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河市国土空间详细规划部分街区(地块)详细规划草案公示,征求和听取公众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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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2023〕76号)文件要求,加强《三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有效传导,我局组织编制完成东西市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部分街区(地块)详细规划草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要求,现对26个街区(地块)的规划草案进行公示,充分征求和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公示期从2026年04月30日至2026年05月29日,共30日。
公示期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各种形式进行反馈。为更好地沟通交流,单位反馈意见应加盖公章和联系方式;个人反馈意见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6-3157011 电子邮箱:shzgjcsghsj@163.com
公示显示,本次规划编制完成了26个街区详细规划图则及各类用地指标管控通则。管控通则实施范围为三河市东市区、西市区及齐心庄片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各类规划用地,各街区(地块)详细规划及出具地块规划条件的控制指标应参照本通则指标执行。
规划确定地块编号、地块边界,确定用地规模、地上建筑规模,明确地块用地性质、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系数)、建筑限高、配建停车位、禁止开口线、机动车出入口以及公共服务、市政交通设施配建要求,提出土地混合开发和空间复合利用等控制要求。提出城市设计、地下空间利用、公共交通、道路断面等引导要求。
根据规划,其中居住功能类用地指标控制要求,滨河区适当降低开发强度;老城区城中村更新区,结合地方资金平衡需求,可适度提高开发强度。
公共服务类用地,结合具体设施规模、建筑形式等确定;小学及幼儿园严格控制建筑高度;医院用地可适度调整开发强度;社会福利用地考虑养老服务改革发展要求,机构养老设施可适度调整开发强度。
商业功能类用地,城市核心区、地铁站周边鼓励打造地标建筑,建筑高度可适当提高;滨水地区、城区外围临近城镇开发边界区域的商业开发,控制建筑高度;市场改造和社区商业,可适度提高地块开发强度。
三河市东市区、西市区及齐心庄片区 各类用地通用指标控制,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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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河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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