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错案由,满盘皆输!
案由,是法院在立案和审判过程中,对诉讼争议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的性质进行概括后形成的案件名称。
它既是连接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的枢纽,也是律师制定诉讼策略的起点。
1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关于印发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作第三次修正,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以下简称“修改决定”)总计1055个案由,分别围绕网络虚拟财产、新就业形态、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超龄劳动者、建设工程合同等相关案由进行增加、变更或删除。
比如此次针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单独设立第一级案由,就有利于集中审理相关案件,统一法律适用,这也从侧面要求律师在办理相关案件时要选择最契合的案由——
对于因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合同订立、履行、违约责任等产生的纠纷,应当适用第三级案由“网络虚拟财产合同纠纷”;对于未签订合同情形下的网络虚拟财产权属纠纷,应当适用第三级案由“网络虚拟财产权属纠纷”。
那么,借着此次案由体系的扩容,律师要重点把握哪些新增案由?在具体实践时,又要避免陷入哪些误区?
本期课程,智拾网诚邀拥有12年民商事审判工作经验的魏义欢老师进行授课。课程中,魏义欢老师将以11大高频易错案由为切入点,深化大家对案由体系的理解。
12月24-25日晚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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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事案件案由规定
(2025修改)〉理解与适用》
——11大高频易错案由精讲
对不少律师而言,有的时候败诉,并不是因为证据不足,或是事实讲的不对,而是在一开始的时候,就选错了案由,继而影响诉讼策略的制定。
毕竟,选择不同的案由,意味着选择不同的请求权,进而导致举证责任、审理范围、赔偿范围、诉讼时效大相径庭。
——新规重点新增、调整哪些案由?
此次修改决定通过具体案由的增加、删除、升级、降级等不同方式修改具体案由206个,而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共有第一级案由12个,第二级案由59个,第三级案由514个,第四级案由470个,这就对律师正确选择案由提出了挑战。
以新就业形态相关案由为例,目前,新就业形态人员已超8400万,相关纠纷也呈逐年上升之势。
本次修改决定将第一级案由“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修改为“劳动争议、人事争议、新就业形态用工纠纷”,增加“新就业形态用工纠纷”作为第二级案由,并在项下集中设置第三级案由“新就业形态用工合同纠纷”“新就业形态社会保险纠纷”“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纠纷”。
这意味着,律师在为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主播、代驾等追索报酬、进行工伤认定时,不再套用“劳动争议”这一单一案由,而需进行精准匹配。
本期课程,魏义欢老师将围绕新规要点与律师实务衔接进行体系化梳理,并就第四级案由优先适用规则与特殊情形处理技巧进行讲解。
——常见易错案由有哪些?
熟练运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深刻理解不同案由背后的法律构成与程序差异,是律师制定最优诉讼路径的关键一步。
以产品质量举例,选择“买卖合同纠纷”(违约)通常适用严格责任,举证相对简单;选择“产品责任纠纷”(侵权)则可能涉及过错与因果关系的更复杂证明,但可能支持惩罚性赔偿。
实践中,不少律师就极易凭直觉选择案由,继而陷入误区。
比如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与基础债权纠纷的识别问题,由于债权转让涉及“基础债权”与“债权转让”两层法律关系,其案由选择直接关系到诉讼主体的列明、管辖法院的确定、审理范围的框定以及最终的胜负结果。
实践中,最常见的错误就是:只要纠纷源于一笔被转让的债权,就不假思索地将案由定为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却忽略了争议究竟发生在哪一层——
是“买家和卖家”(转让双方)之间的交易纠纷,还是“债主和欠债人”(债权债务双方)之间的履行纠纷?这是案由选择的逻辑起点。
若选择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律师要考虑的便是:转让价格是否公允?转让是否履行了通知义务?转让合同是否存在欺诈、重大误解而可撤销?
若选择基础债权纠纷,考虑要点就转变成:债务是否已到期?本金利息如何计算?债务人是否存在抗辩权(如抵销、履行抗辩)?
显然,不同的案由,诉讼路径与考量要点天差地别。
本期课程,魏义欢老师会系统讲解11大易错案由,并教授律师如何在举棋不定时,根据法律关系性质准确定位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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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特色】
紧扣2025年最新修改内容,聚焦审判实践疑难
以易错案由为切入点,深化对案由体系的理解
注重方法论引导,提升法律适用精准度
【课程大纲】
一、新规要点与律师实务衔接
1.修法背景与律师办案影响
2.主要修订与结构调整解析
案由体系扩容:重点把握新增与调整案由
案由在立案、审理与统计中的实务功能
3.案由选择方法与常见误区
如何根据法律关系性质准确定位案由
第四级案由优先适用规则与特殊情形处理技巧
二、十一大高频易错案由精讲
1.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纠纷
易错点辨析:与传统“财产纠纷”“合同纠纷”的界限;与物权、知识产权纠纷的本质区别
2.物权纠纷与合同纠纷的界分——以“抵押权”为例
易错点辨析:混淆物权变动之“因”(合同)与“果”(物权)
3.物权保护纠纷的适用范围
易错点辨析:滥用“物权保护纠纷”替代具体物权类型案由
4.合同纠纷与产品责任纠纷的竞合——以“欺诈退一赔三”为例
易错点辨析:“惩罚性赔偿”在不同法律关系中的适用差异
5.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与基础债权纠纷的识别
易错点辨析:混淆基础债权关系与债权转让合同关系(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除外)
6.追偿权纠纷的法定适用场景
易错点辨析:将各类约定或法定求偿权简单归入“追偿权纠纷”
7.股东出资纠纷与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易错点辨析:案由误定导致的管辖混乱与程序障碍
8.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案由的精准适用
易错点辨析:案由界定不清引发的管辖争议与审理偏差
9.基础法律关系案由与清算责任纠纷的关系
易错点辨析:忽略清算责任独立性,错误沿用基础案由
10.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与行政协议纠纷
易错点辨析:民事合同与行政协议的定性混淆
11.新就业形态用工纠纷的法律定位
易错点辨析:与劳动争议、人事争议的区分及仲裁前置程序的适用
三、实务提升:常见误区与体系化思维
1.律师在案由选用中的典型误区分析
2.如何建立案由选择的体系化与精细化思维
【讲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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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义欢
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律师
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12年
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律师,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12年,办理房地产、婚姻家事、公司类诉讼等民商事案件4千多件。
深耕民商实体法学和诉讼法学基础理论,对裁判思维和庭审活动有实践总结和深入研究,深度参与了成都法院民事庭审优质化系列改革活动。
2015年至今在不同高校为法学硕士研究生开展学术讲座,对法学方法论、鉴定式案例分析、证明责任、裁判思维和裁判方法等方面颇有研究。多次参与政府拆迁法律意见论证,发表调研文章撰写审判白皮书十余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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