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人林正芳在广德为官情况
作者:徐厚冰
广德,历史悠久,建县制已有1800余年,自东汉建安八年(203)年吕蒙任广德长以来,到民国元年(1912)4月改州为县,广德首守有据可查者不到三百名。他们之中,有一个“特殊”人物,他就是清道光年间在广德任期十余年的林正芳。
林正芳,郧西(今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人,拔贡。从道光十年起,至道光二十年,在广德任职整整十年。从某种角度来看,他在广德历史上是一个特殊人物——他创造了三个“广德官场之最”!
一、创造了三个“广德官场之最”
1、所历任职务最多的署官
林正芳在广德州期间,曾任过州判、知州、学正、广德州建平(今郎溪)县令等四个职务。从现有史料来看,他可能是广德历史上所历任职务最多的署官。
2、任期最短的知州
“道光十三年(1833)五月,代理知州,六月卸事。”又载:“道光十三年(1833)五月署广德州事。”可以看出,林正芳当年(1833)任广德知州不到一个月。从现有史料来看,他可能是广德历史上,任期最短的首守。
3、回任次数最多的官员
林正芳在广德十年期间,先后回任十次。如果数细广德历史上官员的回任次数,最多者非他莫属!这种屡次回任到一个地方,在古代官场也是罕见的现象。
(1)、道光十年(1830)六月任,广德州判,十一年(1831)四月离任。
(2)、道光十一年(1831)七月,回任州判,十二年(1832)七月离任。
(3)、道光十二年(1832)九月,回任州判,十四年(1832)七月离任。
(4)、道光十三年(1833)五月,回调代理知州,六月离任。
(5)、道光十四年(1834)二月,回调代理广德州建平知县,三月离任。
(6)、道光十四年(1834)九月,回任州判,十五年(1835)离任。
(7)、道光十五年(1835)十二月,回任州判,十六年(1836)七月离任。
(8)、道光十六年(1836)八月,回任州判,十七年(1837)八月离任。
(9)、道光十七年(1837)八月,回调任广德州学正,离任日期未详。
(10)、道光十八年(1837)二月,回调代理建平县知县,三月离任。
(11)、道光十八年(1838)四月,回任州判,二十年(1840)六月离任。[1][2]
二、在广德事迹
1、重修范公亭
州判署,在署内东首,旧有范文正公祠,日久将倾...道光十九年,州判林正芳因范公亭年久未修,率董事生员濮阳礼、董书刘宝书、李征等,劝捐经费,移建范公亭于署之西侧,并详请借摊银贰百两,重修衙署,立有记。[3]
十九年,州判林正芳因范公亭年久未修,劝捐移建于州署之西侧。[4]
2、遗有《桃州八景》诗
据民国《郧西县志》在广德任职期间,曾经写有《桃州八景》诗词八首,然而,这些诗词具体内容于今无考。
“林正芳,字馥田,由拔贡任安徽广德州州判,两入南闱,充内收掌、同考官等。差署建平县知县,有循声。作《桃州八景》诗,七律八章,州人刋于石,至今学者诵之。”[5]
网络图片,侵权立删,谢谢!
【参考文献】
[1]清·裕文《增補廣德州志》(總16卷),卷七, 道光二十七年[1847],影印電子版。
[2]同[1],卷八。
[3]同[1],卷一。
[4]清·胡有誠修、丁寶書纂《廣德州志(六十卷)》,卷六,光緒七年[1881)]刻本,臺北,成文出版社影印,1985年3月。
[5] 民國·郭治平纂修《鄖西縣誌》,卷七、卷十三, 民國二十五年[1936]石印本。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