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灵自然资规告〔2024〕1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灵璧县人民政府批准,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璧县分中心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2024工业-1号地块(灵璧县新型产业基地项目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2024工业-1号地块(灵璧县新型产业基地项目二期)规划设计方案已经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审批通过,竞买人竞得后必须按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审批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实施,该项目用地采取带方案出让“拿地即开工”方式实施出让。
2.2024工业-1号地块(灵璧县新型产业基地项目二期)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投资强度不低于150万元/亩;项目投产达产后,年度亩均纳税不低于10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水平≤0.37吨标准煤/万元;所建项目必须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产业定位要求,符合环境准入标准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及时履行环评审批手续,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要求,建设工期为24个月。竞得人需与灵璧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 “标准地“ 投资建设协议》,并严格按照《 “标准地“ 投资建设协议》内容进行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成交价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仅为土地出让金,土地契税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25日(含节假日)到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17时(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如竞买不成,竞买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4年1月25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璧县分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大厅,本次出让地块拍卖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15时。
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璧县分中心
二O二四年一月二日
来源: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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