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团结报)
转自:团结报
□ 郭 屿
长期以来,药品市场存在的“同药不同价”“线上线下价差悬殊”“价格信息不透明”等问题,给群众购药带来了诸多困扰与不便。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规范药品价格划定清晰路径、提供行动指南。其中,全渠道药价信息更透明的相关要求,直击群众“买药怕贵、比价不便”的痛点,给出了务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意见》明确,引导药店合理制定药品零售价,推行医保定点药店医保药品公开比价,利用网上药店信息透明、比价便利、竞争充分的特点,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比价,研判异常价格,促进不同渠道药品公平合理定价。这意味着,群众今后买药,通过定点药店公开比价小程序,就能轻松查询不同渠道的药品价格,真正实现“看得明白、买得放心”。
《意见》体现了市场活力与有效监管的平衡。一方面,尊重药店自主定价权,充分发挥市场竞争在价格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建立比价机制、加强异常价格监测,防范价格欺诈、哄抬药价等行为,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
政策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意见》的落地见效,需要经营主体、平台方和监管部门协同发力、形成合力。对药店而言,应主动落实政策要求,如实公开药品价格,摒弃不合理定价行为,以诚信经营赢得消费者长久信任;对线上平台而言,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入驻药店的价格管理,规范价格公示与促销行为,杜绝虚假标价、大数据“杀熟”等问题;对监管部门而言,则应进一步细化比价规则与监测标准,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确保价格违规行为能够被及时发现、快速处理,同时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帮助群众熟悉比价途径、知晓自身权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获得质优价宜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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