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的背景是杭州西湖。这里是清末民初文人雅集的胜地,西泠印社就在附近,空气里常年飘着墨香和桂花味。
照片左边的女子留着双丫髻,发梢系着两只硕大的白色蝴蝶结。
这种发型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北平女学生中很流行,但出现在这位年近三十、已为人妇的名媛头上,显得有些突兀,甚至带着点刻意的“装嫩”嫌疑。
她脸上没有平日里社交场合那种浓艳的妆容,反而透着一种少见的松弛和稚气。
右边的男子穿着长衫,身形清瘦,戴着一副圆框眼镜,嘴角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
这张照片拍摄于1929年。
女子是陆小曼。
男子是翁瑞午。
如果你只把这当成一张普通的出游留影,那就漏掉了它背后沉甸甸的历史分量。这不仅仅是两个人的合影,这是民国文坛一段最纠缠、最被误解、也最难定义的关系的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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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张照片背后,站着另外一个大名鼎鼎的男人——徐志摩。
这三个人的名字,在民国的小报上像连体婴一样被捆绑了几十年。世人喜欢用“三角恋”、“出轨”、“红颜祸水”这种标签来概括他们。
但当我们剥开那些香艳的滤镜,把视线拉回到九十多年前的现实生活里,你会发现,支撑这段关系走完三十年的,不是风花雪月,而是更粗粝、更现实的东西:病痛、鸦片、金钱。
我们要把时钟拨回到1920年代的上海和北平,去看看陆小曼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她过着什么样的日子。
陆小曼不是一般的闺阁女子。她的父亲陆定是晚清的举人,后来留学日本,担任过北洋政府的财政司长和赋税司长。陆家是真正的豪门,家里佣人成群,出入都是车马。
陆小曼是家里的独苗,从小是被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她通晓英文和法文,能写一手好文章,更绝的是她的昆曲和皮黄唱得极好,还擅长工笔花卉和淡墨山水。
在当时的北平社交界,陆小曼有个外号叫“南唐北陆”(南唐指唐瑛)。她是当之无愧的“皇后”,走到哪里都是人群的焦点。
但这种光环背后,有着巨大的代价。
陆小曼的身体极差。这不是那种文人的“愁病”,而是实打实的生理折磨。她有严重的哮喘和胃痛。根据现存的医疗档案和友人回忆,她发病时会剧烈咳嗽,甚至昏厥过去,胃痛起来满地打滚,必须要有人日夜按摩。
在那个年代,西医还不普及,止痛药更是稀缺且昂贵。对于像陆小曼这样的富贵人家,有一种“特效药”是公开的秘密——鸦片。
这不是为了追求刺激,纯粹是为了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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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4年,陆小曼嫁给了徐志摩。这场婚礼办得轰轰烈烈,也办得狼狈不堪。徐志摩的老师梁启超在婚礼上当众训斥徐志摩,徐家父母坚决不承认这个儿媳。
婚后的生活,很快就把浪漫的泡沫戳破了。
徐志摩是个理想主义者,但他不是个好管家。他为了满足陆小曼庞大的开销,身兼三所大学的教授、倒卖古董,但依然填不满陆小曼的窟窿。
陆小曼习惯了名媛的生活方式。她在上海的寓所里,光是贴身佣人就有十几个,包括专门的厨师、裁缝、司机、丫鬟。她不仅要吃精致的菜肴,还要打麻将、捧戏子、买昂贵的旗袍和首饰。
徐志摩的父亲徐申如虽然是海宁首富,但因为看不惯陆小曼的做派,切断了经济援助,甚至把家产分给了张幼仪和孙子,只给徐志摩很少的一部分。
就在这个时候,翁瑞午出现了。
翁瑞午这个人,在历史上的名声很复杂。他不是徐志摩那种光芒万丈的诗人,也不是普通的市井小民。
他的父亲翁绶祺是晚清帝师翁同龢的门生,做过桂林知府。翁瑞午家学渊源,自己也是个极有才华的人。
他会推拿。这不是江湖骗子的把式,而是正宗的中医推拿,甚至结合了西医的解剖知识。
他懂书画。他的山水画学的是四王一路,颇有古意,鉴定古董的眼光也很毒。
他会唱戏。他是票友里的名角,尤其擅长演《牡丹亭》里的柳梦梅。
他也吸鸦片。这在当时的文人圈里不算什么惊天秘密,很多人为了提神或者治病都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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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瑞午进入徐家,最初的身份很单纯——陆小曼的“私人医生”。
陆小曼的胃痛和哮喘发作得越来越频繁。徐志摩是个只会在日记里写“眉眉受苦了”的文人,他不懂按摩,也没耐心整夜守着病人。
翁瑞午不同。他随身带着推拿的工具,只要陆小曼一喊痛,他就上手。他的手法极好,往往能手到病除。更关键的是,他有耐心。他可以陪陆小曼聊大天,给她解闷,陪她唱戏,甚至在她鸦片瘾发作时,给她提供货源。
这就触碰到了这段关系最敏感的核心:鸦片。
很多后人指责翁瑞午“带坏”了陆小曼,说他用鸦片控制她。但查阅当年的资料,包括陆小曼自己的信件和朋友的回忆录,事实可能更复杂。
陆小曼在嫁给徐志摩之前,因为身体原因就已经开始接触鸦片了。这在当时是一种合法的药物,叫“阿司匹林散”或者“止痛水”。
翁瑞午不仅不劝阻,反而“助纣为虐”?
史料里有一段很关键的记载。1930年前后,陆小曼意识到鸦片的危害,决心戒毒。这是一个极其痛苦的过程,戒断反应会让人生不如死。
在这个过程中,翁瑞午做了一件让所有人都意外的事:他陪着她一起戒。
他本来可以自己继续吸,但他选择了和陆小曼共患难。两人关在屋子里,出汗、发抖、呕吐,互相扶持着熬过了最艰难的日子。
虽然后来因为病痛反复,两人都没能彻底断根,但这次共同戒毒的经历,成了他们之间最坚固的盟约。这不再是医生和病人的关系,而是战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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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的西湖之行,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的。
那次去西湖的,不仅仅是他们两人。同行的还有翁瑞午的女儿翁香光,以及陆小曼的干女儿何灵琰一家。这是一次非常公开、甚至带有家庭性质的出游。
照片里的陆小曼梳着双丫髻,看起来像个十几岁的小姑娘。这不是她在“装嫩”,而是她在翁瑞午面前,终于可以卸下“徐太太”这个沉重的身份。
在徐家,她是被唾弃的“荡妇”;在社交场,她是必须时刻保持完美的名媛;只有在翁瑞午面前,她可以只是一个生病的、脆弱的女人。
翁瑞午不评判她。他不在乎她是不是“名媛”,他只在乎她今晚咳得厉不厉害,胃还痛不痛。
这种松弛感,在那张照片里定格了。
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之间没有界限。至少在徐志摩活着的时候,他们的关系还维持在一种微妙的“三角平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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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是个很奇特的人。他一方面深爱陆小曼,一方面又对她的生活方式感到无力。他甚至在日记里写道:“我想在这个世界上,只有瑞午能真正照顾好小曼。”
这不是大度,这是无奈的承认。
1927年冬天,上海的“夏令配克”剧院,上演了一出《三堂会审》。
陆小曼演苏三。
翁瑞午演王金龙。
徐志摩演了一个只有一句台词的配角——蓝袍。
这场演出在当时引起了轰动。小报记者像闻到血腥味的鲨鱼一样扑了上来。他们把这出戏解读为“公开放肆”,暗示陆小曼和翁瑞午假戏真做。
“伍大姐”的绰号就是这时候叫出来的。这是一种极具侮辱性的称呼,暗指陆小曼私生活混乱。
徐志摩和翁瑞午这次站在了同一条战线上。他们联手起诉了造谣的报社,迫使对方登报道歉。
但这只是暴风雨前的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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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11月19日,徐志摩在济南党家庄坠机身亡。
这个消息对陆小曼来说,是天塌了。
她不仅失去了丈夫,更失去了经济来源和精神支柱。徐家恨透了她,认为是她的挥霍和任性逼死了徐志摩。徐父甚至拒绝让她参加葬礼,拒绝让她为徐志摩戴孝。
在这个人生的至暗时刻,站在陆小曼身边的,只有翁瑞午。
徐志摩的后事,全是翁瑞午一手操办的。他去济南收敛了徐志摩的遗体,运回上海,安排葬礼。他甚至还做了一件让很多人跌破眼镜的事——他替徐志摩偿还了生前的债务。
徐志摩死后,陆小曼彻底变了一个人。
她不再出门交际,不再穿鲜艳的衣服,不再捧戏子。她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写下了感人至深的《哭摩》长文。
但现实是残酷的。她没有钱。徐志摩虽然有名,但并没有留下多少遗产。徐家更是一分钱都不会给她。
这时候,翁瑞午做出了一个决定:他要养着陆小曼。
这不是一句空话。翁瑞午虽然家底厚实,但也经不住陆小曼这样的消耗。陆小曼的药费、生活费、佣人的工资,是一笔巨款。
翁瑞午开始卖画、卖古董。
他家藏的书画,很多都是名家真迹。为了给陆小曼买药、治病,他一件一件地往外拿。甚至连翁同龢留下的一些珍贵字画,都被他变卖了。
朋友们劝他:“你这是何苦?她是徐志摩的遗孀,徐家都不管,你管什么?”
翁瑞午只是笑笑:“我不管谁管?她病成这样,没人照顾会死的。”
他们开始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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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请注意一个细节:他们同居了三十年,却始终没有结婚。
这是一个非常耐人寻味的选择。
有人说,这是因为翁瑞午家里有原配妻子陈明榴。陈明榴是个旧式妇女,对丈夫很顺从,只要翁瑞午不把陆小曼带回家,她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从1931年到1949年,这十八年里,上海经历了孤岛时期,又经历了抗战胜利后的混乱。
翁瑞午的日子越过越紧巴。他的古董卖得差不多了,画也卖不上价。为了维持生计,他甚至要去给人做房产中介,或者靠朋友的接济。
但他从来没有让陆小曼受过穷。
陆小曼的哮喘需要昂贵的进口药,翁瑞午哪怕借钱也要买到。陆小曼想吃新鲜的水果,翁瑞午跑遍整个上海滩去找。
更让人意外的是,翁瑞午还承担起了抚养陆小曼干女儿何灵琰的部分责任。何灵琰后来回忆说,翁瑞午对她很好,像父亲一样,甚至在经济困难的时候,还供她读书。
这段关系里,最让人诟病的一点是翁瑞午的私生活。
他确实不是个圣人。他喜欢捧戏子,甚至在晚年还和一个女学生有了私生子。
这件事在当时引起了轩然大波。陆小曼的朋友都为她不值,觉得翁瑞午背叛了她。
但陆小曼的反应再次出人意料。
她没有哭闹,没有离开。当翁瑞午因为这件事被抓进监狱,那个女学生生下孩子无力抚养时,陆小曼把那个孩子抱回了家,像亲生儿子一样抚养长大。
这个孩子叫翁重光。
陆小曼对翁重光视如己出。她自己没有孩子(她和徐志摩的孩子早夭了),所以把所有的母爱都倾注在这个“私生子”身上。
这是什么样的胸怀?
这已经超越了普通的男女之情。这是一种在苦难中结成的命运共同体。
你可以说这不符合道德规范,但你不能否认这种关系的坚韧。
在那个动荡的年代,多少夫妻大难临头各自飞。而翁瑞午和陆小曼,两个都有一身毛病(一个是身体病,一个是鸦片瘾),两个都背负着骂名,却在一起互相搀扶着走了三十年。
建国后,翁瑞午的日子更难过了。他没有固定工作,还要养活一大家子人。
这时候,陆小曼站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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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再是那个只会花钱的名媛。她开始画画,卖画为生。
陆小曼的绘画天赋极高,尤其是山水画,格调清雅。但她以前画画只是消遣,现在画画是为了生存。
翁瑞午成了她最好的经纪人和助手。他帮她研墨,帮她装裱,帮她联系画商。他还在画上题跋,甚至有时候直接替她画几笔,然后落款“陆小曼”。
这不是欺骗,这是夫妻店式的合作。在那个年代,只有翁瑞午最懂陆小曼的画风,也只有陆小曼最信任翁瑞午的眼光。
1956年,上海美术家协会吸收陆小曼为画师。1959年,她被聘为上海市政府参事室参事。
这些荣誉的背后,都有翁瑞午的影子。如果没有翁瑞午帮她处理琐事,照顾生活,陆小曼不可能在晚年还能在艺术上有所成就。
1961年,翁瑞午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他得了严重的肺病,加上长期的劳累和鸦片的侵蚀,身体彻底垮了。
在病床上,他最放心不下的还是陆小曼。他知道自己一死,陆小曼就失去了依靠。
他把好友赵家璧和赵清阁叫到床前,郑重地托付:“我要走了,以后小曼就拜托你们多照顾了。她身体不好,脾气也倔,你们多包涵。”
他又对陆小曼说:“我把你干女儿何灵琰叫来陪你,我也算对得起你了。”
翁瑞午去世时,家里几乎家徒四壁。他卖光了所有的古董字画,只为换来陆小曼这三十年的安稳。
陆小曼没有哭天抢地。她只是默默地帮他整理遗物,然后继续画画。
翁瑞午死后,陆小曼又活了四年。
这四年里,她依然住在翁瑞午留下的那间小房子里。她拒绝了徐志摩的族侄徐炎武接她去海宁的提议。
她说:“我不去。我要留在上海,瑞午的骨灰还在这里。”
其实翁瑞午的骨灰后来也不知所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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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年4月3日,陆小曼在华东医院去世,享年62岁。
她临终前只有一个愿望:和徐志摩合葬。
但这个愿望没有实现。徐家拒绝了她的骨灰,徐志摩的墓在海宁,她进不去。
她的骨灰最后被寄存在一个亲友处,后来在动荡中遗失了。
一代名媛,最后落得个“无墓可归”的下场。
但如果我们回看这三十年,会发现一个讽刺的事实:
徐志摩给了陆小曼爱情和名气,但也给了她压力和动荡。
翁瑞午给了陆小曼世俗的安稳和生存的底气。
没有徐志摩,陆小曼不会成为那个传奇的陆小曼。
但没有翁瑞午,陆小曼可能早就死在1931年的冬天,或者死在鸦片的烟雾里,或者死在徐家的冷眼中。
历史喜欢宏大的叙事,喜欢才子佳人的悲剧。所以徐志摩被永远铭记,他的诗被传颂。
而翁瑞午,往往被写成一个趁虚而入的小人,一个败家子,一个配角。
西湖边的那张合影,之所以珍贵,是因为它记录了这段关系最纯粹的样子。
那时候,徐志摩还在,舆论还没把他们逼死,病痛虽然折磨人但还没夺走生命。
他们只是两个在西湖边晒太阳的人。一个是身体破碎的名媛,一个是才华横溢的票友。
他们之间没有契约,没有誓言,甚至没有“爱情”这个词的沉重定义。
他们只有当下的陪伴。
这种陪伴,在那个连呼吸都要看人脸色的年代,比金子还贵。
后来有人骂陆小曼不知廉耻,有人骂翁瑞午乘人之危。
但这些骂声,救不了命,也止不了痛。
只有那碗熬得浓浓的粥,那双温暖的推拿的手,那张为了买药而卖掉的画,才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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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年的春天,陆小曼在医院里闭上了眼睛。
那一刻,她或许又回到了那个春天。
西湖的水很软,风很轻。
身边的人,还在。
这就够了。
至于后世怎么评说,那是后世的事。
对于在泥泞里挣扎的人来说,活下去,就是最大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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