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珠海交警发布通告,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规范行车秩序,
决定于2025年7月18日
重新、新增启用
以下路口、路段的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具体通告如下:
重新启用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01
梅华路与敬业路交叉路口
粤海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
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类别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驾驶机动车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变更车道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不按规定倒车的;
驾驶机动车占用专用车道行驶的。
02
海滨南路与九洲大道交叉路口
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类别
驾驶机动车占用专用车道行驶的。
03
金鸡路与造贝路交叉路口
粤海东路与水湾路交叉路口
新增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类别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驾驶机动车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变更车道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不按规定倒车的。
04
石花东路度假村路段
新增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类别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新增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01
锦丰路禁停路段
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类别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02
金海高速公路5公里+450米至1公里+10米区间测速路段、
9公里+430米至14公里+410米区间测速路段、
0公里+850米至5公里+450米区间测速路段
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类别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百分之百的;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超过百分之一百的
03
创业南路与创业西路交叉路口
金海岸大道与园镇路交叉路口
电厂南路与锦丰路交叉路口
环港西路高栏港码头人行过街路口
金湾路与金铭东路交叉路口
创业南路与创业东路交叉路口
美平二街与美平西路交叉路口
金海岸大道与榕月路交叉路口
金荷路与东珠路交叉路口
美平东路与平塘路交叉路口
金湾路与山湖海路交叉路口
金海岸大道与伟民路交叉路口
机场北路与湖滨路交叉路口
诗僧路与云峰路交叉路口
翠香路与狮山路交叉路口
新增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类别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驾驶机动车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变更车道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不按规定倒车的。
自2025年7月18日起,对上述路口、路段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转发周知!
来源:珠海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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