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田县人民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青田县促进石文化产业发展实施办法》,对青田县石文化产业发展奖补工作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确保奖补资金能够有效推动青田县石文化产业发展,提升青田石文化产业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办法》明确,实施市场振兴工程、实施人才振兴工程、实施文化振兴工程等三大类16项青田县石文化产业发展奖补资金使用范围,奖补政策细则。
《办法》指出,项目评审由县石雕产业中心出台具体实施细则规范评审工作,《办法》中涉及的销售额、成交额等数据以个体户和企业纳税申报的数据为准。
《办法》强调,同类奖补,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确定;已享受县政府或其他部门相关财政奖补的(包括国企),不再享受本《办法》提出的各项补助及奖励。
(来源:青田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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