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的街头,一家火锅店门口,本该是烟火气十足的夜宵时光,却上演了一幕让路人目瞪口呆的场景。一对来自外地的男女,在众目睽睽之下,完全放飞了自我。面对围观和指责,他们不仅不收敛,反而我行我素,甚至在有人提醒“警察要来了”时,还满不在乎地表示“报警也没事”。结果呢?警方不仅迅速赶到,还直接给二人定了性:这不是简单的道德问题,而是涉嫌犯罪了。
这事儿发生在3月15日凌晨2点半左右的长沙天心区 。说来也巧,那天正好是凌晨,街上虽然不如白天热闹,但毕竟是商圈,来往的行人还是络绎不绝。36岁的张某某和35岁的唐某某,也不知道是喝了酒还是一时冲动,居然在一家火锅店门口,就这么旁若无人地开始实施不雅行为 。
刚开始可能还没人注意,但很快,路过的市民就发现了这对“辣眼睛”的组合。据现场目击者说,当时还有带着孩子出来的家长,看到这一幕吓得赶紧捂住孩子的眼睛快步走开。可这俩人呢? 不仅没停,反而像是来了劲,围观的人越多,他们越来劲儿,现场甚至有人起哄“再激烈一点” ,场面一度混乱不堪,里三层外三层围了不少人 。
有人实在看不下去,拨打了110。因为是繁华地段,民警反应也快,很快就到了现场。面对突然出现的警察,这对男女才慌了神。但更让人无语的是,在被带走的途中,还有一大堆围观群众举着手机拍,堵得路都不好走,急得民警大喊:“别拍了!让开道!”
第二天,长沙天心公安分局的一纸通报让这件事彻底炸了锅:张某某和唐某某因在公共场所实施不雅行为,起哄闹事,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其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这下,那两位最初以为“报警也没事”的人,恐怕要在看守所里好好反思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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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是“寻衅滋事”,而不是简单的“伤风败俗”?
很多人可能会问,他们不就是道德败坏一点,举止不雅观吗?批评教育,最多治安拘留几天不就完了,怎么就扯上刑事犯罪了?
这里得给大家普普法。咱们得把这事掰开了看。
首先,这事发生的地点是哪儿?是火锅店门口,是公共场所,不是你自己家卧室。《民法典》第8条写得明明白白,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 公序良俗,就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做这种事,这已经不是简单的“辣眼睛”,而是对公共秩序的公然挑衅。
其次,看看后果。警方通报里用了四个字:“严重扰乱公共秩序” 。你想啊,凌晨两点多,虽然是深夜,但商业区还是有人流的。他们的行为直接导致路人围观、交通拥堵、现场混乱,甚至可能引发踩踏风险 。这种为了寻求刺激、无事生非,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就精准地踩到了《刑法》中寻衅滋事罪的红线上 。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包括“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 一旦构成犯罪,可不是罚款几千块就能了事的,最高可以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二、面对警察还如此嚣张?他们的“无所谓”害了自己
这件事里还有个细节很值得玩味。据说在报警之前,有人曾劝他们收敛点,说警察会来抓的。但这俩人不仅不当回事,还觉得“报警也没事” 。
这种心态,说白了就是法律意识的极度淡薄,或者说,是对法律缺乏最基本的敬畏之心。他们可能以为,这就是道德问题,最多是丢人,警察来了也拿他们没办法。但法律不是儿戏,当你们的行为从“不道德”升级为“破坏公共秩序”时,警察叔叔手里的就不是批评教育的本子,而是锃亮的手铐了 。
警方通报中特意提到“起哄闹事”这四个字,非常关键。它不仅仅指他们实施了不雅行为,更指他们在明知有人围观、已经引发混乱的情况下,依然我行我素,放任甚至可能期待事态扩大的主观恶意 。这种对公共秩序的蔑视和挑衅,正是构成寻衅滋事罪的重要主观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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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围观有风险,拍摄需谨慎!别把自己也搭进去
说完了这对男女,还得跟当时围观的群众,以及现在正在看手机的你说两句。
民警在现场大声警告“别拍了”,不是小题大做 。这背后有两层意思:一是为了疏导交通,防止踩踏;二是在保护你们自己!
咱们得明白,这种不雅行为的视频,一旦被传播出去,性质就变了。 如果你拍了,还发到网上、发到微信群里,那你就可能涉嫌传播淫秽物品。 轻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面临行政拘留和罚款;重则,如果传播范围广、情节严重,那也是涉嫌刑事犯罪的 。
警方提醒过: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社会秩序和清朗网络空间 。现在网上已经有视频在流传了,希望那些拍了照、录了像的朋友,自己看看就算了,千万别为了博眼球、赚流量到处转发。 这一转发,转出去的可能是你的自由。
结语
长沙这对男女的“一夜成名”,代价不可谓不沉重。从外地来长沙,本可以是趟愉快的旅程,却因为管不住自己,不仅丢了脸,更丢了自由。
这起事件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个人的自由,绝不能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 道德是底线,法律是高压线,任何时候都不能去碰。你可以追求刺激,但请关好门;你可以不在乎别人的眼光,但你必须在乎法律的眼光。
最后想问问大家:你觉得,对于这种在公共场合毫无底线的行为,除了法律制裁,社会还应该怎么约束?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
资料来源:综合自南方都市报、央广网、三湘都市报及长沙天心公安分局官方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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