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马上凑钱!现在就去借!”在拘留所办理拘留手续的最后一刻,一直表现“淡定”的被执行人樊某突然“慌了神”,主动提出要凑钱还清欠款。近日,大悟县人民法院成功执行完毕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湖北某城市运营管理公司与樊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樊某应在七日内向该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5000余元。判决书生效后,樊某一直未履行义务。湖北某城市运营管理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大悟法院依法向樊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查询了其名下财产情况,但樊某名下无存款,执行法官多次与樊某沟通,劝导其履行义务,樊某却以各种借口推诿,并扬言你们法院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得知樊某有工作,明显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为维护司法权威,大悟法院依法作出对樊某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体检时,樊某态度依然强硬。直到进了拘留所的大门,樊某才意识到法院要对其动真格,不配合法院执行的严重后果,急忙表示愿意立即筹钱。最终,樊某还清欠款,法院提前解除了对其司法拘留措施,案件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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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是司法拘留的威慑力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的生动体现,彰显了司法权威。下一步,大悟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好各类强制执行措施,严厉打击规避、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实际行动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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