犀牛法律好:我之前在淘宝上看到一家卖葫芦娃的商家称:他们有“活体葫芦娃” 卖,是活人,六七岁大,而且会说话、会干活的。我买了一个,花了500块,谁知店家向我邮寄了一个空箱子,告知发送的“葫芦娃”系具有隐身能力的“六娃”,让我多陪它说说话它自然出现了。后来我发现不对就报警了,听说有好多人都被他们骗了,我该怎么办?
犀牛看法,韩剑律师建议:
首先,很遗憾您真的被骗了,“葫芦娃”是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于1986年原创出品的剪纸动画片,注意,仅是一部动画片而已,里面的人物都是虚构塑造出来的,是在现实生活中不存在的。
其次,假设“葫芦娃”存在于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是一个活生生的人,那么卖家其贩卖行为违法。因为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也就是说,如果其真的存在,又是活的人,那么卖家行为可能涉嫌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第三、同时,假设“葫芦娃”存在于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是一个活生生的人,那么您的购买行为也违法。因为《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所以,如果您购买活的“葫芦娃”,那么您也可能涉嫌构成收买被拐卖儿童罪,而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第四、回到现实中,卖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葫芦娃”存在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卖家已经涉嫌构成诈骗罪,要结合其所骗具体金额量刑。
(本文图片来自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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