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行窃被撞破
妄图拿钱“私了”蒙混过关?
没门!
湖州公安精准研判、跨区协同
成功抓获嫌疑人
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尽显 “湖州公安”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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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南浔区公安分局菱湖派出所
接到辖区费女士(化姓)的报警
称家中被盗
接警后
民辅警迅速赶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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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了解
费女士傍晚从鱼塘回家
撞见陌生男子从自家走出
质问后男子仓皇逃窜
还试图拿钱“私了”
“我不要钱,我要报警!”
费女士态度坚决
男子见状扔下钱落荒而逃
费女士立刻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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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遗留下的现金
经清点
男子遗留下的现金共2600元
而费女士家中一共被偷走3000元
费女士向民警描述
男子大概四五十岁
穿了一身黑衣服、戴着黑色帽子
未能看清面部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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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闲逛观察
民警随即会同刑侦大队展开分析研判
调查发现
该男子于当日下午乘车来到菱湖后
在小区内外转悠了半小时
最终锁定费女士家
却刚得手就被费女士撞个正着
只得匆忙扔下钱跑出单元楼
从小区另一扇大门翻墙而出
打车逃往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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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确定目标进入作案现场
在明确这名陌生男子的
体貌特征和行踪轨迹后
菱湖派出所第一时间
依托“智慧110”平台发起协同抓捕请求
通过与德清警方协同作战
民警迅速锁定了
有盗窃前科的犯罪嫌疑人梁某
成功将其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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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抓获嫌疑人
目前
梁某因涉嫌盗窃罪
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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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公安提醒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快钱”背后是更快的手铐
心存侥幸,终将自食苦果
法条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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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网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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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大市民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家中尽量避免存放大量现金或贵重物品,若确需存放,应放置于隐蔽且安全的处所,有条件的可考虑使用保险柜或银行保管箱。
2.同时,切勿随意向他人透露家庭财物信息,特别是不要在社交平台或日常聊天中“露富”,以免被不法分子盯上。
3.一旦发现财物被盗,请保护好现场,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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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公安聚焦民生
严厉打击“盗抢骗”等
侵财类违法犯罪行为
用满格状态
为万家灯火“硬核”护航
全力以赴守“湖”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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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湖州七彩警薇”微信团队出品
核发:杨 悦 审核:洪官升
责编:王雨轩 编辑:俞菲婷
来源:南浔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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