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习明
(温州大学教授)
桂华的《礼与生命价值:家庭生活中的道德、宗教与法律》(商务印书馆,2014年)(简称“桂著”)与徐嘉宏的《黄土高坡托起的圣仪:城镇化背景下陕北黄塬村民间信仰变迁研究》(上海三联书店,2025年)(简称“徐著”)都是由博士学位论文改写而成的、以当代中国农民信仰变化为主题的、具有强烈问题意识和厚重经验质感的理论创新之作。桂著是社会学研究,是在较为广泛的农村调研基础上对农民家庭层面的道德生活实践所做的经验理解,不仅有大量的经验描述与分析,而且有多角度地中西文化比较,还有对婚姻家庭法修改、“无公德的个人”等热点问题回应;徐著是人类学研究,从家庭、家族、社区三个层面对一个陕北自然村落的信仰仪式和内涵进行民族志书写。
桂著的核心问题是农民的“生命价值”是如何实现的。桂著中的“生命价值”指人活着的最终意义,即人超越个体生命而“不朽”的价值(或精神或人生意义)体验;“礼”指中国家庭生活的基本原则,既包含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规则,也包含家庭组织结构模式,还包含着个体进入家庭生活的方式,以及家庭生活对个体提出的规范要求。“礼”既是规范家庭人际关系的社会伦理,也是建立“我-宗”结构的生命伦理。主要观点有:
(1)中国传统农民是通过“礼”在家庭生活中实现生命价值的。农民在“礼”的指导下通过家庭生活,以“宗”建立祖先——我——子孙的生死相依、荣辱与共的伦理链条,个体便进入到世系绵延的家族结构中,短暂的肉体生命便获得价值上的永恒。这种将生命价值的实现融入日常道德生活中的方式,体现了自西周以来形成的“道德替代宗教”的中国人文主义传统,是圣凡一体型的道德宗教,是一种生命伦理;它不同于西方的圣凡二分型的圣经——先知型宗教。
(2)中国现代农民之所以出现“无公德的个人”是因为现代“法”只能代替“礼”的社会功能而丧失生命价值。传统“礼”最重要特征是否定“原子式”个人,家庭亲密关系排斥个体性、私人性自然情感表达,家庭人伦关系为自然关系的伦理化。这与崇尚个人自主性的现代自由主义伦理观相冲突,于是传统的“礼”成为伦理革命的对象。经过家庭民主革命和乡土熟人社会变迁,“礼”的社会功能(调节人与人、个体与社会关系的功能)被“法”代替,农民获得了社会自由。但由于“礼”的废除,农民也失去了生命价值,于是便出现了“无公德的个人”。如现代的婚姻家庭法使夫妻关系由传统的身份关系演变为契约关系、由传统的家族本位演变为个体本位,使家庭财产由家庭公有变成夫妻共有,从而使家庭制度丧失了生命伦理的制度基础,从而出现大量的离婚、婚外情。
(3)解决农民在社会层次自由之后的精神层面的主体性问题,可通过建立社会主义道德来重建农民的生命价值。因为社会主义道德继承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公”“私”关系理念,只不过用集体代替了家庭、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替了“宗”的伦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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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与生命价值:家庭生活中的道德、宗教与法律》
徐著的核心问题是城镇化是如何推动民间信仰变迁的。主要研究结论为:
(1)民间信仰的形态变化大但精神实质仍坚持。即外在形式(仪式)在改变,但内存宗教诉求和宗教精神变化不大,如人生仪式所表达的对家的责任与情感、祭祖仪式所表达的对血缘关系和祖先的崇敬、社区“敬爷爷”所表达的对人伦的谨守和主体生命价值的彰显。
(2)个体化力量与集体化力量双线的螺旋(“耦合”)。人生仪式由个体意识主导,家族和社区仪式由集体意识主导,后者对前者规约。
(3)民间信仰变迁的时空逻辑结构“叠合”。虽然接受了新事物、新思想,但对子孙绵延的责任与期待、对祖先的信仰和情感已内化于心。
(4)中国民间信仰的基本精神是“善”、和谐相处、天人合一。
(5)中国民间信仰是“冲和的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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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土高坡托起的圣仪:城镇化背景下陕北黄塬村民间信仰变迁研究》
两书有许多生动且能激发学术灵感的经验描述和大胆且能开拓学术视野的理论建构,只不过桂著的理论概括还不够直白简洁、徐著对“冲和”的提炼只有学术对话而无经验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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