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托曼的“鸦片战争”
强大的奥托曼帝国与北方强邻奥地利的哈布斯堡王朝间自然争战不断,奥托曼人曾两次兵临维也纳城下,虽然攻城不克,却也显示了强大的武力,给奥地利沉重打击。但1697年的山塔之战,奥托曼却大败于奥地利,几乎全军覆没,军队的多数高级指挥官都被消灭,苏丹本人也丢盔弃甲,拼死外冲才幸免于难。
这次战争失败有多方面的原因,但重要一点是武器已明显不如人,而更深的意义并不是军事的,它表明奥托曼帝国在政治、经济、社会甚至文化等各方面实际已经落后,所以有人十分贴切地将“山塔之役”的意义比之于中国的“鸦片战争”。简言之,这个老大帝国现在必须面对一个在“文明”上已经超过自己的新世界。当然,要经历一个漫长而痛苦的过程,奥托曼才能真正认识此点。
巨大的失败不能不令人深思,山塔之役的惨败使少数有识之士认识到西方的船坚炮利,提出要了解西方,甚至有人以俄国彼得大帝学习西方建立海军为例,提出要建立现代化军队。从18世纪初起,奥托曼帝国开始了缓慢的改革。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改革的主要动力和目的就是学习西方的船坚炮利,想在军事上赶上西方,这就稍稍敞开了向西的大门。这时的改革主要是以法国为楷模,改革的重点是改进军事训练、技术、组织和武器装备。在这期间,一些官员被派往法国考察,西方的一些科学和军事著作被翻译出版,但这些微弱的改革遭到既得利益集团和保守势力的强大的反对,建立新军的尝试更遇到了传统军事力量的激烈反对,而随后几十年的和平,更无几人认识到改革的必要性,改革失去动力,还未真正开始便告结束。
1774年奥托曼帝国败于俄国,于是又重提改革,特别是辅政大将军哈密德积极主张改革,但“保守派大起恐慌,于是把他赶下台,结果了他的性命,还在他尸体上插了个标明他身份的牌子——‘教规和国家的死敌’。”(《从瓦解到新生》,第83页)但保守派更拿不出强国方案,1787年奥托曼帝国再败于俄国。在这种情况下,新苏丹塞利姆三世在1789年即位时又开始军事改革,并首次向外国派驻正式外交使臣,但几年后他就被推翻杀害。继任者默罕默德二世1808年继位后仍想改革,但几位主张改革的高官被杀后,不得不把政府大权交给保守派控制。现实使他认识到改革不能贸然行事,要削除保守力量后才有可能进行改革。于是,他采取种种策略,一点点削弱保守派力量,最终,他消灭了反西化改革的有组织的军事力量近卫兵团和“蒂玛”制封建骑兵部队,并逐渐取消了衰败已久的“蒂玛”制,建立起由国家提供军饷的现代骑兵部队。此后,默罕默德二世开始大规模军事改革,在西方军事顾问帮助下建立起新式军队,在以后的岁月中,军官成了西化改革的主要推动力量,这是奥托曼/土耳其现代化历史的一个重要特点。
在行政机构方面也进行了一些改革,设立了外交大臣、内务大臣、财政大臣等职务,有意摹仿西方国家的内阁,重新派遣了驻外大使。由于外交的需要,也为更多地了解、学习西方,专设翻译局以培养外语人才。外交机构和翻译局为奥托曼造就了不少人才。近代中国也是处理外交问题的总理衙门和同文馆成为新式人才摇篮,这一前一后,相映成趣。教育是宗教的世袭领地,从来是只教宗教课程,目的是培养神职人员,自然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所以也兴办了学习法语和其他世俗学科的学校。这些改革虽然还十分肤浅,主要集中在军事方面,意义却十分深远。默罕默德二世于1839年去世,新苏丹才16岁,实际权力掌握在外交大臣雷什德帕夏手中。他曾在巴黎和伦敦当过大使,是改革派的首领。在他的主导下,官方在1839年11月发表了具有重要意义的“帝国敕令”。“敕令”措辞矛盾明显,颇有意味,一方面将帝国的衰败归结为没有遵守古兰经,但又说补救之法在于定新法、彻底改变原有习俗。“敕令”规定了新的税法,实行征兵制,并规定无论宗教信仰如何,一律适用此法,尤其重要的是提出要建立西方式的议会。这一敕令“标志了为时40年的,土耳其历史上称之为‘坦泽马特’——改组或整顿——时期的开始”。(《从瓦解到新生》,第93页)
在这40年中,军事改革仍是重点,但在法律、行政和外交方面也进行了一些改革,国家更加世俗化,公开宣布所有臣民不论宗教信仰如何,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期间还建立了几所世俗的中、小学,虽然想建立一整套现代教育体系的努力并未成功,但教育从来是宗教的一统天下,政府开始涉足教育意义仍然不小。同时还建立了一所文官学校,培养政府需要的行政人才,开始淡化政府官员的宗教色彩。同时,权力机构的设置也将立法与司法分离,以法国为模式建立了省级行政机构,设有省参政会和省议会。还以法国为蓝本制定了商法和刑法,结果是新式法典与传统宗教法典并存,而且同时存在宗教法庭和国家法院这两类法庭。“这种双重体制引起了某种程度的混乱,其中有些也是不可避免的。但总的来说,西化和世俗化的倾向还是相当明显的。”(《从瓦解到新生》,第99页)这期间开始铺设铁路,电报网遍及全国。新技术的引进必然使社会生活发生更大的变化,新闻业发展迅速,批评政府的言论也偶在报刊出现,西方的一些教育、政治和经济学著作也翻译出版。
这40年的改革造就了一批新型知识分子,他们自称“青年奥托曼党人”。他们多在政界和军界任职,许多人曾在翻译局工作过,因此对西方了解颇多。他们批评改革的步伐太慢,强调发展经济、引进科学技术和现代教育制度的重要性。在政治上他们要求实行立宪改革,但意识到宗教传统的巨大力量,因此提出从“伊斯兰民主传统”中寻求根据。在各种改革力量的作用下,1876年12月,登基刚刚几个月的苏丹阿布杜尔哈米德二世颁布了奥托曼历史上第一部成文宪法。这部宪法“对内阁、由苏丹任命的上议院、由选举产生的众议院、独立的司法机构以及人权法案等,都作了明文规定”。(《从瓦解到新生》,第104页)但苏丹仍旧大权在握,内阁不是对议会而是对苏丹负责,苏丹不仅有任命各部大臣,还有批准立法、召集和解散议会的权力。宪法同时规定伊斯兰教为国教,苏丹仍称“哈里发”。这次所谓“立宪”其实是所谓“开明专制”,能否真正“立宪”端看苏丹是否高兴、是否“开明”。不久,由于一些议员在议会尖锐批评苏丹,苏丹勃然大怒,感到无法忍受,在1878年2月宣布议会休会。但“议会一休就休了30年。苏丹如此行事的简单事实,恰恰充分说明了议会的潜在战斗力。宪法也被搁置了起来,但它始终是日后改革家们回顾瞩目的一盏明灯。”
