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上海,一男子坐顺风车时认识了一名离异带娃的女子,男子瞬间沦陷并和对方闪婚,随后还将父母拆迁得到的价值千万的房产登记到女方名下,当这一切都完成时,女子选择离婚,并起诉男子要求分的房产,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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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曹先生坐顺风车时认识了一个带着女儿的赵女士,一见钟情。两人聊得火热,很快闪婚。曹先生对赵女士带的女儿也特别好,当亲生的养
赵女士一直跟他说,想把女儿户口迁过来,方便上学,但房子得先过户到他一个人名下。曹先生回家劝父母,两个老人本来不肯,他就编了个理由,说以后继承要交很重的遗产税。老两口心疼钱,就把房子转到了曹先生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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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套房子是曹家老房拆迁分的,市值接近一千万,登记在曹先生和他爸妈三个人名下。老两口工薪阶层一辈子,两套拆迁房,小的出租补贴家用,这套大的自己住,是全家的命根子
谁知道曹先生拿到房子后,赵女士又提出要把她的名字加上。曹先生照办了,把99%的份额过户给赵女士,自己只留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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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三年,两人真正在一起生活的时间加起来就六个月。赵女士拿到房子份额后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觉得还有挽回余地,没判。两人分居一年,赵女士再次起诉,这次曹先生同意了调解离婚。他以为事情到此为止了
没想到离婚半年后,赵女士第三次把他告了,拿着房产证要求按99%和1%的比例分割这套价值近千万的房子。曹先生这下慌了,如果法院支持,他和父母可能连住的地方都没有
法院最后判了,房子归曹先生,但他需要补偿赵女士50万。理由是赵女士当初过户时出了十几万的税费,两人也确实共同生活过一段时间
有网友调侃说:这不就是短剧里霸道总裁爱上离异带娃的我?现实中还真有这样的啊
说实话,曹先生不是被骗,是把自己送进了别人的剧本里。赵女士每一步都有明确的目的,从认识、闪婚、编造理由、加名到起诉离婚,环环相扣
而曹先生全程没有停下来问一句最基本的问题:她为什么需要99%?房产证上的名字不是爱情凭证,是法律凭证。很多人搞混了这两件事
更值得说的是法院的判决。按登记比例分割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但这套房子的来源清清楚楚:是曹先生父母拆迁所得,不是婚后共同财产。赵女士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份额,但她对房子的取得没有任何实质性贡献
法院没有机械地按登记比例判,而是回归到公平原则和财产来源。50万的补偿,既承认了婚姻中一定的事实状态,也堵住了用婚姻套取房产的口子
这件事提醒的不仅是男人,也是所有人:婚姻里的重大财产决策,一定要分清楚这是感情表达还是产权转移。感情可以不计回报,但房产证上的每一分份额都有法律后果。你以为是在表达爱,法律上可能已经完成了财产赠与。区别只在于,对方值不值得你拿全家人的安身之所去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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