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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务部正式对外公布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阻断禁令。这是自《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施行以来,我国首次依法激活该项制度安排,旗帜鲜明地回击外部势力滥用域外管辖权的不当行径。与此同时,西班牙首相向欧盟高层递交正式函件,明确提出应即刻启动欧盟版“阻断法令”,以系统性抵御第三方国家单方面施加的制裁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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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项举措虽分处欧亚两端,却呈现出高度同步的战略节奏——其深层动因均指向同一根本立场:坚决反对以单边意志凌驾国际规则之上的司法霸权,坚定捍卫本国核心利益与多边主义框架下的全球治理秩序。区别在于,我国的阻断令重在保障企业开展合规跨境经贸活动的权利基础;而西班牙推动的则是对国际司法独立性的制度性守护,焦点落于国际刑事法院履职不受干涉的法理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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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官方通报,当地时间5月2日,我国商务部严格依照《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相关规定,签发首份具备强制效力的阻断禁令。该禁令明确针对某国以所谓“涉伊朗石油交易”为由,对我国五家重点石化企业实施的单边限制措施,严正要求境内所有组织和个人不得承认、不得执行、亦不得配合履行该类域外制裁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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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列明的企业包括: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山东寿光鲁清石化有限公司、山东金诚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鑫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山东胜星化工有限公司。上述主体与伊朗之间的原油采购及转口业务,全程遵循联合国安理会决议精神与通行国际贸易准则,未触碰任何国际法禁止性条款,亦无任何违反多边制裁框架的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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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美方无视基本事实与程序正义,执意将这五家企业纳入所谓“特别指定国民清单”(SDN List),随即启动资产冻结、交易禁令、融资封锁等一系列高压手段,并胁迫全球金融机构与商业伙伴与其彻底“脱钩”,否则将面临同等惩罚性后果。
此次我国发布的阻断禁令,绝非情绪化反制,而是依托成熟法治体系作出的精准施策。近年来,我国加快构建覆盖全链条的涉外法律防护网,《反外国制裁法》《阻断办法》《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等制度协同发力,形成层次清晰、功能互补、刚柔并济的法律工具箱,为应对各类外部打压提供坚实支撑与操作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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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美国最常动用的经济武器之一,“特别指定国民清单”素有“全球贸易死刑判决书”之称。一旦上榜,企业不仅难以通过美元清算系统完成收付款,更会在国际信用评级、供应链准入、技术合作许可等多个维度遭遇系统性排斥,实质上被排除出主流全球经济循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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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我国出台的阻断禁令,则从法理根基上瓦解了此类单边制裁的效力基础。它不仅宣告相关域外措施在我国法域内无效,更进一步授权受损企业依据我国法律向实施配合行为的第三方提起民事索赔,从而构建起集预防、阻断、救济于一体的立体化权益保障机制,真正让中国企业拥有敢于维权、善于维权、胜于维权的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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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我国阻断令发布数日后,西班牙政府迅速跟进类似行动。据公开消息,当地时间5月6日,西班牙首相佩德罗·桑切斯致函欧盟委员会主席乌尔苏拉·冯德莱恩,郑重呼吁欧盟立即激活现行“阻断法令”,以应对某国近期对国际司法机构人员实施的系列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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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举直接导源于美国对国际刑事法院(ICC)关键岗位人员的定向施压。此前,国际刑事法院基于对加沙地带军事行动的初步调查结果,就涉嫌战争罪、危害人类罪等问题,向多名以色列高级官员发出临时逮捕令。
为施加政治干预,美方自2025年2月起分阶段对至少11名ICC法官与检察官采取制裁措施,涵盖银行账户冻结、签证拒发、亲属旅行限制等多项内容,意图迫使该法院中止相关司法程序。至2025年7月,美方又将制裁范围延伸至联合国巴勒斯坦被占领土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再次凸显其以制裁代替对话、以强权压制正义的惯用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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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方面指出,此类制裁已实质性侵蚀国际司法机关依法履职的中立性与权威性,动摇追究严重侵犯人权行为的制度根基,长远来看将严重削弱全球人权保护机制的整体效能。作为欧盟重要成员国,西班牙强调,欧盟有必要承担起维护国际法治的责任,通过法定程序启用“阻断法令”,切实减轻制裁带来的连锁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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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现行“阻断法令”,全称为《反对第三国立法域外适用的条例》(Council Regulation (EC) No 2271/96),诞生于1996年,初衷即为抗衡美国《赫尔姆斯-伯顿法》和《达马托法》的长臂管辖扩张。该条例赋予欧盟企业拒绝遵守特定第三国域外法律的法定权利,并允许其就因此遭受损失向相关责任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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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该法令自颁布后长期处于“纸面存在”状态,直至2018年美国单方面退出《联合全面行动计划》(JCPOA),重启对伊朗制裁,严重威胁欧洲企业在伊正常经营,欧盟才首次启用该条例,为在伊开展业务的欧盟企业提供法律庇护。这也是该机制问世近三十年来唯一一次实际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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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西班牙推动再度启用该法令,折射出国际社会对单边制裁泛滥趋势的集体警觉。除欧盟外,加拿大《外国主权豁免法》修订案、墨西哥《反域外制裁法》草案均已进入立法快车道;日本、韩国也相继启动相关法律研究工作,显示出全球范围内构建反制性法律屏障的普遍共识正在加速凝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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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具标志性的实践案例当属2020年华为与康文森无线许可有限公司之间的跨国专利纠纷。彼时,德国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裁定华为及其德国子公司须停止销售部分移动终端产品,康文森公司随后拟申请跨境执行该判决,可能造成华为重大市场损失与商誉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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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随即向我国法院提交行为保全申请。我国法院经依法审查,及时作出裁定,禁止康文森公司在我国境内申请执行德国法院判决,有效防止了不可逆损害的发生,成为我国运用国内司法力量阻断域外不当管辖的典范样本。
从我国商务部的阻断禁令,到西班牙首相致信欧盟的外交倡议,一条清晰的演进脉络跃然眼前:面对日益频繁且粗暴的单边制裁行为,越来越多国家不再选择沉默承受,而是主动建构法律防线、强化制度反制能力。这种转变标志着全球治理体系正经历一场静水深流式的结构性重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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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此举亦揭示出跨大西洋联盟内部裂痕正在悄然扩大。尽管欧美在安全与价值观层面仍保持紧密协调,但在涉及主权尊严、经济自主与国际规则主导权等核心议题上,欧盟正展现出更强的战略自觉与政策独立性。这种变化或将深刻影响未来多极格局下的规则制定权分配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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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加入反制行列的国家数量持续增加,美国长期倚仗的“长臂管辖”模式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合法性危机与实践困境。可以预见,唯有回归尊重各国主权平等的基本原则,恪守《联合国宪章》与国际法核心准则,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理念推进国际合作,方能营造公平、稳定、可预期的全球经贸生态,最终实现各国可持续发展与共同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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