碰面又能笑着打声招呼。4月的风依旧吹过北泉镇的田野和街巷,石河子人民法院北泉人民法庭的巡回审判还在往下一个有纠纷的地方赶。就像法庭干警常说的:“我们多走一里路,群众就能少跑一趟腿,矛盾就能早解一天。”未来,他们的脚步还会踏遍更多连队、社区、街巷,带着法槌和情理,走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让公平正义像春阳一样,照进每一片棉田,暖进每一户人家。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