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河南商报)
#王濛胜诉#【#王濛被起诉案宣判#】今天,记者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获悉,综艺节目《运动者联濛》制作方之一诉《运动者联盟》不正当竞争一案已经二审宣判,维持了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浦东法院介绍,2022年1月,原告Y公司投资制作综艺节目《运动者联濛》,以迎接北京冬奥会、推广冰雪运动为主题,邀请前冬奥会冠军王某等嘉宾参演。同时,案外人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将“运动者联濛”注册于第41类组织体育比赛、电视文娱节目、综艺表演等类别。2022年2月,综艺节目《运动者联濛》在多个平台同步播出,首播播放量超3.8亿次。片尾信息显示“本节目著作权归某广播电视台、M公司、L公司、Y公司所有”。2023年2月,另一款综艺节目《运动者联盟》在某省级卫视等平台播出,该节目也以王某等人为主要参演嘉宾,亦是一档真人秀综艺节目。浦东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涉案节目《运动者联濛》片尾署名及各方当事人的著作权权属约定,原告并非唯一著作权人,且该节目的相关宣传内容并未指向原告,即便节目名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但该节目来源不能与原告建立唯一的关联关系,不能起到区别商品来源的作用,故该节目名称不能作为原告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予以保护。对于王濛不再与原告合作拍摄续集的行为评价,应以双方是否存在协议,王濛负有约定义务为前提,而并非由反不正当竞争法来调整。据此,浦东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请,经二审维持原判。(上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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