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广东)行政处罚栏获悉,4月30日,广东省丝绸进出口集团金业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广东丝绸进出口集团金业物业”)被行政处罚,处罚机关是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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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丝绸进出口集团金业物业的违法事实显示,2026年4月14日,大塘街执法队安排2名执法队员在东风中路501-507号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消防控制系统主屏故障,未能保持完好有效。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对此,处罚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规定,对其罚款人民币玖仟捌佰元整(¥9800)。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穗越大塘(消)罚〔2026〕D0414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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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广东省丝绸进出口集团金业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邓南平,由广东省粤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后者为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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