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外媒都被那个“睡一觉要价100亿”的华裔美女企业家刷屏了。
看完案件的报道,我不禁感叹,这届仙人跳已远超我的预期,女主是直接盯上了NBA球队的半壁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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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交代好两位事主身份:
受害者,韦斯利·埃登斯,(Wesley Edens),男。
身份: 华尔街顶级私募巨头 (Fortress Investment Group)的联合创始人,NBA 密尔沃基雄鹿队 (Milwaukee Bucks) 的主要大股东。
身价: 净资产估值约 50 亿美元。他正值离婚后的情感窗口期被女事主盯上。
被告:罗昌丽 Changli “Sophia” Luo,女。
身份: 46岁华裔女性,对外职业标签为“高端访谈主持人”、“企业家”。
目前面临美国联邦纽约南区检察官办公室的起诉,罪名包括跨州传播勒索信息、网络跟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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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罗女士,拿捏富豪的手段堪称教科书级别。
罗女士利用其“职场精英”的身份,在 LinkedIn(领英) 上给埃登斯发私信。
她并没有表现得像个粉丝,而是以“探讨环保与经济领域专业访谈”为由,邀请埃登斯参与。
这种方式极高明——它利用了富豪对“知性沟通”和“自我价值输出”的偏好,将第一步接触从“搭讪”洗白成了“商务交流”。
两人在2022年下半年开始频繁互动。
当时埃登斯正处于婚姻破裂后的极度空虚期。罗女士不仅写情书,还通过高强度的私信和短信进行情感轰炸。
调查显示,她会根据埃登斯的行程准时发送关心。法庭记录提到,她曾多次在信中强调自己“原本已经对人性失望,直到遇见了你”,这种“唯一性”的心理暗示,极大满足了顶级富豪的自尊心。
还有一点,两人实际发生的亲密接触大多发生在罗女士位于曼哈顿的公寓内。
罗女士并没有选择高端酒店,而是坚持带富豪回自己家。事后才明白这样做的是别有用心的。
罗在自己家里卧室安装隐藏摄像头,从技术上她可以辩称是为了安保,但从角度(对着床)和后续的硬盘藏匿(卫生巾盒)来看,这被检方判定为预谋录制。
当埃登斯感到对方“控制欲过强”并试图疏远时,罗女士开始了名单式要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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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仅是发邮件威胁,她还展示了其惊人的背调能力。她给埃登斯的成年子女、甚至是在他的公司(Fortress Investment)内任职的高管直接发送不雅照片。
她甚至威胁要将视频发给埃登斯的潜在商业竞争对手,试图通过毁掉他的“资本信用”来逼其就范。
面对纠缠,埃登斯最初展现了商人的理智,止损。
双方在前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650万美元(约4500万人民币)的和解协议,埃登斯也依约支付了100万美元的预付款。
但罗女士拿到钱后瞬间翻脸,声称自己感染了HPV(人乳头瘤病毒)且精神受创,将价格直接飙升至12.5亿美元(约100亿人民币)。
这个数字怎么来的?那是埃登斯所持雄鹿队股份价值的一半!她不是在要分手费,她是分一半埃登斯的家产。
面对100亿的天价勒索,埃登斯只好果断直接固定证据及报警(律师联系FBI)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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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女士在签署协议并拿到预付款后立刻提价,这在法理上构成了“欺诈诱导”和“持续性胁迫”。
证明她“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和平解决,而是以此为跳板进行更大勒索”的物证。
有了一系列的勒索沟通的关键证据,FBI取得了搜查令,突击搜查罗女士公寓,并在卫生巾盒里翻出了藏匿的移动硬盘,还有勒索信草稿、视频原件、利用AI数字合成的伪造视频(有些内容疑似把埃登斯的脸合成到别人身体上)和埃登斯亲友的联系清单。
我猜埃登斯的规划是,只要刑事能启动,罗女士拍得的照片和视频都成为刑事证据,不能公开;
如果罗女士最后被定罪了,自己就是受害者的身份,罗女士也启动不了民事索赔,因为“任何人不得从其犯罪行为中获利” (No one should profit from their own wrong)。
因为硬盘里不仅有视频,还有亲友联系清单,这直接证明了她有定向扩散的意图,符合联邦“网络跟踪”罪名的构成要件。
罗女士现在应该后悔,当时应该见好就收,对于像埃登斯这样的富豪来说,名誉受损是阵痛,但被勒索会被认为是无底洞。埃登斯选择报警,是用一次性的‘名誉阵痛’换取了长治久安。
罗女士所面临的四项联邦指控中,勒索罪和电信欺诈罪的法定最高刑期是 20年。
她是拿着美国绿卡的中国公民,若定罪,服刑后必然会被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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