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次被告,胜过十次法治教育。7月15日,记者获悉,今年以来,黄山市司法局同市人民法院通力配合,全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在行政诉讼中“应出尽出”。
今年3月26日,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提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的工作目标。为贯彻落实相关工作要求,黄山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了三项工作机制,即行政诉讼信息共享机制、出庭人员报备和督促机制、情况通报和考核机制。
根据上述机制,应诉单位在收到人民法院出庭应诉通知(传票)后3日内,须将出庭负责人名单向同级司法局报备,司法局对报备的人员名单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督促应诉单位进行更换。各区县法院每周向同级司法局推送本周出庭应诉情况,以及下周行政诉讼案件开庭信息,各区县司法局在获得以上信息后及时登记并上报市司法局,通过这种方式掌握本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情况。对应诉单位落实应诉人员报备机制不到位以及区县司法局督促不利的,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予以通报,并在依法行政考核中扣减相关单位分值;对区县法院落实行政诉讼信息共享机制不到位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予以通报;对因工作不力造成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未达到100%的,将依据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经过一段时间运行,黄山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已连续3个月达到100%。
(记者 周莹莹 通讯员 徐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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