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老章。
其实很多代购的商家,都会遇到一个问题,那就是价格管控,被品牌方投诉售假或者商标侵权。
还有些经销商,拿着A区域的授权,去B区域销售,例如拿着品牌方线下的销售授权,在电商平台出售商品。
其实,上面的两种现象,可以统称为串货。
串货的本质,是被串商品的销售者未取得在特定区域的销售授权,为了获取更多经济利益而蓄意为之的现象。
那么串货这种商业行为,是否在法律上构成违法呢?
老章总结起来,有以下三点需要品牌方和商家注意。
一、销售串货并不违法
品牌方与经销商之间的区域销售协议并不能约束第三方(串货销售者),但是,对于经销商来说,在其签订的区域销售协议有效的前提下,若私自将商品销售到被限定销售的区域之外,面临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老章说得再直白一点,代购的商家,只要商品合法来源,不违法。而授权经销商串货,则会有违约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串货行为是不侵犯商标权
不少品牌方尤其国内的品牌人,认为商标权在手,谁卖这个牌子的商品必须由他说了算。但是在《商标法》上,存在“权利用尽原则”,既销售者从商标权人或者其授权销售的经销商处购买所得商品,无须经过商标权人的许可,可将该带有商标的商品再次售出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公众,包括在为此目的进行的广告宣传中使用商标。
这也是为什么,在很多电商平台进行商标权投诉,一旦投诉理由写了未授权销售,很容易被驳回的原因。
三、串货售卖的过程会涉嫌侵犯商标权
判断销售串货者是否侵权商标权,法律上的依据是其对商标的积极或消极使用行为,是否会造成混淆及对商标的商誉产生影响。
举个例子,销售方将商品实行刮码,磨标,遮标,或者更换原厂外包装等,人为割裂了商标与商品的特定联系,就已经是不合理的使用商标。
对应到电商平台投诉理由,就是商标权刮码投诉。
再举个例子,串货者将自己网店名字,店铺招牌,甚至主图logo等,都打上了品牌方商标信息,让消费者误以为是正规的授权经销商,已经超出了正当使用商标范围,也属于商标侵权。
对应到电商平台投诉理由,就是商标权突出logo,店铺店招侵权投诉。
当然老章上述说的情况,都是在销售合理合法来源商品基础上,如果打着串货名义,销售品牌假冒商品,情节严重是构成犯罪的。
无论是品牌方还是商家,还是需要注意相关法律对于串货侵权行为的区分,滥用权利,无论哪一方,都会有一定的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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