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史叙事中,无线电技术的诞生有这样一个看似十分完美的故事链条:
1、1820年4月,丹麦物理学家汉斯·克海斯提安·奥斯特(丹麦语:Hans Christian Ørsted,1777年-1851年)“率先”发现电流磁效应;
2、在此基础上,英国物理学家迈克尔·法拉第(Michael Faraday,1791年-1867年)经过多次反复实验,于1831年发现电磁感应定律;
3、而后,著名的英国天才少年詹姆斯·克拉克·麦克斯韦(James Clerk Maxwell,1831-1879年)15岁时中学尚未毕业就在1846年向爱丁堡皇家学院递交了一份科研论文,而后,仅仅隔了一年,也就是在16岁时(即1847年)又发表了《电磁学通论》,通过数学计算,预测了电磁波的存在,由是,与法拉第一起“开创”了电磁理论;
4、最终,又过了41年,赫兹通过反复实验,发明了一种电波环,又用这种电波环做了一系列的实验,终于在1888年发现了世界期待已久的电磁波。当赫兹的实验公布后,轰动全球。
5、电磁理论成型之后,没过多久,无线电通信的时代便由此开启,而意大利工程师伽利尔摩·马可尼(Guglielmo Marconi,1874年-1937年)在博洛尼亚大学学习期间,于1895年成功地发明了一种工作装置,1896年利用该装置在英国做演示试验,进行约2公里距离的无线电通讯实验,获得成功,并首次获得了此项发明专利权。1897年,马可尼在伦敦成立了一家名为“马可尼无线电报”的公司,1898年第一次发射了无线电。1899年,马可尼发送的无线电信号成功穿越英吉利海峡。1909年,马可尼与布劳恩共同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被西方誉为“无线电之父” 。1943年,美国最高法院撤销马可尼胜诉的原判,裁定特斯拉为无线电的发明者。
关于奥斯特、法拉第的问题,笔者在此前有关电磁学的系列文章中已经详细分析论述过了,此二人在不同年代的史料文献中,其故事原型与现行西史并不相同,存在多处矛盾,经不起推敲。由此,西史电磁学源头出现断裂和坍塌,而在坍塌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故事,必定是有问题的。
对于天才少年麦克斯韦为何能在15岁时就能轻松完成论文、16岁发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电磁学通论》,西史叙事的说法是,——麦克斯韦“智力发育格外早”,远超常人。否则,无法解释年纪轻轻的他为什么能接二连三地创造奇迹,例如,创建英国第一个专门的物理实验室 、建立如雷贯耳的麦克斯韦方程组、创立经典电动力学、预言电磁波的存在、提出光之电磁说。
有意思的是,麦克斯韦是从剑桥大学三一学院毕业的。
三一学院?
是的,这是一个神奇的“神学院”,是研究神学、千方百计证明“斗司(Deus)”(即后世所谓之上帝)存在的地方。
剑桥大学三一学院教堂前厅,摆着几位三一学院著名毕业生的玉石雕像,包括牛顿、培根、丁尼生等等。
《重学》一书所谓的原作者是矿物学教授胡威立神父(William Whewell,1794~1866),其更重要的身份是剑桥大学三一学院院长,此人身世扑朔迷离,其生平除了短短几句介绍外,便什么也没有了,父母家世完全不可考。
牛顿的姓名是艾萨克·牛顿(ISAACUS NEWTONO),而“ISAACUS”一词是希伯来文,并非英文,有“笑”的含义,引申出的真正发音和含义则是“三一修士”,“NEWTONO”即“NEW + TON(O)”、“新村、新的村子”,特指“伦敦”。
因此,“ISAACUS NEWTON”的完整发音和含义其实是:
“爱三一修士.伦敦”
三一,是指指基督教教义中的三位一体,即圣父、圣子和圣灵合三为一。
原来,“牛顿”是“伦敦三一学院修士”的整体称呼,包括来华的英国传教士都被称作“伦敦三一学院修士”,即“ISAACUS NEWTON”。
牛顿,取个名字,为何不用英文,偏偏要使用希伯来文?是不是很奇怪?
这个三一学院着实神奇,经常干一些离“斗司”很远的所谓“科学研究”、一不小心就会颠覆“斗司”存在的事情,却又想方设法证明“斗司”存在,以维护自己,两种举动十分矛盾,令人惊叹不已。因此,笔者对麦克斯韦独自取得如此多伟大成就是持怀疑态度的,其极有可能也是“功劳”的集体堆砌,即将许多人的研究全部加诸其身,以使其高大伟岸、闪闪发光,从而建立心理优势。
再来看看意大利工程师、被誉为大名鼎鼎的无线电通信之父—马可尼的故事。
马可尼全名为Guglielmo Giovanni Maria Marconi,一般简称写成Guglielmo Marconi,中文则翻译为伽利尔摩·马可尼、古利莫·马可尼,又或古列尔莫·马可尼。
1874年4月25日,马可尼出生于意大利博洛尼亚市。据说,其家庭十分富裕(不富裕的话,没有足够的财力搞研究啊),马可尼的父亲名叫朱塞佩·马可尼(Giuseppe Marconi),是博洛尼亚成功的商人,还拥有自己的农场。而马可尼的母亲则是爱尔兰贵族后裔,名叫安妮·詹姆森(Annie Jameson),是一位音乐老师。朱塞佩·马可尼在前妻难产去世后,续弦娶了马可尼的母亲。因此,马可尼在家中并非独子,他排行老二,上面有个哥哥阿方索,此外,还有一个弟弟路易吉。
家境优渥的马可尼,童年生活衣食无忧。
据说,他从小便在父亲的图书馆中博览群书,因此萌发了对科学的兴趣与热爱,小小年纪就在自家阁楼里建造了一个实验室,用以捣鼓自己的科学研究与发明创造。
与不少西方科学家的故事类似,父母对于孩子的行为,总是一方表示反对,一方表示支持,而这些天才的人物一般都会在研究科学的路途中遇到一至两个科学的启蒙老师,堪称生命中的贵人。
恰好,马可尼的“隔壁老王”就是一位邻居、也是一位堪称贵人的启蒙老师。这位老师名叫奥古斯托·里吉(Augusto Righi),来自博洛尼亚大学,是该大学的物理学教授。
1894年,年仅36岁的赫兹因病去世,彼时,马可尼恰好年满20岁。据称,他与哥哥阿方索在阿尔卑斯山度假时,偶然在电气杂志上读到了一篇赫兹的实验论文。于是,马可尼“敏锐”地意识到了一个问题,——电磁波可用于通信。随后,兴奋的马可尼匆匆结束假期,返回家中,开始了自己的实验。
按照赫兹的实验方法,马可尼很快“发明”了一个简陋的无线电装置,并用无线电波打响了楼下的电铃。
1895年之夏,马可尼着手对无线电装置的火花式发射机和金属粉末检波器进行改进,在接收机和发射机上加装天线,放大信号,最后成功地完成了无线电信号的传输实验。
同年秋季,马可尼在室内进行实验取得成功,通信距离扩大至2.8公里,接收端收到信号后,成功打响电铃,还在纸带上记录下了摩尔斯电码。
翌年6月2日,意识到无线电有着广泛应用前景的马可尼以“发射电脉冲和信号及其设备的改进”的名义快速申请无线电专利,获得成功,其专利号码为12039/96。
此后不久,一次偶然的机会,马可尼邂逅了英国邮局首席电气工程师威廉·普里斯(William Preece)。普里斯成为马可尼的助手,并积极为马可尼奔走宣传。
1897年,准备大展宏图的马可尼趁热打铁,在伦敦成立了"无线电报及电信有限公司"(后改名为"马可尼无线电报有限公司"),随后与助手一起在英国海岸准备跨海无线电通信试验。
为了实验更远距离的传输,发射端与接收端的天线也变得愈来愈长。
马可尼与助手一道将发射机安装在海边的一间小房子里,在屋外架起了一根很高的杆子,杆子顶端架设的金属圆筒制的天线。无线电通信的距离,也从4.8公里外的海岛,扩大至14.5公里处,实验最终取得圆满成功。
1898年7月,马可尼宣布,其“发明”的无线电报装置正式投入商业使用。
1909年,马可尼与德国电气工程师卡尔·布劳恩一起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
1933年,功成名就的马可尼与夫人曼丽亚环游世界,并来到中国,游览了大连、北京、天津、南京、上海等许多城市。国民政府对于马可尼的到来十分欢迎,特意为其颁发了“秉玉大勋章”,以表扬其在无线电领域的贡献。
1937年7月,马可尼因心脏病不幸逝世,享年63岁。
意大利为马可尼举行了隆重的国葬仪式,据说,罗马当时有上万人参加了他的葬礼。
至今,意大利佛罗伦萨的圣十字教堂中,仍有保存着马可尼的纪念碑。
不过,严格来说,马可尼并不是“无线电之父”,他只是基于无线电磁波的工作原理,将其应用于通信领域,其通信距离,只是在前人累积的情况下,又有了进一步的增加而已。
马可尼也不是无线电报的发明人。
即便按照西史叙事,其发明创造也比许多人要晚。
1888年,赫兹验证了电磁波的存在。
1889年,赫兹与朋友胡布尔讨论如何利用电磁波传递信息。显然,这比马可尼要早。
1890年,法国物理学家布冉利发明金属屑检波器,使电磁波的探测距离扩大至140米以上。
1894年,英国人奥利弗·洛奇对布冉利的发明装置进行改进,把金属屑检波器、继电器、打字机等组合成了一台接收机,完成了摩尔斯电码在数百米远条件下的无线电信号传输。
此外,与马可尼一样,发明无线电装置的还有俄国物理学家波波夫(Александр Степанович Попов),以及大名鼎鼎、堪称传奇的特斯拉。
波波夫曾在1895年5月7日在彼得堡举行的俄国物理化学年会上宣读论文《金属屑同电振荡的关系》,其后与助手雷布金现场展示了一款自制的无线电接收机。
而远在花旗国的特斯拉于1897年提交了自己的无线电专利申请,并于1900年获批。
马可尼是在1900年向花旗国专利局提交无线电专利申请的,时间比特斯拉晚了3年。因此,当时花旗国专利局拒绝为马可尼颁发专利证书。不过,当马可尼将业务拓展至北美大陆时,很快引起了安德鲁·卡内基(Andrew Carnegie)和托马斯·爱迪生(Thomas Edison)的注意,此二人十分看重无线电业务的发展前景,三方很快达成合作协议。由此,马可尼获得了卡内基和爱迪生的大力扶持,一番运作之后,1904年花旗国专利局撤销了特斯拉的专利权,而把专利证书授予了马可尼。
1943年,特斯拉去世后,花旗国最高法院裁定特斯拉为无线电的发明者。
看完了当下流行的“无线电发明历史”的故事,我们来看看曾经帮助“无线电之父”马可尼四处奔走的英国人泼利斯(即普利斯)于1898年6月30日著述的《无线电报》一卷“原序”中是如何记载的。
注意,泼利斯(即普利斯)与马可尼相识,还帮马可尼做无线电通信试验,是当事人,因此对彼时的情况应是十分清楚的。
《无线电报》“一卷,补编一卷”第一册,现藏于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此书原序注明:“一千八百九十八年(即1898年)六月三十日,英国泼利斯序于邮政总局。”
是英国泼利斯所写之序,白纸黑字,没有错。
在这本光绪庚子年(即1900年)秋、江南制造局刊印的《无线电报》一卷“原序”中,有如下记载:
“昔林得西(应是一人名)在苏格兰之敦底(苏格兰城市名),敦底人甚佩服之,固无足异(也没什么稀奇的),乃克尔(另一人名)至敦底似亦染该处人佩服林得西之热性焉。”
敦底,应是苏格兰第四大城市Dundee,今日译作“邓迪”,为大不列颠境内物价最低的城市之一 ,位于苏格兰东海岸、泰河之滨,据说具有800多年历史,城市名称来源于苏格兰盖尔语,原意是泰河边上的堡垒。
上述这段记录大意是,苏格兰第四大城邓迪有一位名叫林得西的“大名人”,在当地颇受尊崇,因此,一个名叫乃克尔的人到了这个地方后,也深受感染,对林得西佩服得五体投地。
那么,这位邓迪的大名人“林得西”究竟何德何能,能让当地人如此佩服呢?
且看其后的记载:
“林得西固能自出心裁之人然,其于一千八百五十四年(1854年),不用线而发电为号之事,已非新法,而人尚以为不能有成,是时,电报公司派余(即普利斯)助其验制,其人系博学之士,通数国言语,不藉他人之助而于文学内成大事,遂以著名。”
原来,这位林得西精通数国语言,是个博学之士,不借助他人协助便于文学内成大事,而且别出心裁,1854年时就在试验“不用线而发电为号之事”了,而且他当时使用这个无线电通信方法还不是新法,是沿用别人的旧方法,——这个别人会是谁呢?
林得西的无线电通信之法来源于何处?
不论其来源于何处,光凭1854年这个时间点,就可以打败现行西方叙事中马可尼、波波夫、特斯拉等一众“无线电之父”了。
然而,一个问题浮出了水面:既然林得西在无线电领域的成就比马可尼等人都要早几十年,那为什么西方不宣传林得西呢?这样不是可以把西方无线电的历史提前,不是更好吗?难道,这个林得西经不起推敲、没有后代、没有家人,生平履历也没有,就是凭空冒出来的?
您别说,就光凭这么一个名字,还真查不到有关林得西的履历信息。
继续看书中后面的有关记载。
“考求无线电报系格致之一端,斐理所著论电报书内载,一千八百四十二年(1842年)已有莫尔司欲验此事而使茄勒于‘色斯圭罕那’河滨试验者,近又有美国格致士、电学士数人考传电感电二法,能不用线相连而发电报号至他处。最著名者为哈泼德书院格致教习忒露白基,千萨士人史米德、忒史拉、非立伯司(菲利普斯)、基离蓝、爱狄孙(爱迪生)。余等于一千八百八十二年(1882年),发电号过苏伦得河,一千八百九十六年(1896年),发电号过海峡,而至法斯南灯塔,皆用威路比史米德之法也。印度又有用末欢式所想得传电之法,发电号过河者。”
由此可见,不仅苏格兰邓迪城的林得西比马可尼、波波夫、特斯拉等人早,就连英国邮局首席电气工程师威廉·普里斯(William Preece)无线电通信过河的实验也比上述三位要早。而且,书中提到爱迪生也来发明无电线装置了,还特别有名。倘若爱迪生自己发明的无线电装置那么有名的话,他为何不去投资自己的发明创造,而要舍近求远,偏偏去资助马可尼呢?
作为协助过马可尼的助手,普利斯在序中还特意提到了马可尼本尊:
“论马柯尼所想得之法,除发电号外,实为用赫而此浪(疑为电磁波当时的称呼)发电信而得专利之第一人。虽摄力机器始造于勃蓝利,然马柯尼必先用摄力机器为电报之副磁铁也。”
看,马可尼只是取得专利的第一人。
接下来,看看《无线电报》的正文部分。其正文内容记载:
“英国克尔撰,美国卫理口译,上海范熙庸笔述。
第一章,论或谓东方人能不用线发号过空气而至远处。下述数奇事,係人所告余者,谓东方人能不用可见之机器发信至数百英里。”
一本论述“无线电报”的书,上来就先提东方人在无线电方面的发明创造,居然能不用线、不用可见之机器,发信号至数百英里,而不是西方人先取得这样的成就,你说奇怪不奇怪?按理说,英国人所撰之书,对英国人在无线电方面的发明创造应该记述更突出才是。
也许有人会说,作者只是说东方人,又不一定是中国,印度也可以呀。
其后的内容中,的确提到了印度,不过印度这个传信的方法,能被视为“无线电通信”吗?
原文记载如下:
“昔印度叛乱时,暗中发号,似非一法。有一印,暗信于麺饼以递传于各城邦之法,立即败露。此法甚拙,且传信较迟于他妙法。”
由此可见,此处的东方,并非特指印度。
其后,书中又记载如下:
“数年前(此书刊印于1900年,数年前即1890年-1900年之间),英人战于阿富汗,凡其武员约哨官至五十英里或百里外开战,日期不逾时,该处人已知之。使人乘甚速之马驰往禁止,新闻则已尽人知之。不及禁矣。余等(即作者英国人克尔等人)至山巅细察,不见于山巅有发号之法,亦查不出其奥妙,于是定议贿(赂)其土人,如能言明其法者,赏之以钱。然集资虽钜,竟不能购此密事。”
由此可见,那时英国人对于无线电通信的认识还十分有限,搞不清楚这种通信方式的奥妙之处,还试图花费巨资从当地土人手中购买通信秘法。
神奇的是,就连荷兰东印度海岛之人,亦有此技。该处土人能知距数里外他岛之要事,凡意外之事,天然者如地震,风暴之覆舟伤人,人为者如杀人等事,余(指作者英国人克尔)所居海岛之土人早详知此事。
荷兰东印度海岛,应指荷兰东印度群岛,即苏门答腊、爪哇、文莱、马六甲等地,彼时为荷兰殖民者强占,今属印尼。也就是说,关于无线电通信技术,那时就连印尼的那些海岛上都已经普遍应用了,英国人仍旧对此知之甚少,并为此感到困惑。
随后,书中又讲述了一个远隔千里的通信故事,但是这一次,主角换成了埃及人,无线电技术也变成了埃及人奇技,并言之凿凿声称“若下所载之事,有实据证之”。
“……则所述埃及数人之技尤奇矣。据云当戈登死于加冬之时,改罗(即开罗)街上有数人即已知之,据在埃及阅历数年之武官云,此事非子虚乌有也。”
“此二城相距之直路,奚止千里,无铁路电报,即(便)有铁路,而火车每小时行六十里,由加冬至改罗(开罗),必六十小时有余,不知彼数人如何能得此新闻也?”
文中的加冬,推测应为埃及的某座城市。只是不知这座城市究竟对应的是今天的哪一座城市呢?
由于英国作者克尔对于无线电通信技术颇感迷惑,最后不得不说:
“大约东方人所用无线发号之法,必恃精练其心思之能力。”将其臆测为东方神秘之术法范畴了。
实际上,对此等现象唯一合理的解释,便是无线电技术亦是源自东方,源自华夏。
正如笔者此前文章所述,早在1851年出版于宁波的《博物通书》中,就明明白白地详细阐述了无线电波和无线电通信。
《博物通书》在第六章“电气通标”,也即电气通信中,在阐述了有线电报的原理和构造之后,随即说:
“又有彼此互接之理。假如此器之增线与此器之减线相远,而与彼器之减线较近,则此增必远入彼减。或彼器之增线与彼器之减线相远,而与此器之减线较近,则彼增亦远入此减。故有渡河不用线之法。假如河涧一里,于此岸置一积电之器,施增线于左,施减线于右。二端相去必二里许。于彼岸置一积电之器,施增线于右,施减线于左,二端相去亦二里许。
则此岸增线之电气必就近渡江,而接于彼岸之减线。而彼岸增线之电气,亦就近渡江,而接于此岸之减线。由是推之,施线百里,以渡九十里之河,应无不可者。总之有是理,则有是法。
究其理而法可知矣。
虽然,究其理而不究理之所自出,知其法而不知法之为可用,则亦何益之有哉。”
综上所述,马可尼、波波夫、特斯拉真是无线电之父吗?
当然不是。
不否认上述西人对无线电的进一步发展作出过贡献,但其头上所戴的,也的的确确是华夏发明创造的头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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