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暑假已经过去一半
一年一度的秋季入学即将来临
很多家长时刻关注着新学期的入学政策
这不,前不久由自治区教育厅联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将于今年秋季学期起实施!2021年秋季学期起随迁子女入学不再要求提交住房证明!
同时,《通知》要求各地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简化入学流程,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随迁子女入学不再要求提交住房证明。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法予以统筹安排。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
哪些人是属于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一般是指家长在当地有稳定的工作,有稳定的住所,有稳定的收入,并且缴纳各种保险,且家长是这个地方的常住人口,却不是户籍人口。这种情况的家长的子女属于随迁子女。未来上学可按当地随迁子女政策入学或参加升学考试(一般指的是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
最近,为方便广大家长了解2021年秋季招生入学相关政策和信息,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政府,公布了2021年秋季招生入学政策和招生时间以及随迁子女入学需要准备资料明确说明。
沙区2021年中小学秋季招生入学政策
(一)常住人口入学
1、沙依巴克区国办中小学原则上不录取其他行政区划户籍的适龄儿童。按“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适龄儿童按学区就近免试入学。
2、具有本市常住户籍,以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为依据,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学生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房主是学生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或购房协议、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的户址必须与户籍相一致。同一户籍和住址小学六年内只有一名学生享受本学区就近入学政策;初中三年内只能有一名学生享受本学区就近入学政策。(不含符合政策多子女)。
②若适龄儿童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确无房产,租住房屋的,须提供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所租住房屋应为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唯一居住地的证明;
③若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无住房,搭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未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分户,且户籍中注明适龄儿童为世居,没有迁入迁出的记录,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该住址为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并出具相关的证明。
(二)随迁子女入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解决随迁子女入学以“流动入地政府为主,国办学校为主”的原则,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在辖区内指定学校安排就读。
2、非本市户籍学生入学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①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薄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②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持有我区发放的有效居住证及居住地所在社区开具的《家庭居住证明》。
另附:2021年秋季其他区域学校的招生简章
师大附中2021年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安排
一、招生计划
(一)银川路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
校区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银川路107号
招生班级:4个(班额45人)
招生人数:180人
(二)南校区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
校区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医路102号
招生班级:6个(班额42人)
招生人数:252人
(三)北校区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
校区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239号
招生班级:6个(班额50人)
招生人数:300人
1.招生条件:
招收新入学的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学生。因附中义务段为就学热点,各班级均处于满额状态,且附中各学段长期进行系列课程和课堂改革,与外校教学内容和进度有较大差异,故原则上各年级不接收插班学生。
2.招体对象
(1)新疆师范大学正式在岗在编教职工直系子女(须提交有效证明)。住址在新疆师范大学家属院的教工子女优先在对应校区入学。
(2)居住在学区内的新疆师范大学正式在岗在编教职工(含退休职工)直系孙子辈(须提交有效证明)。大学教职工重孙辈和不居住在学区内的职工孙子辈不在附中招生范围。
(3)购买新医路125号新疆师范大学家属院住宅的居民子女(须有房产证和户口证明)。为抵制炒房,保护住户合法就学权益,附中已对家属院所有住宅名下就读的学生进行了信息统计,凡购买住宅申请就学的,若该住宅名下同时有其他学生在附中初中或小学就读(申请就学户主的其他子女除外),则不予录取入学。
3.年龄要求(小学一年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附中属就学热点学校,遵照执行市教育局、新市区教育局关于同类学校的入学年龄规定,并优先照顾师大正式在编教职工子女的入学。具体年龄规定如下:
(1)师大正式在编教职工子女,须当年9月1日前年满6周岁。
(2)非师大正式在编教职工子女,须当年3月1日前年满6周岁。
2021年秋季学期头屯河农场学校一年级招生简章
1、招收对象:
年满6岁3个月(2015年5月31日前出生,含5月31日)的适龄儿童。
2、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前期摸底情况,今年我校计划招收4个班,每班45人。(共180人)
3、招生类型:
1.具有十二师头屯河农场户籍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必须与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是同一户籍,辖区内常住人口转户需在当年8月1日前完成。
2.十二师头屯河农场各单位职工子女。
3.十二师头屯河农场引进人才及符合优待政策的辖区内人员子女。
4.十二师辖区头屯河农场辖区内长期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兵团一中第十二师分校招生简章
(一)计划招生:12个班。
(二)招生对象
具有五一农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于2021年8月1日前转入五一派出所)。
(三)报名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具有五一派出所户口薄
3.小学毕业证
4.五一农场辖区房产证及购房合同。
另附:乌鲁木齐2021年国办初中学区划分情况
来源:乌鲁木齐小升初、乌鲁木齐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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