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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农商银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被罚款30万元,责任人袁冠政被给予警告。
来源|读创财经
编辑|靳恩琦 责编|朱峰
5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江西大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余农商银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被罚款30万元,责任人袁冠政被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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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显示,大余农商银行成立于2013年,注册资本约2.42亿元,是一家由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民营股份制商业银行,专注于服务江西省大余县及周边地区的县域经济,核心业务涵盖吸收公众存款、发放各类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票据承兑与贴现及代理保险等多元化金融服务。
历史行政处罚信息显示,2017年至2020年,大余农商银行因虚报涉农贷款及小微企业贷款数据、通过借新还旧掩盖不良贷款、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等被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大余农商银行前十大股东中有3名(江西瑞珑药业有限公司、江西瑞泰医药有限公司、江西水龙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已被限制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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