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民建湖南省委会主委赖明勇带来的提案之一是《关于加快西洞庭湖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的建议》。
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湖南省汉寿县,总面积30044公顷,是构建长江中下游湿地安全体系的重要战略要地。2014 年以来,财政部和国家林草总局在这启动了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工作。赖明勇发现,在推进生态补偿工作中,还存在财政投入有限,补偿范围小等不足。
赖明勇建议国家林草总局整合现东、西、南洞庭湖和横岭湖4个自然保护区,推进洞庭湖国家公园建设或参照国家公园模式统筹管理,实现洞庭湖管理的协调一致。建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立和实施针对洞庭湖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加大洞庭湖保护补助资金的扶持范围和力度,将生态补偿试点项目转化为固定化、常态化的投入。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扩宽资金渠道,比如将湿地纳入碳汇交易市场,引导生态收益地区与生态保护区建立稳定的横向补偿关系。制定湿地生态补偿专项规划,明确补偿标准。
赖明勇认为,保护与发展应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在西洞庭湖,杨树、芦苇产业退出经营,十年禁捕,湿地资源缺乏有效利用途径,目前所开展的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工作不能带动周边生态经济发展,无法与社会共享生态保护成果,保护与发展存在一定矛盾。
他建议,建立湿地资源利用机制,共享生态成果。建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总局出台文件进一步厘清湿地资源保护与开发的边界,建立保护与开发共同发展的工作机制,鼓励和引导洞庭湖发展生态产业。同时建议国家财政部设立洞庭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让湿地生态保护成果得到合理利用。
潇湘晨报记者李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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