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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之变》内容试读:
诸葛亮与豪族的明争与暗斗
首先对诸葛亮不满的是法正。《三国志·蜀书·法正传》记“法正字孝直,扶风郿人也”,他的祖父法直就是一位“清洁高名”的名士,父亲法衍曾做过司徒掾、廷尉左监。显然,扶风法氏是当地的豪强大族。建安初年,法正与同郡人孟达入蜀,成为刘璋的谋士,却一直不受重用,不久又被同僚诽谤,意志更为消沉。后来在好友张松的游说下投靠刘备。
法正是刘备夺得益州的主要策划者之一,因而得到了刘备的特别信任。“(刘备)以正为蜀郡太守,杨威将军,外统都畿,内为谋主”。这是刘备对法正绝对信任的具体表现。后来,又是在法正的策划下,刘备占据了与蜀唇齿相依的汉中,这更增加了法正在刘备心中的分量。因而,法正死后,刘备曾“为之涕泪者累日”。
那么法正为何会与诸葛亮产生矛盾呢?据《法正传》说:“(法正)一餐之德,睚眦之怨,无不报复,擅杀毁伤己者数人。”可见,占据益州后,法正自以为已凌驾于诸葛亮之上,不再将诸葛亮放在眼里。而对法正的嚣张跋扈,诸葛亮自然也不满意。于是,诸葛亮借推荐杨洪兴办发兵之事,以杨洪取代了法正蜀郡太守的职位。至此,法正失去了“外统都畿”的重任,势力受挫。
仅以上述史料推测,似乎法正与诸葛亮的矛盾很单纯,只是骄横与反骄横的问题。《法正传》也说“诸葛亮与法正虽好尚不同,以公义相取”。但是,事实却远没有这样简单。《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注引《蜀记》记载了诸葛亮的一件事,其曰:
亮刑法峻急,刻剥百姓,自君子、小人咸怀怨叹。法正谏曰:“……愿缓刑弛禁,以慰其望。”
亮答曰:“……刘璋暗弱,自(刘)焉已来,有累世之恩,文法羁縻,互相承奉,德政不举,威刑不肃。蜀土人士,专权自恣,君臣之道,渐以陵替。宠之以位,位极则贱;顺之以恩,恩竭则慢。所以致弊,实由于此。吾今威之以法,法行则知恩,限之以爵,爵加则知荣;荣恩并济,上下有节。为治之要,于斯而著。”
所谓的“君子”,显然是指豪强大族,而他们的代言人就是刘焉父子,以及他们的继承人刘备。刘焉出身宗室,是当时的颇具声望的大姓名士,他与儿子刘璋都是儒学名教的信徒。因而,他们治理益州,类似于袁绍对冀州、孙氏对东吴、司马氏对西晋的统治。在刘氏的扶植下,益州豪族得到快速繁殖,且掌握了政权,从而出现诸葛亮所说的官吏“德政不举,威刑不肃”,以及“专权自恣”的情况。法正就是这些大族中的一员。
刘备入益后,在法正的策划下,迎娶了吴懿之妹吴氏(穆皇后),从而加强了与益州大族的联系,这才站稳了脚跟。吴氏为陈留大族,因吴懿之父与刘焉有旧交,便举家随刘焉入蜀,不久吴氏与刘焉之子刘瑁成婚,在刘氏的扶植下,吴氏迅速成为益州的顶级大族。可见,刘备与吴氏结亲,意义可谓非同一般。
前述提到,刘备虽出身县级土豪,但受教于经学大师卢植,因而与崇尚名教的大族具有相同的群体属性。当他占据益州,特别是取得当地豪族拥戴后,自然要为自己的阶层属性服务,成为大族的代言人。换句话说,以刘备为代言人的豪族集团实际上是刘氏父子治益州政策的继承者。
再看诸葛亮集团。首先,他所说的“蜀土人士”,显然是指“专权自恣”的益州地方豪族。更为重要的是,诸葛亮崇尚刑名法术,他认为只有“威之以法”“限之以爵”,才能改变豪强专横的局面。这样看,诸葛亮的措施与曹操“以法为治”的政策具有内在的一致性,目的同样是巩固中央集权。而实现这个目标的手段无非是抑制豪强大族,并限制他们肆意兼并土地和隐匿人口,进而从政治和经济层面瓦解大族的统治。所以,在他治下,才会出现“刑法峻急”的情况,这自然会触犯大族的利益,进而危及刘备的统治。
刘备是在大族拥戴下夺取益州的,又是在大族支持下在益州站稳脚跟的,因此他十分清楚大族在益州的地位。于是,刘备为了巩固在益州的统治,一方面积极扶植豪族,另一方面借助各种力量来抑制诸葛亮势力的生长。这样看,法正与诸葛亮的冲突实际反映的是刘备集团与诸葛亮集团的矛盾,反映了儒学豪强大族与非儒家寒族之间的权力博弈,这与曹魏政权内部的权力博弈类似。之后的李严、李邈与诸葛亮的冲突,也是这种矛盾的体现。
前述提到,诸葛亮集团与刘备集团的矛盾,和曹氏集团与大族的矛盾具有内在的一致性。所不同的是,两类矛盾的表现形式具有明显的差异。由于北方大族的力量十分强劲,曹氏不能不采取激进的方式,即通过全面改革来抑制大族的生长,因而双方的冲突表现得比较直接与激烈;而西蜀境内大族的力量较北方略显薄弱,且比较分散,没有特别突出的强宗大族,因而双方矛盾的表现形式比较复杂。具体来说,除了“豪庶”之争外,还有“守伐”之争,而且两者往往交织在一起,形成了扑朔迷离的局面。当然,无论是哪种形式,本质上都是双方深层次矛盾的具体反映。
关于自守益州还是对外进攻的争论,是从庞统开始的。益州是当时安定富庶的地区,号称“天府”。除了“殷富”外,更为重要的是,益州具有地理上的特殊条件,即所谓“险塞”“险阻”,其四周群山环绕,外敌不易攻入。对此,刘备当然心知肚明,其实不止刘备,孙权和周瑜、甘宁同样看重益州。特别是庞统对益州更是情有独钟。
《三国志·蜀书·庞统传》注引《九州春秋》记庞统对刘备说:“今益州国富民强,户口百万,四部兵马,所出必具,宝货无求于外。”对此,刘备也有相同的看法。《三国志·蜀书·刘备传》注引《献帝春秋》记孙权想联合刘备共取蜀,但刘备企图独占蜀地,便对使者说:“益州民富强,土地险阻,刘璋虽弱,足以自守。”这虽是刘备拒绝联合的托词,但不经意间流露出了刘备对益州的战略定位,即“足以自守”。可见,对于益州,刘备与庞统具有相同的定位,体现的都是以守为主的观点。
为了提高益州的战略地位,庞统不惜贬低荆州。他在游说刘备时指出:“荆州荒残,人物殚尽,东有孙吴,北有曹操,鼎足之计,难以得志。”庞统是刘备入蜀的主要谋士之一,刘备对他的观点自然是赞同的。既然荆州难以完成“鼎足之计”,那么“足以自守”的益州就成为安身立命的关键,因而在刘备的天平上,益州的地位明显超过荆州。这样看,刘备就是要以益州为根据地,步刘焉父子后尘,在这里称王,甚至称帝,进而建立自己的割据政权。不仅刘备和庞统,法正也是苟安益州的坚决拥护者,因为他的根基在益州。
但是,刘备集团自守益州的战略显然是对诸葛亮“跨有荆益”战略的挑战。《隆中对》是建安十二年(公元207年)诸葛亮给刘备制定的战略蓝图,更是诸葛亮“自比管仲、乐毅”,“闻达于诸侯”的人生追求。诸葛亮分析了当时的政治局势,认为曹操已占据关东,拥有百万之众,不可与之硬碰;孙氏割据江东,只能引以为援,决不能与之为敌。因而战略的第一步就是先夺取荆州,并联合孙权抗拒曹操。然后占据益州。当完成了“跨有荆益”的目标后,再选取有利时机,从荆、益两地发兵中原,从而完成“霸业可成,汉室可兴”的战略宏图。因而,“跨有荆益”就成为整体战略的关键。
可以看出,两种战略具有根本性的分歧,执行“自守”益州的战略,就要放弃“跨有荆益”的设想,反之亦然。更为重要的是,如果将其与“豪庶”之争结合在一起,就会产生奇特的化学反应。
一方面,刘备、庞统固守益州的设想显然对当地的豪族有利,因为益州的战略地位提高了,益州大族的地位自然水涨船高,相应地,刘备对他们的依赖程度也就越强。换句话说,自守战略实际上就是保护益州大族的战略。另一方面,诸葛亮“跨有荆益”的北伐战略,显然是为了弱化当地豪族的影响力,从而恢复西汉大一统的中央集权模式。这样,无论从哪个方面看,刘备集团与诸葛亮集团的矛盾都是难以调和的,只能存一而不能兼有。
刘备去世前,与诸葛亮虽有矛盾,但双方尚能克制,两大集团可以说势均力敌,但这种平衡是极其脆弱的,不仅诸葛亮明白,刘备更是洞若观火。《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记载:
章武三年春(公元223年),先主于永安病笃,召亮于成都,属以后事,谓亮曰:“君才十倍曹丕,必能安国,终定大事。若嗣子可辅,辅之,如其不才,君可自取。”……先主又为诏敕后主曰:“汝与丞相从事,事之如父。”
同书注引孙盛评价刘备托孤说“诡伪之辞,非托孤之谓”。孙盛的话一语道破天机,真实地反映了当时刘备的心情,他对诸葛亮是不完全信任的。一是担心诸葛亮“刑法峻急”,通过损害大族的利益而控制政权,进而危及刘氏对益州的统治;二是担心诸葛亮发动对中原的战争,从而影响益州的安全。因此,除了说几句“诡伪之辞”外,必须物色一个能制衡诸葛亮的人,而后者才是关键。
原先,刘备想用与自己一同入蜀的庞统和法正来制衡诸葛亮,因为他们与刘备扶植大族和苟安益州的主张一拍即合。事实上,从当时的情势来看,刘备对法正的信任远超诸葛亮,如果庞统不早逝也应该如此。但此时,法正和庞统已死,从而使李严被提到与诸葛亮同等的地位,那么李严是何许人也?
《三国志·蜀书·李严传》记李严为荆州南阳人,年轻时为郡县吏,以“才干”著称。可见,李严出身并不显赫,但从其能担任“县吏”看,也非“单家子”,应该属于县一级的“土豪”,即南阳当地的次等大族。曹操发兵荆州时,李严即潜入蜀地投奔刘璋,被任命为成都令。后又受命,在绵竹与刘备作战,遂即投降,被刘备任命为兴业将军、辅汉将军。从这两个职位看,刘备是十分看重李严的,李严遂成为刘备集团的骨干成员。
《李严传》记章武二年(公元222年),刘备拜李严为尚书令:
三年(公元223年),先主疾病,严与诸葛亮并受遗诏辅少主,以严为中都护,统内外军事,留镇永安。
刘备将李严扶持为与诸葛亮并驾齐驱的人物,这样的人事布局颇有深意,不但使他有了与诸葛亮相抗衡的政治资本,而且还为其进一步取代诸葛亮创造了条件,这当然会使诸葛亮感到不满。
刘备死后,李严成为益州豪族集团的领袖,遂与诸葛亮展开了殊死角逐,这从《三国志》诸葛亮上刘禅的《表》中可窥探一二。诸葛亮在表中列举了李严的大量罪状,但都可归结为一点,即阻挠北伐,且趁北伐之机进行要挟。其中“开府辟召”,是企图取得与诸葛亮完全同等的地位;而“穷难纵横,无有来意”,明显是反对北伐。
李严的行为在诸葛亮眼里是大罪,但仔细分析,并无不妥。由于当初李严与诸葛亮“并受遗诏辅少主”,所以李严认为自己应该“开府辟召”,与诸葛亮共同处理政务。至于破坏北伐,这是在执行刘备自守益州的既定战略,也无可厚非。诸葛亮所以罗列此罪状,无非是要置李严于死地,从而瓦解豪族集团的影响力,为以法而治和北伐扫除障碍。
除了诸葛亮所罗列的罪状,李严还采取其他手段阻挠和破坏北伐。比如李严曾写信给孟达,强调他与诸葛亮“并受遗诏辅少主”,具有同等地位;污蔑诸葛亮要走曹操的老路,受“九锡”、称大王,进而代汉,取代刘禅,等等。这当然会引起诸葛亮的极大愤怒。于是,诸葛亮动了杀李严之心,但需要等待时机,找个合适的理由。
《三国志·蜀书·李严传》记载:
(建兴)九年(公元231年)春,亮军祁山,(李)平催督运事。秋夏之际,值天霖雨,军粮不继,平遣参军狐忠、督军成藩喻指,呼亮来还,亮承以退军。平闻军退,乃更阳(假装)惊,说:“军粮饶足,何以便归?”欲以解己不办之责,显亮不进之愆也。又表后主,说:“军伪退,欲以诱敌与战”。亮具出其前后手笔书疏本末,平违错章灼。平辞穷情竭,首谢罪负。
李平即李严,这是他后来改的名。此段文字详细记录了诸葛亮和李严争斗的经过。李严先是以督办军粮之机阻挠北伐,然后又诬陷诸葛亮有不进军之罪。当官司打到刘禅面前时,李严又说诸葛亮是假意退兵,目的是“诱敌与战”。面对李严的攻势,诸葛亮随即拿出了李严前后所写的“书疏”对质,可见诸葛亮也是早有准备。在铁证面前,李严只得认罪。
但事情却并没有这么简单。这场官司实际反映了蜀国两大集团的深层次矛盾,而且刘禅显然是倾向豪族集团的。其实仔细分析,李严阻挠北伐的伎俩是比较拙劣的,如果是一般人,刘禅早就将其治罪了。但现在,他却仅凭李严的几句话而迟迟不肯表态,即使官司打到他面前,刘禅也有包庇李严的意思。如果不是诸葛亮出示大量证据,刘禅很有可能将板子打到诸葛亮身上。“辞穷情竭,首谢罪负”这八个字就是线索,说明在刘禅面前,诸葛亮与李严曾往复辩论,在大量证据面前,诸葛亮才得以迫使李严承认过错,从而取得了这场官司的胜利,这在诸葛亮的职业生涯还是第一次,也是仅有的一次。
李严所犯的是贻误军机的大罪,无论从哪方面说,都应该处以死刑,诸葛亮也是抱着这样目的,欲借机扫除这个障碍。但剧情却大出诸葛亮所料,刘禅只是将李严免职,并夺其爵位,贬为庶民而已。说明,即使在这样的局面下,刘禅依然包庇李严,实际上是在保护豪族的利益。对此,诸葛亮也是无可奈何。
这样看,真正阻挠北伐的其实是以刘禅为代言人的豪族势力。诸葛亮针对的也不仅仅是李严,而是那些反对北伐的益州豪族。他在《出师表》中劝谏刘禅要“亲贤臣,远小人”。所谓的“贤臣”,显然是指诸葛亮党,比如“志虑忠纯”的郭攸之、费祎、董允等;而“小人”,自然指反对北伐的豪族集团。
无论如何,将豪族势力的领袖李严挤出核心权力层,标志着诸葛亮集团暂时取得胜利。之后,诸葛亮开始大量任用同党成员担任各级官吏,在国内推行以法为治的政策,而将主要精力转向外部,继续推进北伐大业。而豪族势力虽然暂时受挫,但在刘禅等人的扶植下,依然坚挺,且从没有放松对诸葛亮集团的打击。
建兴十二年(公元234年)诸葛亮病逝,豪族势力乘势发起了攻击,这次的主角是李邈。《华阳国志》卷十《先贤士女总赞·广汉士女》记载:
李邈字汉南,邵兄也。牧璋时,为牛鞞长。先主(刘备)领牧,为从事。……久之,为犍为太守、丞相参军、安汉将军。
李邈是李邵的兄长,李邵是蜀国颇有才德的名士,可推测,汉南李氏是当地的豪族,李邈又是刘备一手扶植的大臣。通过李邈的阶层属性和成长经历,可知他必然是豪族集团的骨干成员。
建兴十二年,诸葛亮一去世,李邈就上疏朝廷,指责诸葛亮“身仗强兵,狼顾虎视”。何为“狼顾”?《晋书·宣帝纪》说:
魏武(曹操)察帝(司马懿)有雄豪志,闻有狼顾相。……因谓太子丕曰:“司马懿非人臣也,必预汝家事”。
可以看出,“狼顾”就是具有“非人臣”之相,是有异志的比喻。在李邈眼中,诸葛亮就是具有“狼顾”之相的人。不但如此,李邈还直接将诸葛亮比作欲危及汉室的吕禄、霍禹。这其实是在暗示刘禅,诸葛亮有反叛之心。
何为“虎视”?《后汉书·班固传》所收《西都赋》有“周以龙兴,秦以虎视”。班固这两句话的意思是,尽管周、秦都很强盛,但周以德取天下,谓之“龙兴”;秦却是以霸扫六国,谓之“虎视”。显然,李邈将诸葛亮的对外用兵比作暴秦统一六国,这其实是对北伐的全面否定。
可以看出,李邈与李严一样,是刘备、庞统、法正自守益州战略的积极拥护者,他们制造诸葛亮有异志的舆论,目的就是抵制以法为治和阻挠北伐,从而维护益州豪族的利益。诸葛亮数次北伐而终归于失败,除了其他主客观因素,益州豪族的强烈反对是其中比较重要的原因。换句话说,从刘备进入益州后,蜀地即存在两种势力的激烈角逐,而且双方力量均衡,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蜀军的兵威,从而使西蜀只能偏安一隅,苟且度日,最终免不了被以司马氏为代表的北方大族所吞灭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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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凌小凡
初审:张瑾
复审:罗明钢
终审:李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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