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家暴妻子、强奸岳母后被打死!”河北邢台,发生一起令人唏嘘的故意杀人案!男子王某2005年与妻子孟某结婚后,育有一对儿女。婚后因王某长期家暴,妻子孟某提出离婚。但王某不同意,并经常到妻子娘家闹事。
2018年6月7号,孟某娘家只有母亲与年迈的姥姥在家时,碰巧王某再次上门挑事。王某见无其他人在家后,使用暴力手段强奸孟某母亲。事后,孟某家人并未报警。
同年6月30日,不知好歹的王某又到孟某娘家闹事,王某把孟某的车子点燃后扬言要杀害其全家人。
9月12号,孟某与王某相约到其娘家商议离婚事宜。二人因意见产生分之后发生口角,继而发生打斗。过程中,孟某与其父母用木棍击打王某的头部、脸部、左侧胸部,左大腿等部位,致其倒地。后孟某母亲持木棍继续击打王某头部致其死亡。
案发后,经鉴定王某系被多次打击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检方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孟某及其父母的刑事责任。
由于当地村民都知道王某生前的种种暴行,并认为孟某一家三人是长期受到王某的迫害后,才做出过激的行为。于是,村民联名写了请愿书,希望司法机关对孟某及其父母从轻处罚。目前,该案尚未宣判。
以案说法:
1、王某的行为令人发指,居然在姥姥的面前强奸岳母,用泯灭人性来形容王某,大家应该都没有意见!令人唏嘘的是,案发后,孟家并没有报警,最终一家三口为了这个豺狼,身陷囹圄!实在可悲、可叹!
2、本案王某先动手故意伤害孟某家人,孟家三人为了保护家人,将王某打倒在地后,及时报警的话。就算造成王某轻伤,这起案件就可能会定性为故意伤害罪,甚至是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但遗憾的是,孟某母亲为了发泄心中积藏已久的怒火,使用木棍连续击打倒在地上的王某的头部,并导致其死亡。这时,整个案件性质就完全变了。
3、根据刑法规定,明知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要害部位会导致他人死亡的后果,而行为人却置之不顾并放任这一结果发生的,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4、根据《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致人死亡的,处死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但本案孟家人有几个可从轻处罚的情节:
1、王某存在严重过错;
2、孟家三人认罪认罚;
3、报警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
4、司法实务中,村民的请愿信,能起到一定的从轻处罚作用。
根据案情来分析,王某倒地后,只有孟母一人击打王某的头部,而王某的死因主要是在于头部,据此可推断孟某会被认定为主犯,而孟某及其父亲视为从犯处罚。
现在是法治社会,本案再次证明,任何原因都不能成为杀人的理由!对于恶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报警处理,让法律去惩罚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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