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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陈春声,中山大学历史系教授、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研究员
原 载 |《文史哲》2026年第3期,第14-16页
原 题 | 传统乡村社会研究与中国史学传统的创造性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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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较于人文社会科学众多“发源”于欧洲的学科和研究领域,中国历史研究的本土特色可能更显得富于生命力。数千年赓续不绝、悠长厚重的治史传统,在相当深刻的文化层面上,守护着近现代中国的史学发展,使其在几乎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欧风美雨”侵袭之下,仍然存续着较好的学术自信和鲜明的中国风格。由于诸多功力深厚、识见不凡的卓越历史学家筚路蓝缕的坚守与开拓,中国历史学努力保持自己的特质与风貌,为我们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更好地建设和完善历史学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添砖加瓦,奠定了厚实的学术根基。这其中也包含了几代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不可替代的重大贡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近八十年的史学发展更是成就斐然。
回顾过去,展望未来,面对新的时代以及包括人工智能在内的诸多挑战,同行们更多的是在反思自己学科的使命与前景,尤其是在国际学术交往已成为学者日常生活有机组成部分的学术生态中,如何继续推动中国悠久史学传统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窃以为,加强传统中国乡村社会研究,可能是达致这一追求的有效途径之一。
在中国社会经济史领域,乡村社会研究的学术传统,至少可以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傅衣凌教授的《福建佃农经济史丛考》和梁方仲教授到陕甘三省等农村地区开展的关于土地关系和农民田赋负担的社会调查。令人叹服的是,这两位作出奠基性贡献的前辈学者,自始便高度关注具有中国特色的学术体系和理论体系的建设。如傅衣凌先生在《福建佃农经济史丛考》的“集前题记”中,就这样强调乡村社会研究中“以民俗乡例证史,以实物碑刻证史,以民间文献(契约文书)证史”对建立“总的体系”的重要性:“尽管大家在总的轮廓方面,颇能建立一些新的体系,惟多以偏概全,对于某特定范围内的问题,每不能屏蔽其许多的破绽,终而影响到总的体系的建立。……本书的内容,虽侧重于福建农村的经济小区的研究,然亦不放弃其对于中国社会经济形态之总的轮廓的说明,尤其对于中国型封建主义的特点的指明的责任。”他特别强调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多元性,强调不能依照西方封建社会的模式及其近代转型,来理解中国传统社会。而梁方仲先生受过严格的经济学训练,他利用粮册、黄册、鱼鳞图册、奏销册、土地执照、田契、串票,以及各种完粮收据与凭单等地方档案和民间文书研究土地和赋役制度,始终强调要“于字里行间发现史料的真正意义”,所关注的重点一直是关于传统中国社会经济结构及演变逻辑的理解和解释,而对现代中国社会问题的关注,更是他研究历史问题的根本出发点。
在前辈学者学术思想和研究实践的引导下,被海内外同行称为“华南研究”的学术群体,努力探索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研究的“历史人类学”取向,结合历史文献与田野调查,形成既区别于西方定义,也有异于传统历史学或人类学风格的理论与方法。强调在充分占有传统史料的同时,走向历史现场,考察环境、访谈乡民、收集民间文书、阅读仪式,在田野中解读文献,提炼基于中国经验的学术范畴,以达致对中国历史乃至人类文明的深入理解。在香港UGC(The University Grants Committee, 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的“卓越学科领域”项目“中国社会的历史人类学研究”中期评审中,被国际知名专家认为“至今取得的成果是一流的,肯定能对中国历史的国际学术和跨学科的社会科学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毫无疑问能达致世界级的卓越学科领域”,并称该项目“对中国文明进程所提出的历史性解释有可能为研究领域转型作出重大贡献”,日后势必成为“中国历史学与人类学领域真正的里程碑”。在四十余年学术实践的基础上,我们日渐深切地体会到,传统乡村社会研究可以成为中国史学传统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有效途径,从而对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有所贡献。
传统乡村社会研究最具魅力和学术积累价值的工作之一,是大量的地方文献、民间文书和口述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利用。数十年来,徽州文书、清水江文书、永泰文书、闽粤侨批等原本收藏于乡村和民间的丰富历史文献,被发现且系统整理出版,族谱、契约、账本、碑铭、阄书、科仪书、日记、书信、唱本、药方等等普通百姓日常生活留下的文字,为公藏机构大量收集,并为包括研究生在内的专业研究者广泛利用。这类工作不仅具有在现代化和城市化的历史背景之下,“抢救”物质型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不仅只是具有学术积累的意义,更重要的是,在大量收集和整理民间文书、地方文献和口述资料的基础上,研究者们已经逐渐建立并发展起具有自己特色的民间与地方文献的解读方法和分析工具,这是将中国社会史研究建立于更坚实的学术基础之上的关键环节之一。经过几代学者的不懈努力,一套较为系统的解读乡村社会中各种文字和口述资料的有效方法业已形成。这种或许可称为“民间历史文献学”的独具特色的学问和方法,是传统的历史学家、人类学家、文献学家或西方汉学家都没有完全掌握和理解的,在某种意义上,也是部分致力于推动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的中国历史研究的同行们,得以保持其学术自信心和创造力的最重要专业基础之一。目前要进一步努力的方向是,通过必要的训练,让更多的年轻一代史学工作者熟悉这些学问和方法。
诚如费孝通先生在《礼治秩序》一文中指出的:“乡土社会秩序的维持,有许多方面和现代社会秩序的维持是不相同的。……我们可以说这是个‘无法’的社会,假如我们把法律限于以国家权力所维持的规则,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合于礼的就是说这些行为是做得对的,对是合式的意思。如果单从行为规范一点说,本和法律无异,法律也是一种行为规范。礼和法不相同的地方是维持规范的力量。法律是靠国家的权力来推行的。‘国家’是指政治的权力,在现代的国家没有形成前,部落也是政治权力。而礼却不需要这有形的权力机构来维持。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费孝通先生从与法制相对应的角度,来讨论传统乡村社会中礼仪的功能与重要性,在《礼治秩序》和《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等论文中,他把法律、道德与礼节视为制约人的规范的三个不同层次或三种不同的表现形式,特别强调礼治在维持传统乡村社会秩序方面的重要性。在《乡土重建》一书的代序言中,他更是强调,礼的存在是中国社会结构的特质之一。在经历了近代以来近两个世纪的社会变革之后,这种存续着中国传统文化更深层特质的“礼治”规范,更多地反映于乡村社会的惯习之中。
相较于都市社会,传统乡村社会受政治、行政、战乱、人事变动等短期因素的影响没有那么直接,社会文化变动的进程相对缓慢。由于传统士大夫入仕前及退隐后大多生活在乡村,乡绅阶层长期拥有对乡村社会直接的控制权,而乡村基层文化的代际传承与传统沿袭,又有许多是通过家庭和村落内部的“耳闻目染”而非制度性教育达致的,因而在乡村社会中,具有“长时段”性质的传统文化因素存留得更多一些,更久一些。同时,乡村社会空间相对有限,人口较少且流动性较低,有利于现代研究者开展具有“总体史”性质的调查工作,较易综合把握政治、经济、文化、思想、风俗习惯等方面的情况及其相互关联,达致对社会整体演变的全面的、深层次的、富于同情心的把握。在这个方面,许多老一辈革命家的农村调查工作,已经建立了很好的榜样。
只有亲身参与乡村社会田野工作的研究者才能真正理解,独自一人,或与一群来自世界各地、具有不同学科背景的同行,走向历史现场,踏勘史迹,采访耆老,搜集文献与传说,进行具有深度的密集讨论,连接过去与现在,对于引发兼具历史感与“现场感”的学术思考,具有怎样的意义。置身于历史人物活动和历史事件发生的具体的自然和人文场景之中,切身感受地方的风俗民情,了解传统社会生活中种种复杂的关系,在这样的场景和记忆中阅读典籍文献和民间文书,自然而然地就可能改变历史叙述的风格与问题意识。要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在学术理性与实地体验相融合的基础上,更加富于同情心去理解乡村社会的惯习及其文化根基,应该也是有较大助力的。
在传统乡村社会研究中,“国家”的存在是研究者无法回避的核心问题之一。对于中国这样一个保存有数千年历史文献,关于历代王朝的典章制度记载相当完备,国家权力和使用文字的传统深入民间社会,具有极大差异的“地方社会”长期拥有共同的“文化”的国度来说,经过长期的以科举制度为中心的教育与日常生活中的“教化”,乡村社会的各种活动和组织方式,差不多都被读书人在儒学的文献中找到其文化上的“根源”,或者在朝廷的典章制度中发现其“合理性”的解释。我们有一个经验,即判断一个地方是否理解和接受王朝的意识形态,不在于这个地方根据朝廷法度对本地的风俗习惯做了多少实质性改变,而在于当地的读书人和士绅阶层,在多大程度上能够自觉地、自圆其说地将本地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解释得符合朝廷的“礼法”。乡村社会的历史脉络,蕴含于对国家制度和国家“话语”的深刻理解之中。如果忽视国家的存在而侈谈乡村社会研究,是难免“隔靴搔痒”或“削足适履”之偏颇的。既然要求研究者在心智上和感情上尽量置身于乡村社会实际的历史场景中,具体地体验历史时期普通村民的日常生活,力图处在同一场景中理解过去,那么,对历史文献的考辨、解读和对王朝典章制度的真切了解就是必不可少的。也就是说,对地方文献、民间文书与口述故事的解读,如果不是置于对王朝典章制度有深刻了解的知识背景之下,是难以达致贴切解读的。正因为如此,我们才有底气说,优秀的传统乡村社会研究成果,对于建构自主知识体系确有其价值。
在长期的研究实践中,我们也逐渐形成了这样一个重要的学术判断,即大一统中国历史发展的内在一致性,实际上是以其相互密切联系的区域发展的巨大的时空差异为前提的。传统中国乡村社会研究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努力了解由于漫长的历史文化过程而形成的乡村社会生活与风俗惯习的地域性特点,以及不同地区的村民关于“中国”的正统性观念,如何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通过士大夫阶层和其他读书人的关键性中介,在“国家”与“地方”的长期互动中得以形成和发生变化的。在这个意义上,传统乡村社会历史的内在脉络可视为国家意识形态和“话语体系”在乡村社会中各具特色的表达,同样的,国家的历史也可以在区域性的乡村社会经济发展中“全息地”展现出来。明白了这一点,才算在认识论意义上明了传统乡村社会研究,对于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学术意义所在。
在推动中国史学传统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添砖加瓦的过程中,强调重视传统乡村社会研究,眼光向下,关注普通村民的日常物质生活与精神世界,通过区域社会变迁与乡村文化传统更加全面、深入理解中国历史,丰富历史认知,本质上与历史唯物主义群众史观的基本要求是一致的。
责编 | 李扬眉
审核 | 邹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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