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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宝馨,002514)发布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称,公司、子公司及相关股东卷入两起涉案金额合计超4.087亿元的诉讼案件,目前均已立案受理、尚未判决,后续对公司利润及经营的影响暂无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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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一
原告为安徽中核宝原建设有限公司,被告包含*ST宝馨子公司安徽宝馨光能、股东江苏捷登控股集团及马伟,涉案本金1.472亿元及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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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披露显示,2022年8月26日,安徽中核宝原建设有限公司与安徽宝馨光能就安徽宝馨光能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一期)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配套建安及附属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工程承包范围为施工图纸列示的全部内容(除各车间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电池车间及组装车间通风工程外建筑、水电安装、装修、消防,场区室外道路、雨污水、消防、绿化、水电配套等工程)。
安徽中核宝原建设有限公司按施工合同约定履行施工义务,但安徽宝馨光能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截至2024年6月30日原告被告签署《付款协议》, 安徽中核宝原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宝馨光能确认对未支付工程款132,664,421.93元无争议,经过多次协商沟通,安徽宝馨光能承诺力争2024年8月30日前还款,但截止到目前,安徽宝馨光能仍未支付上述132.664,421.93元工程款。
安徽中核宝原建设有限公司请求按前述诉请判令安徽宝馨光能支付欠款及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并江苏捷登控股集团与马伟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二
原告为南京中核能源工程有限公司,被告覆盖*ST宝馨、安徽宝馨光能、江苏捷登控股集团、马伟,涉案本金2.615亿元及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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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1日,南京中核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与安徽宝馨光能就2GW异质结电池+2GW异质结组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以及后续签署了备忘录,约定合同承包范围为一期工程各车间及公用设施安装工程(不含建筑、给排水、照明、消防(除电池车间、组件车间防排烟)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电池车间及组装车间通风工程、洁净厂房工程。
南京中核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按合同约定履行了施工义务,安徽宝馨光能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因安徽宝馨光能原因,本项目已经暂停施工。根据2024年6月 南京中核能源 工程有限公司 与 安徽宝馨光能 、 *ST宝馨、马伟签署的《付款协议》,截至2024年6月30日,安徽宝馨光能 确认拖欠原告工程款235,653,450.42 元无争议。经过多次协商沟通,安徽宝馨光能承诺力争在2024年8月30日之前付款,但截止目前安徽宝馨光能仍有工程款235,653,450.42元未能支付。
根据安徽宝馨光能、*ST宝馨向南京中核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债务加入函》以及已签署的《付款协议》项下的担保条款,*ST宝馨、江苏捷登控股集团、马伟对于安徽宝馨光能对南京中核能源工程有限公司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同日,*ST宝馨还披露了其全资子公司安徽宝馨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已被法院裁定终止重整并宣告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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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受理宝馨智能破产清算一案,同年10月23日启动重整。但截至2026年4月23日,因宝馨智能及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法院最终裁定终止重整并宣告其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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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显示,宝馨智能为*ST宝馨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1年8月,位于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专注于智能制造与新能源装备的研发生产。
来源 | 凤凰网安徽综合
编辑 | 王常钰 责编 | 陈潇 审核 | 刘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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